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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社会与农耕文化和草原文化(下)


孟驰北

  农耕民族的生产样式是重复昨天的经验,重复了昨天的经验就有收获,就能维持生存,这样,经验就有了绝对的价值。经验是祖祖辈辈积累起来的,它有极大的可靠性和正确性,这个经验主要是指农业生产的经验。这个经验既然不可更改、不可逾越,推而广之,各个领域的经验都带有神圣的色彩。

在农业社会,经验主义就泛滥成灾。经验只有在静态中才能得到妥善的保存,经验是已有,它是过去式,它只能发生在昨天。中国的儒学体味到了农耕文化的奥秘,它引起人眷恋昨天,而不去青睐明天。《中庸》:“仲尼祖述尧舜,宪章文武。”朱熹《集注》:“祖述者,远宗其道。宪章者,近守其法。”孔子认为,尧舜之道尽善尽美,但年代久远,难考其详,周礼文明繁盛,完备翔实,而又切近具体,故最足以为法。孔子把尧舜和周文周武的时代定为历史尽善尽美的顶端,后世只能以这个巅峰为楷模,这是农民重经验的思维在政治领域的升华,把视线引向昨天,这完全符合农业文化的需要。儒学几千年都是中国的显学,这不是偶然的。

  因为把人的视线定位在已有的过去,而且把过去定性为巅峰,后人只能锦上添花,添枝加叶,只能肯定,不能否定,只能信奉,不能批判。在西方,因为是草原文化传统,在他们的历史中就表现出鲜明的超越性。中国的“四书五经”,几千年都是中国人的思想根据,人只有背诵、引用、遵奉,别说批判否定,连怀疑都会受到口诛笔伐。在西方,人们包括马克思、恩格斯都赞美过希腊文化,特别是希腊的哲学,但因他们是动态文化,他们的视线射向未来,他们并不把希腊哲学定位为巅峰,也不把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定为圣人,把他们的著作作为万世遵奉的经典,所以他们就能一浪一浪地呈波浪式发展。欧洲的思想史除了中世纪受基督教禁锢,人停止了思考,没有创造出辉煌外,其余都表现为发展状态,一个思想体系接着一个思想体系,一浪高过一浪,这种现象在中国没有出现过。

  不仅是欧洲的思想史是如此,整个历史都如此,我们的学者还很少从整体上对中西历史作比较,这方面存在的差异及其深层次的根源更没有人研讨过,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缺失。西方因为是草原动态文化的历史,是眼望明天的历史,因此,它是发展的历史;中国是农耕静态文化的历史,是眼望昨天的历史。当然,不能就此推断中国是没有发展的历史。尽管中国在思想导向上是回顾过去,但农耕社会的静态也不是绝对的静,社会还是在变动,还不时有新问题浮出水面,这些问题不解决,社会的正常运作就会发生梗阻,人又不能不致力于这些问题的解决。解决这些问题,依旧是对现实的超越。人是超越的存在,就在农耕社会,也不失为一种真理。但在中国农业社会存在着与历史相悖的逆思维,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得较少,历史的变速非常慢。西方经历了牧业社会、农业社会、商业社会、工业社会,而在中国,有史可考的商代就是农业社会,直至解放前,社会的性质仍没有变化。中国的农业要比西方悠久,西方已经用上了拖拉机,而中国在解放前还是用着春秋时的牛耕方式,连犁具都没有太大的变化。指出这一点,并不是说西方人就比中国人高明,这完全归因于两种不同的文化传统所致。   

