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家店下层文化和二里头文化的地理分布
正如其他许多考古文化一样,夏家店下层文化和二里头文化也是通过其器物群解释其本身的,换言之,如果遗址或遗址层的陶器类型和风格符合夏家店下层或二里头陶器的定义,那么即被标记为其中之一种文化的发掘物。
按照这一定义,在内蒙
古东南部西拉木伦河以南的广大地区发现了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址,这一地区包括内蒙东南部、辽宁西部、河北北部以及京津平原。与此相同,在河南中部和南部、陕西西南部和河北南部广大地区也发现了二里头遗址。
尽管上述方法不仅在中国,而且在世界其他地区也是解释考古文化比较通用的方法,但我认为这其中不无问题。首先,在很多时候是用臆断的方法,把本来是连续统一的文化分割成独立的“文化”,这一问题在夏家店下层文化研究中明显存在。例如,在这一文化的南部地区,如河北北部,不仅典型的夏家店下层文化陶器与其北部的有些不同,而且包括夏家店下层文化陶罐也和从类型上属于河南和河北南部二里头文化的陶器有所区别[2],这一问题或许能通过分析文化类型,进而研究原始文化中的其他要素,诸如葬俗、房屋建筑技术等加以解决,用这种方法,我们还可以定义新的文化,甚至推断出在这一地区有几种文化的叠压。然而,如果想超越原始文化的范畴去理解政治结构和社会进程,那么就要做出更多的努力,例如我们不能想象完整意义上的考古文化就必然代表一种政治组织或原始文化上的相似点就是社会或政治联系的必然结果。
尽管没有解决这些问题的灵丹妙药,但通过对一些具体问题的研究,还是可以了解并加以论述的。就夏家店下层文化而言,虽然不具备考察完整的文化地域的条件,但却可以把对较小地区的更好研究作为起点,我选择位于英金河、阴河等老哈河流域一部分的赤峰地区进行研究,就是出于这一目的。用于进行比较的二里头文化的资料,也不是从全部文化分布区获得,而是从位于黄河流域的现在的洛阳——郑州这一较小地区来获得的,这一被称为豫西的地区被许多人认为是夏王朝的中心所在。我们试图通过对取自这些地区考古材料的分析对比来解释这些文化所代表的政治界限和社会发展水平,从而论述社会进程和文化间的相互影响等有关问题。
年 表
确定夏家店下层考古遗存的年代,是了解其在当地和整个地域所处位置的关键。就局部而言,不仅对于描述文化演变过程的相对年代,而且对于描述绝对年代,从而发现遗存的叠压或断层都是很重要的;就整个区域而言,只有掌握各文化的考古年代,才能了解它们间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
对这一地区的研究之初,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年代大致确定为商末周初(公元前20世纪末~前10世纪初),现在普遍使用C14法测定年代,但仍有继续使用上述年表的情况。然而,由夏家店下层遗存测得的几个C14年代让我们更准确地确定这一文化的年代跨度,至少有5个C14年代是准确的,经校准后大致在4360±140和3645±135年间[3]。这样,夏家店下层文化年代在公元前2300~前1600年间的推断是可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