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代西域的“行国”和“城国”
根据《汉书·西域传》的记载,学术界一般将当时的西域诸国,依据其属民的主要生计方式而划分为两种基本类型,即“行国”和“城国”或“居国”。其中属于“行国”的国家主要有14个,即鄯善、小宛、戎卢、渠勒、西夜、子合、德若、蒲犁、依耐、乌杔、捐毒、休循、若羌
[12]P29~37等。尽管这些“行国”的民族成分、种族类别都十分复杂,但他们都以畜牧业为主,有的还发展了不同形式的农耕经济,许多以游牧为主的国家都在以“寄田”的形式,在绿洲农耕国家发展农业。如“鄯善国……少田,寄田仰谷傍国,”“乌杔国……山居田石”、“蒲犁国寄田莎车”、“依耐国……少田,寄田疏勒、莎车”[13]。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一个历史事实:古代西域地区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之间所存在的一种互补共生的关系。
在西域南部的大多数城邦属国内,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畜牧生产。据《汉书·西域传》记载:“自且末以往皆种五谷,土地草木,畜产作兵,略与汉同。”在整体上,这些城邦诸国属于以农业为主,农牧兼营的城郭之国。这种类型的国家主要有且末、精绝、焉耆、扜弥、于阗、皮山、莎车、疏勒、温宿、姑墨、龟兹、乌垒、渠犁、尉犁、危须以及车师都尉、车师前国等。这些国家是比较典型的绿洲农业国家。但是,大多数国家都同时发展了一定规模的畜牧业经济。根据新疆和静县察吾乎沟3号墓的发掘材料来看,该墓地大体上处于汉代的焉耆国境内,出土的随葬品中,比较普遍地存在牛骨、马骨以及整匹马殉葬的现象[14]。
在南疆地区的历史上,曾经有不同的北方或北疆的游牧民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进入了南疆地区。其中许多游牧民族或其中的一部分又逐渐地与当地的农耕民族相互融合,如历史上的突厥、铁勒、回鹘、蒙古等游牧民族,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已经转变成了绿洲农耕民族。同时,在南疆的历史上,这一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相互融合的过程,产生了一些新的民族,如今天的维吾尔族,在其形成的过程中,来自北方蒙古高原的回鹘是主要的成分之一。回鹘原来是草原游牧民族,进入西域的南疆地区以后,就逐渐与当地的绿洲农耕民族相互融合,从而逐渐转变为农耕民族。
(二)古代西成天山南北民族关系中的“游牧”与“农耕”
历史上的南疆地区除中原王朝的阶段性统治外,大都受到北疆游牧民族的统治,如汉代的匈奴、唐代的突厥、元明清时期的蒙古及其后裔卫拉特蒙古等。这同样也是南疆地区游牧文化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由于在南疆的历史上,经历过一个由各种类型的从事畜牧业的民族共同参与的与当地农耕民族不断融合的过程,因此也可以说,这一地区的游牧文化并不是哪一个民族的文化,而是一种融合性的游牧文化。这就使得南疆的游牧文化具有了一些与众不同的特殊之处。
1.在游牧经济类型上,南疆地区游牧文化是一种典型的半农半牧经济类型。不论是在古代还是在今天,这种经济结构都是当地的一种普遍的生计方式或模式。从古至今,这一地区的半农半牧兼营经济有如下几种方式或类型。
(1)最普遍的方式是绿洲农业区的畜牧业,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农区畜牧业”。它的基本生产形式是一家一户饲养牲畜为主。由于当地的可供耕种的土地资源有限,以发展畜牧业作为农耕经济的必要补充,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再者,当地在伊斯兰化以后,肉类食品必须靠牛羊来解决。
(2)绿洲地区大量的牲畜由分布在山地河谷地带的游牧民族放养,而农耕民族只是牲畜的所有者。如在新中国成立以前,在南疆西部的柯尔克孜族牧区,当地牧民所放养的大量牲畜是来自农业区所谓“代牧”的牲畜。20世纪50年代初的有关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县的调查中说:“据解放初1952年统计,全县牲畜为127151头,其中为外县农业区代牧的牲畜有56583头,占牲畜总数的68%”[15]P44。另外,在《南疆农村社会》一书中介绍农区畜牧业时也说:“根据几个以畜牧业为主的县份的估计,牧区牲畜大部是属于农村的,其中主要和基本上又是属于地主阶级的。如,乌恰县牧区有羊共11万只,其中属地主者10万只;阿合奇县牧区共有羊13万只,其中属地主者11万只。这说明,地主的养畜业和牧区的畜牧业密切联系着,并且还是其中主要和基本的部
分[16]P154。来自农村和牧区的调查资料都说明牧区为农区“代牧”牲畜现象的存在。同时也证明在南疆地区存在着一种特殊的半农半牧或农牧兼营形式。
(3)游牧民族以各种形式发展了农耕经济,从而形成以牧为主兼营农业的农牧兼营经济形式。在古代,游牧民族除了在自己的牧区发展种植业之外,还以“寄田”的方式,在农业区发展种植业。这种“寄田”形式与上述“代牧”形式之间,具有奇妙的相似之处。反映了历史上农耕与游牧民族之间所存在的一种经济上的合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