  人不是靠本能支配,人是朝着他的生活目的而行动的,其他动物是本能的存在,而人是目的性的存在。中国人早就意识到了这种支配人的生活目的,而且高度评价这个目的,中国用“志”来指称这个目的,中国把“立志”当做人生的头等大事,“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无志也”。这充分表明了志的意义。“志向”就是人生存奋斗的方向。尽管在理论上对人的“志”的论述非常到位,确有一批精英是锲而不舍的实现志的光辉典范,但就从社会整体来说,志还没有形成一种普遍的强势。志是依附在人的欲望之上的,不管道学先生们对志怎样美化,志本身就是一种欲望,但促动欲望还是限制欲望,是和志的形式密不可分的。农业社会,因为社会生产力很低,中国农业人口又多,吃饭问题一直是中国的头等大事,不限制人的欲望,社会分配就会发生严重问题,社会就会失去稳定,由此就可能发生动乱。中国频频发生的农民武装起义,根子就在这里。中国儒家对农业社会这个根本弱势有着深刻的了解,因此用一套伦理道德来限制人的欲望,提倡人安贫、守贫,并把安贫升华为人生的审美境界。孔子赞扬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孔子还提出:“君子谋道不谋食。”让人的注意力从具体的物质领域引向抽象的理论领域。孔子又说:“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坦荡荡”是寡欲的高尚境界,“戚戚”则是为欲望所迫的尴尬状态。“清心寡欲”一直是中国人称赞的美德。诸葛亮《诫子书》:“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澹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把“俭”、“澹泊”都当做人生高尚的修养。到了宋明理学家,更把欲望当做洪水猛兽,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口号来。因为人们都鄙薄欲望,都以寡欲作为修身的标准,人就失去了生存的冲力和张力。在中国农业社会,最受人们器重的就是“老实人”,这个形象就意味着他少欲寡志,完全安于现状,当社会成员处于这种状态,社会自然就没有生机,会呈现出一派灰色。

  人的潜能是靠人的欲望牵动出来的。欲望强盛的人,浑身都是虎虎生气,牧民和农民站在一起,光从外在气质上也能判定他们的身份。草原民族要保持它的动势,就得调动人的欲望。原始人永远生活在亢奋状态,活性心理原素总是鼓得足足的,就是因为他们心中燃烧着欲望之火,最大的欲望就是成功地掠夺。起初是掠夺自然,掠夺自然界的植物果实和动物,后来是掠夺人,部落与部落的冲突,根源就是掠夺意识。草原民族完完全全把掠夺意识接受下来,向农区掠夺是牧民最大的欲望。西方历史就贯穿了这种掠夺。在欧亚大陆上发动了多次战争,都是为了掠夺,两次世界大战,其根源都是因为掠夺,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的掠夺传统才得到收敛,才由军事争夺转为经济和文化的竞争。亚历山大、凯撒、拿破仑、成吉思汗,这些建立了赫赫武功的英雄人物,都是以劫掠意识作动力的。成吉思汗就懂得发动人的劫掠欲望的重要性,他对他的部下说:“天下地上宽广,河水众多,你们尽可以去扩大营盘,征服邦国。”(《元朝秘史》)他这样训示将士:“男子汉最大的乐事,在于压服乱邦,战胜敌人,夺其所有的一切,骑其骏马,纳其美貌的妻妾。”(《史集》)不同文化有不同的价值追求,站在农耕文化立场看,劫掠是罪恶的,站在草原文化立场上看,劫掠是天经地义的。

  同样是抢劫行为,在草原民族眼中,那是英雄行为,能抢能劫的在阿尔泰语族中被称为“巴图尔”(英雄),阿尔泰语族的男性也多以“巴图尔”取名;在农耕民族眼中,劫掠是罪恶行径,能抢能劫的人被称为“土匪”、“强盗”。不同的价值观对一种行为可有两种不同的看法,对同一个人,可有两种不同的定性。到底是哪种定性对呢?这就要看这两种价值观在人类历史上起了何种作用,是推动历史发展呢,还是阻碍历史发展?纵观欧亚大陆历史,许许多多的重大事件几乎都是劫掠意识作动力源的。中亚的游牧民族能够和欧亚各地土著民族混合是劫掠意识作动力;阿尔泰语族的匈奴、柔然、突厥、蒙古能长驱直入欧洲和当地人混合,是劫掠意识作动力;日耳曼游牧民族潮水般涌进罗马帝国,在摧毁了罗马文明之后,又建立起日耳曼文明,这也是劫掠意识作动力。草原民族分许多部落,每个部落都要劫掠,劫掠就成了人类竞争的主要内容。人类是在和万物的竞争中成长起来的,人在竞争的气氛中活性心理原素才能达到饱和点。竞争是原始人的生存方式,人一刻也不能停止竞争,原始人主要和别的物种竞争,到了草原民族,完全继承了原始人的生存方式——竞争,不过主要不是和别的物种的竞争,而主要转向人与人的竞争,竞争的惨烈度减少了,但是竞争的激烈度增加了。人和人竞争的最严重的形式是战争。两次世界大战,虽然造成了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给世界带来了灾难,但列宁并没简单地否定战争,他把战争称为“历史的火车头”。人类今天能进入高科技时代和知识经济时代,都与两次世界大战有着密切的关联。有一位先哲说过,人类历史的凯旋车总是从白骨堆中驶过的。这道出了历史的真实。中国农业社会每次熵增大,而使无序变有序的是游牧民族的入侵,中国隋唐两个强大封建王朝的出现,就因受劫掠意识支配的游牧民族入侵中原造成了两百年大混血的结果。

