在这个文化连续统一体中,存在着清晰明确的等级与层次关系。上文指出,牛河梁的三座积石冢,是以二号冢为中心发展起来的。其冢群内部结构,二号冢中央是一单独的大型石椁墓,一号冢则清理出15座成群密集排列的墓室,往往两墓共用一壁;三号冢的清理情况,据《简报》所述,在表层积石中暴露出三具人骨架,似无墓
室。各冢葬式,二号墓由于早年经严重破坏,仅在扰土中发现一段人骨、少量红陶片和猪、牛骨,椁室的随葬品早已荡然无存。二号冢内M4为仰身直肢式,余皆二次葬。各墓均出有数量不等、形制不一的玉器。三号冢则无任何随葬品。从各种结构看,位于中心部位的二号冢中央既为单独大型石椁墓,墓主地位当然应高于内含多室且普遍为二次葬的一号冢。而一号冢的地位又高于无墓室、无随葬品的三号冢。二号冢M1虽未出随葬品,但当是后来被盗一空所致,“从附属小墓出土多件包括玉雕猪龙、勾云形玉佩、马蹄状玉箍等大件精美玉器看,此类中心大墓当有更大、种类更多、制作更精美的玉器随葬”[65]。因此,二号冢墓主的身份和地位,必定是牛I积石冢群中的最高者,而此冢亦是主冢。一号冢内仰身直肢葬与二次葬,及其与三号冢的无墓室的差别,以及其间随葬品的或多或少或无,则显示出在主冢之下,它们各自地位的高低、等级的不同等显著差别。
阜新胡头沟玉器墓群的结构层次亦大致如此。M1不仅是一单独墓葬,而且随葬玉器十分丰富。M2则是多室墓,只有三件玉器随葬。凌源三官甸子墓葬群,大墓在墓地中心位置,随葬有丰富的玉雕饰品。小墓不仅坑穴短窄,石棺砌筑也极为简陋,随葬品一无所有。很明显,墓葬制度上的分级分层,实质上反映了社会制度的分级分层,反映了阶级的分化。
至于牛河梁女神庙,已由其所在山丘顶部的地形位置和它结构的复杂、设计的精巧、建筑的高超,以及其中所供奉的具有主从关系的神统,活生生地折射出一个世俗社会等级分明的君统和它超乎一切之上的权力结构。再联系到位于女神庙附近,范围南北175米、东西195米,由石砌围墙围绕的类似城堡的方形广场——它极有可能是一个集政治和宗教为一体的大型集会场所和礼仪中心——这一点就更加清楚了。
牛河梁积石冢、女神庙,喀左东山嘴祭坛,以及凌源三官甸子和阜新胡头沟石棺墓,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以神权为中心和主要发展脉络的连续统一体中分级制结构的大概轮廓,证明一个同时具有宗教和世俗权威的权力中心已经形成。
辽西发现的多处积石冢、石坛和石棺墓等遗址,以牛河梁积石冢群规模最大,最为集中,在一二平方公里内密集分布而又排列规整有序。同时,结构复杂、殿堂高大、层次分明的女神庙又与作为大型政治宗教集会中心的广场建筑项背相接,处于中心最显著位置。它们显然居于这个分级制结构中的最高级别。其他规模稍小的祭祀遗址则分散各地,连续分布的空间范围达50平方公里,显然分属于这个分级制结构中各个较低的级别。以牛河梁为中心建立起来的礼仪中心网络,再清楚不过地表明了社会中实际存在的等级制分层结构,体现了这个结构所赖以建立的社会基础和阶级实质,说明了当时已经发生并形成了的严重的阶级分化和阶级统治这个基本事实。
由上可见在西辽河流域以大凌河为主的地域范围内,距今五千多年前,确已存在一个以复杂的宗教神权为特征的政治结构和社会组织系统。直接构成这个神权政治结构和社会组织系统的空间构架,仅以当前所进行的有限发掘和初步研究而言,大约在五十平方公里范围内是连续性构成的。即以五十平方公里而言,作为一个神权政治中心的空间构架,规模已经不能算小。西周春秋时代的分封制,按周制有“百里之封”、“七十里之封”和“五十里之封”等不同等级,前两者为大封,后者为小封[66]。西周初年楚国熊绎受封以“子男之田”,为小封,封以五十里的有限领地[67]。周初之大封如齐、鲁、晋等国,亦只“封或百里,或七十里”。而商、周两代的所谓“千里王畿”,也实由若干地域范围十分有限的方国所共同构成。即与文明时代的苏美尔城邦和希腊城邦制国家相比,西辽河流域这个神权政治中心的规模,也是比较大的。如果从“红山诸文化”[68]的角度来看,西辽河流域红山文化还有其他类型,其连续分布的空间范围更加辽阔。在很大程度上我们不能不认为,以大凌河流域的牛河梁积石冢、女神庙,东山嘴石砌建筑群,以及凌源三官甸子和阜新胡头沟石棺墓群当作为神权结构的空间构架中不同层次的支撑点所连接起来的政治实体,是孕育、发源和生长在西辽河流域的辽阔大地之上的,它不愧为是从红山诸文化中发育生长出来,而又凌驾于红山诸文化之上的一个灿烂的早期文明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