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书院。书院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教育组织和学术研究机构。书院之名始于唐代,最初是官方修书、校书和藏书的场所,后来发展成一种半官半私的讲学精舍。书院推行于五代,至宋而大盛,有白鹿洞、岳麓、雎阳
(应天府)、嵩阳四大书院名噪一时,此时的书院也以其严密的教育管理组织和私人讲学之风闻名于世。其特点是:第一,规模一般都比较宏大,主持人多为名儒大师,号称“山长”或“洞主”;第二,教学内容以“九经”为主,子史诗文为辅,具有自由讲学的风气;第三,书院立有洞规,明文规定有课有试,学子必须遵行,如朱熹及其《白鹿洞书院学规》奠定了书院教育的基础,成为以后各朝书院办学的宗旨;第四,书院经费谓之“院额”,由政府按时颁发,亦有私人捐助置产以补开支;第五,士子有固定膏火及考课奖金;第六,书院讲究藏庋文献书籍,有政府颁发的,也有私人捐赠的,供士子登阁阅览[4]。元朝的书院,据称“几遍天下”,但书院受官方控制甚严,缺乏自由争鸣的气氛,几乎与官学无大区别,这是书院官学化的开端。明代的书院走着一条官学和私学相并存的道路,一方面国家加强了对书院的管理和控制,拨给学田作为办学之费用,委派山长,使书院成为明代府州县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另一方面,许多名宦大儒在为官之余也出资建书院,购置学田,建学舍,并亲自主讲,宏扬学术主张,把学术研究同讲学活动更紧密地结合起来。如顾宪成、高攀龙以东林书院为基地精研学术,讽议朝政,裁量人物,天下学者咸以东林为归。一时间东林书院成为全国最有生气的学术思想中心,其严谨的“讲会”制度,自由的学风推出了一批有影响的学者。清代对书院采取抑制政策,雍正年间才开始在政府的控制下创建书院,并完成了书院的官学化历程。
云南有书院始于明代。弘治十一年(公元1498年)浪穹知县蔡霄杰在县治北建立龙华书院,这是云南历史上见于记载中最早建立的书院。第二年,御史谢朝宣在大理府城西南又建苍山书院,以后云南靠内地的绝大多数府州县地开始陆续兴建书院。回顾这段历史我们发现,云南书院的时间较晚,如果同唐代的丽正书院相较,云南的书院晚了七百余年,如果同明代正统初重新恢复的白鹿洞书院相较,也晚了近半个世纪。明代云南书院多由地方官主创,并拨给学田作为办学之费用,这反映出云南书院的官学性质。综观明代云南书院的建立,主要集中在弘治、正德、嘉靖、隆庆、万历几朝。嘉靖三年(公元1524年)云南巡抚在云南之西北建立了五华书院,这是云南历史上第一座全省性书院,创建之初有房八九十间,后渐颓废。50年后“巡抚邹应龙重修……”,万历四十年(公元1612年)提学黄宗又重修,“历三年方成,有屋一百七十二间”,“遇都试之岁,并取阖省诸生上等者,选委府佐教官,杜课平骘”[5]。五华书院的创建,是云南高等教育的开端。弘治一朝除建苍山书院外,还建了龙华、明志书院。正德时建了凤山、青华、宁川、乐川书院。嘉靖除建五华书院外,还有云峰、碧澜、源泉、桂林、龙关、玉泉、五云、秀峰、宗正、景贤、正学、保山、龙泉等书院。隆庆时设了文昌、文明、复性、金华书院。万历时又设立了凤仪、见罗、敬一等书院,经天启以后的增建,明代云南全省共建书院56所。
经过明代300年的经营,基本在云南建立了一套与内地一致的儒学教育体系。首先,这些在各级地方官主倡下建立起来的各级学校,由国家颁赐学田,以其地租作为祭祀、教师薪俸和补助学生及贫士的费用。其次,各学校教师由国家委派,国家明确规定:府学设教授1人,训导4员;州设学正1人,训导3员,县设教谕1人,训导2员。教授除传授学业外,还主管学校的课试等事,学正、教谕负责教育所属生员,训导不担任教书任务,主要协助同级学官教育所辖生员。社学中由教师负责,卫学设教授、训导,书院中则委任山长负责书院的讲学及具体事务。各级学校设立后教员一并由政府委任,未设教员的学校新设,教员不够的增设,设置逐步完善。这些受委任的教员大都是受过学校教育,有一定儒学造诣的儒士。明正统十年(公元1445年)金齿军民指挥使司改建儒学,“以新举儒士余毂为训导。毂明经有文行,士皆尊师之”[6]。又有云南府人段澍,“洪武丁丑进士,事亲至孝,以监察御史就养,改姚安府教授”[7]。可见对教员的选拔也注意其品行学问以为人师表。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明太祖诏谕中书臣曰:“宜令郡县皆立学校,延师儒授生徒,讲论圣道,使人日渐月化以复先王之旧。”后来太祖在针对云南、四川边夷地区设学时更明确指出教育在政治中的重要作用。吴存礼、郭栗在《重修新兴州文庙记》中把教育的政治功用说得更清楚:“学者所以学为忠臣,学为孝子,学为正人君子、义夫烈妇也。必也格致以启其源,诚心以殚其力,修身齐家以考其实,安邦定国以达其才,而后所以学者乃可得而言也。”概言之,明代在云南的设学其根本宗旨就是让入学在习生员通过儒家的系统教育,明了其言行忠信、仁义礼智等行为规范及一整套伦理纲常,并把他们造就成言行都符合封建道德的志士仁人以服务国家,从而达到用夏变夷巩固边疆的目的。从学校的教学内容看,明初规定学校课程:生员专治一经,以礼、乐、射、御、书、数设科分教,各求实方,顽不率者黜之。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又定礼、射、书、数之法,颁行经、史、律、诰、礼、仪等书,生员皆须熟读精通,以备科员考试。从云南士子习读的经书来看,天启《滇志·学校志》载云南府学经籍有:《四书大全》、《五经大全》、《周礼》、《春秋左传》等。另据万历《云南通志》载明各儒学所颁降书如下:《大明律》、《教民榜》、《洪武礼制》、《御制大诰》、《礼仪定式》、《烈女传》、《孝顺事实》、《性理大全》、《礼记大全》、《资治通鉴》等。因社学多是启蒙教育,其所读之书有别于府州县学,主要是一些蒙学课本,如《小儿语》、《三字经》、《百家姓》、《千家诗》等,还兼读《御制大诰》及本朝律令,也曾讲习冠、婚、丧祭之礼。府州县学生员“朔望习射于射圃,习书依名人法贴日五百字”[8]每年年终由各学官主持进行岁考,内容有四书义一道,经义一道。学校每年春秋释奠先师,届时,望僚、学官、诸胥弟子环列于殿堂之下,观者如堵。另外中国古代学校多设于孔子庙中,庙旁设有明伦堂,堂前环一水,称为泮水,水上筑桥,金榜题名后就可拾级登堂,这是中国古代学校的传统建筑格式,也为云南诸学校所采用。万历间路南州扩大学宫规模,“凡所创者,曰先师庙,曰明伦堂,皆五楹;曰尊经阁,曰敬一箴碑亭,曰启圣寺,曰文昌阁,曰乡贤祠,曰名宦祠,皆三楹;泮水、戟门、斋舍、衙庑,莫不备”。[9]当时学宫之规模可见一斑。总之,明代所设的各类官学,从办学形式到教学内容都是按照内地儒学来建的,其学官、学舍、经籍、祭器、乐舞、学田一一具备,改变着云南教育同内地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