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欧亚大草原地带对中国北方长城地带的文化影响早在夏代就已经表现出来了,但当时北方长城地带的居民并不是游牧人,因此我们必须把文化影响和经济形态的转变这两个不同的问题分开研究,不可混为一谈。
商至春秋北方长城地带的考古学文化和族属
有人认为四坝文
化可能结束于距今3500年,即已经进入商代早期[53]。朱开沟遗址的第五段遗存中存在商代二里岗文化的铜鼎、铜爵、铜戈、陶鬲、陶豆、陶簋、陶盆等,时代至少晚到二里岗上层文化。夏家店下层文化的结束时代也和朱开沟第五段差不多。在这之后,北方长城地带的文化发展脉络并不很清楚,在考古上存在很多空白的时段和地区。从现有的考古知识归纳,在这一时期内从西到东大概有以下一些考古学文化和尚未命名为“文化”的遗存。
(一)西部地区
在甘肃西部,晚于四坝文化有分布于玉门、酒泉一带的所谓“善左马右善马类型文
化”[54],以及在安西、敦煌发现的所谓“兔葫芦组”遗存[55]。前者无鬲而后者有鬲,究竟是同一种考古学文化的墓地所出和居址所出以致不同,还是两种不同的考古文化,因为发现材料不足,尚无法断言。遗存年代均应在公元前1千纪范围内。
齐家文化之后,甘肃中部和青海东部有几百年的考古上的空白。在兰州附近、洮河和大夏河流域后来兴起了辛店文化,其早期为山家头期,接着是姬家川期,然后是张家嘴期。辛店文化的形成与齐家文化晚期的分化发展可能有一定的因果关系[56]。辛店文化是有鬲的文化,可能始于早商,结束于距今2800~2600年。
在青海东部的黄河沿岸和大通河、湟水流域,和辛店文化平行发展着卡约文化。卡约文化可能进入夏,下限可能晚到距今2600~2500年。卡约文化和辛店文化都可能是从齐家文化晚期的一种地方类型演化而成[57]。卡约文化在发展中又进一步分化为不同的地方性类型,这反映了西部地区这一时期文化发展的总趋势。卡约文化的墓葬中不随葬鬲,但居址中发现过不完整的鬲。
甘青地区的“唐汪式陶器”自被发现以来有不同的认识。或把唐汪式陶器和辛店文化乙组即张家嘴类型合并为“唐汪文化”[58],或认为唐汪式陶器应归入辛店文化张家嘴类型[59],或认为唐汪式陶器是承卡约文化发展而来的,应属卡约文化系统[60],或认为,唐汪式陶器是直接从齐家文化的大夏河类型和湟水类型两方面影响下产生的独立存在的一支文化,经历了与辛店文化及卡约文化大体一致的时间,与两种文化都发生过联系[61]。
在甘肃东部和陕西,齐家文化和客省庄二期文化结束后,也存在一段时间的考古上的空白,其后出现了相当多的文化类型。考古史上最先提出的是寺洼文化,后来甘肃省又提出了“安国式陶器”,或将寺洼文化分为寺洼类型和安国类型,视为同一文化早晚不同的两个类型[62]。或认为,寺洼山的遗存年代较早,时代较晚的遗存建议分别命名为栏桥——徐家碾类型和九站类
型[63]。该文化的鬲比较发达,从鬲的制法上反映出和齐家文化的渊源关系[64]。寺洼文化形成于商代中晚期之交,下限已进入春秋[65]。
所谓“董家台类型”已零星发现于甘谷、武山、榆中、民勤一线,绵延500公里,不限于甘肃东部。李水城认为它的年代可能和辛店文化山家头期接近,源于齐家文化晚期阶段有圜底彩陶的分支,向西发展而成为沙井文化之源[66]。分布于甘肃中部的沙井文化发现很早,但一直工作不多,从已有的发现来看,年代或有可能早到西周,晚到春秋晚期或战国,也是有鬲的文化[67]。
在甘谷毛家坪发现了和秦文化共存于一个聚落内的以铲形足根袋足鬲为特征的“毛家坪B组遗存”。在该居址中的毛家坪B组遗存的年代可定为春秋中晚期至战国。铲形足根袋足鬲在甘肃的天水、平凉和庆阳地区,宁夏的固原地区,陕西的宝鸡地区都有发现,并出土于战国秦墓中。这种遗存可能和寺洼文化有继承关系[68]。
作为周文化形成的两个主源之一的刘家文化,分布在甘肃东部和陕西的渭水流域,现在不少研究者认为所谓“石嘴头——晁峪类型”是早期的刘家文化。其年代早到殷墟文化二期以前[69]。从它的典型器物袋足分裆鬲来看,也和齐家文化有渊源关系。在陕西还存在着和刘家文化有相同之处而又有一定区别的碾子坡类型和其他类型[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