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时代遗存
内蒙古中南部青铜时代诸遗存,是中国夏、商、周时期北方地区青铜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就目前发现的遗存看,它们应分属大口二期文化和朱开沟文化两个系统。
(一)大口二期文化遗存
大口遗址是1962年调查发现的,1973年开始发掘[
116]。通过对大口遗址的发掘,识别出该遗址包含着两类不同性质的考古学文化,遂分别称为“大口第一期文化”与“大口第二期文化”。这类遗存被定名为“大口二期文化”的前后,还曾被归入“光社文化”[117],或归入“前套龙山文化”[118],或包括在“朱开沟文化”[119]之中,或包括在“李家崖文化”之[120]。大口二期文化的分布范围,包括内蒙古鄂尔多斯东南部及沿南流黄河两岸的陕北、晋西北和晋中吕梁山区,地域并不广阔。发现大口二期文化的遗址点及其层位,在大口遗址为第3、4层;在朱开沟遗址属居住址第三段以前的遗存;在陕西神木石峁遗址为以M2为代表的遗存;在山西汾阳峪道河遗址为W2和W3为代表的遗存[121]。
大口二期文化的年代,在大口遗址,晚于属永兴店文化的大口一期遗存;在朱开沟遗址,主要是朱开沟一、二段,早于早商时期遗存;在石峁遗址,晚于石峁龙山文化。据此,大口二期文化的年代,当在夏的纪年之内。标志着这一文化所处年代的典型器物是三足瓮的出现,同时出现的还有圜底圈足深腹罐、折口甗、领部增高并有了实足根的鋬手鬲。
大口二期文化的居住址均选择在河沟附近高地。房子或建于高出地面的台基之上,或为半地穴式,居住面及墙壁多系白灰面建筑,房内有一个圆形灶,地面有柱洞,门设在前墙正中,有凸出的门道。居住址内发现较多瓮棺葬,用三足瓮、折肩罐、大口尊、深腹罐、甗、鬲等实用器作为葬具埋葬儿童。
大口二期文化的石器有大型石器和细石器。大型石器有磨制、打制、琢制,以磨制为主。器类有斧、铲、锛、刀、凿、镰、盘状器、臼形器、磨石等。斧体厚重,截面呈圆角矩形,也见打制的亚腰形斧。铲为窄首宽刃,多通体磨光。刀为长形,有的两侧带缺口,均磨制且穿孔。镰为弧背直刃。细石器的器类有刮削器、尖刻器、镞、矛形器、石刃等。骨器有铲、凿、刀、锥、镞、笄、匕、针等。镞的截面有圆形、三棱形、四棱形。陶质工具的陶垫系横向穿孔。铜器仅有见于朱开沟第三段的铜针。
大口二期文化的陶器器皿以泥质灰陶最多,夹砂灰陶次之,还有泥质褐陶、夹砂褐陶和少量泥质黑陶。器表约三分之一为素面磨光;主体纹饰是竖直或斜向的篮纹与大多较粗的绳纹,两者共约占三分之一,也有少量方格纹;伴随主体纹饰的有条状附加堆纹、划纹、锥刺纹等。器物一般形体较大,器壁厚重,烧制火候高,质地坚硬。大型器物上普遍附贴鋬手。常见器类有鬲、
甗、斝、尊、罐、盆、碗、盘、豆、盉、甑、杯等。鬲、甗类发达,夹砂罐衰退,少见甑,不见鼎与鬶;盛行折口、折肩器,流行在袋足器足尖填塞泥块以增高足根的作风。典型器物的特征是:三足瓮或袋足中空,或有实心足根;折口甗均有腰隔,腰以上有鋬手一对;鋬手鬲高侈领,有实足根;瓮形斝折口或直口,圜底,鸟头状足或有实足根;大口尊呈喇叭口;深腹罐平底或圜底圈足;折肩罐折领斜侈。大口二期文化的主要渊源是永兴店文化,它与同时期汾河流域的文化关系密切,两地互有影响;而与其北部河套地区以棱纹鬲为特征的朱开沟文化南北并存,两者有着不同风格的器物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