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努鲁儿虎山以东,夏家店下层文化结束后,生态环境变化幅度可能不是很大,故继而即有魏营子文化的兴起。这种文化主要分布于大小凌河流域,年代相当于商代后期到西周前期。这种文化既有从夏家店下层文化继承的方面,又有来源于高台山文化的成分,又有来自朱开沟文化和张家园上层文化的影响。北方系青铜器也屡有
发现[123]。在大小凌河流域发现过二里岗上层的商式青铜器[124],究竟是属于夏家店下层文化的,还是属于魏营子文化的还不清楚。但多批晚商至西周前期式样的中原式青铜器的发现[125],无疑表明魏营子文化是受到了中原文化的强烈影响。西周晚期至战国,大小凌河流域又兴起了以东北系铜剑为重要特征的凌河文化[126],即朱永刚所谓的“大、小凌河流域含曲刃短剑遗存的考古学文化”[127]。这种文化是在魏营子文化的基础上,又吸收了辽东地区、夏家店上层文化、中原文化等多方面因素而形成的。这两种文化目前的考古发现不多,遗址发掘尤少,所以对其经济类型仍欠了解。在魏营子文化遗址中发现的工具,有开辟耕地用的石斧和收割用的石刀,不见中耕用的石铲,可能农业较为粗放。墓中殉猪前腿、殉羊头各一,无从推定畜牧业的发达程度。墓葬有随葬青铜车马器者,恐怕只限上层人物使用。凌河文化的情况无大不同。墓葬中流行用铜斧随葬的现象说明砍伐工具进步了,可能反映生产力的提高。墓中出现殉牛,晚期的墓葬有殉马坑,随葬车马器的墓也多了。
关于凌河文化的族属众说纷纭,尚无统一见解。但可以肯定,靳枫毅把凌河文化合并于文化面貌全然不同的夏家店上层文化而都当成东胡,是十分错误的。我认为,魏营子文化和凌河文化乃是先秦史上很著名的“貊”人的遗存[128],并相信会有新的考古发现不断证实这一点。
总之,夏家店下层文化之后的努鲁儿虎山东西两侧,文化发生了分化,但这种文化是在反映不同民族传统的器物特征方面,在经济形态方面都是农牧兼营的定居文化。
在燕山以南地区,和夏家店下层文化平行发展着大坨头文化[129],如果要进一步细分,冀东滦河流域以唐山大城山为代表的夏代遗存既不同于大坨头文化,也不同于夏家店下层文化,应另立一个类型[130]。桑干河流域的同期遗存也自有特点,可考虑另立一个类型。
大坨头文化和夏家店下层文化基本上是同时结束的,但大坨头文化之后并没有出现一个文化间歇期,继起了所谓“围坊三期文化”。围坊三期文化有继承大坨头文化的一面,但是是大坨头文化受到多种外来文化冲击而形成的。它有上文已提到的来自陕西先周文化的成分,还有其他来自西方的成分,而其引人注目的乃是在滦县[131]、迁安[132]等地随葬围坊三期文化陶鬲、陶罐的墓中,每有殷墟式青铜礼器和北方式青铜器共存,这同样也反映该时期文化的多元性。李伯谦主张把围坊三期文化合并到时代更晚的“张家园上层类型”中[133]。实际上这是相当于中原商代后期的一个独立阶段[134]。房山镇江营的发掘也证明它可以单划为“商周第二期”[135]。京、津、唐地区的围坊三期文化和大小凌河流域的魏营子文化是大致同期的,但比魏营子文化看来更兴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