  和农耕民族讲生生不一样,游牧民族是讲杀生的。原始人要宰杀猎物,游牧民族要宰杀牲畜,农耕民族看见血就害怕,游牧民族把血看得和水一样普通。冲突、战争,在农耕民族眼里,那是惊天动地的事;在游牧民族眼中,平凡得像日常生活。战争是他们动态生活中的重要内容。人的生命中有好逸恶劳的惰性,人的生存环境稍微变得宁静安适,人的惰性就要发作,由此,惰性心理原素就会冒头,那时人又没有理性的自觉,一旦部落成员的惰性心理原素抬头,一个部落就会丧失战斗力,就有被宰杀被消灭的危险。因此人必须在战火中来砥砺自己。战争自然就有死亡,因为游牧民族和原始人一样,因经常宰杀生命,把动物的生命看得很贱,所以也轻视人的生命,包括自我的生命。他们因为不惧怕死亡,也就不惧怕战争。相反,他们喜欢战争,因为战争中不仅可以劫掠到财物,而且可以争得个人荣誉。因为一个部落的生死存亡,都有赖于骁勇善战的武士们的保卫,他们也最受部落成员的爱慕和器重。这是最高的荣誉,这个荣誉又常常通过女性传导出来。女性眼神中对男性的肯定与否定,是男子汉最计较的,女性是最好的战争发动力量,日耳曼游牧民族在行军打仗时,妇女往往尾随其后不离大军左右。成吉思汗的大军在运动中,妇女也是随军进退的。战争的进展,她们都亲眼所见男子汉们在战争中的表现,也都历历在目,对那些在战斗中左冲右夺,夺旗斩将的英雄,妇女们自然会流露出一种特别的爱慕。许多人读荷马的《伊利亚特》,对那许多叱咤风云的英雄为了一个美貌的海伦被劫,竟奔赴沙场为之战斗,甚至为之捐躯,这对中国的农耕民族是难以理解的。殊不知在原始人和游牧民族的心目中,女性是何等的重要,女性的好恶就是操纵男性情感的杠杆。游牧民族好战争,是和女性的鼓励分不开的。劫掠意识、女性的青睐都是游牧部落嗜好战争的内驱力。战争还有一个内驱力就是“复仇主义”。原始部落和游牧部落都有血缘关系,部落都是血亲的扩大,每个部落成员都有很强的血亲意识。部落任何一个成员受到伤害都会被看做是自己受了伤害,所以血亲复仇常常成为战争的导火线,部落酋长也常以血亲复仇作为发动战争的口实,血亲复仇是部落内任何一个男子的神圣职责。这是原始人的风俗,游牧部落也把它继承下来,古代《汉谟拉比法典》和日耳曼法典中都有血亲复仇的规定。在西方文化中就有一个复仇主义传统,发生在西方历史上的许多战争,有的出于劫掠意识,有的则出于复仇主义,二次世界大战的罪魁祸首——希特勒也是以复仇主义为旗号的,其根子还在于草原文化传统。反观中国历史,因为劫掠或复仇而发动的战争为数少得罕见,其所以如此,根子在它的农业文化传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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