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纳西族木氏土司,自阿得在洪武初率众归附,赐姓授职,经木初、木森、木公等传13世,到木增得到明廷封赠,世代“守石门以绝西域,守铁桥以断吐蕃,滇南籍为屏藩”,在明代为维护西南边疆屡建战功,而在边
疆民族地区的文化建设上也是贡献巨大,如《明史·土司传》所说:“云南诸土官中,知诗书,好礼守仪,以丽江木氏为首。”被汉族文人们称颂的儒雅家风得益于木氏谆谆家学。木氏家学在刚归附的木得木土几代中尚不明显,木泰时已是家学繁兴,木公《建木氏勋祠记》说:“我祖太父(木泰)本安,读书史,立宗子,不娶妾媵,家法愈隆愈备。”[5]而对木氏家学之兴盛,功劳之大,首推木公。正如乾隆《丽江府志略》所说:“有明一代,雪山(木公)振始音于前,生白(木增)继家风于后。”木公自己文武皆全,永昌张含在其《雪山大夫传》中说:“大夫名公,字恕卿,号雪山……读书千百言,过目成诵,洎长不资师友讲习,而奥典仪,罔弗洞悟,人皆称之曰:‘此天才也’!”创建木氏勋祠便是木公振家声的天才举措。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春,木公为祀祭先人,歌颂祖先的丰功伟业,不惜花费巨资,采来玉龙雪山中晶莹剔透的石料,聘请大理巧工,在玉龙山之南黄山之西、烈山之东、文峰之右,临丽水,盖起了包容室、坊、池、桥、库、宇在内的规模宏大的木氏勋祠。教育子孙,垂范后世,也是木公花大力气建勋祠的一个重要目的。木公作《建木氏勋祠自记》除了追述祖先自汉唐以来为诏、为公、为侯、为节度使、为宣慰使、为茶罕章、为宣抚使、为参政、为知府的荣耀,更多的则是在训导子孙要念祖宗之艰,遵祖宗之雅训。文中说:“后之子孙,念祖宗之艰,述我所为善,内不可耽于酒色,外不可荒于犬马,惟立身行己,克恭克敬,勿亵尔神,勿迨尔心,学书学礼,忠君至恳,爱民至专,孝亲至勤,祀神至诚,训子至要。此五者,蓄诸于内而行诸外,垂诸子孙,庶几永无替。”训子之重要同于忠君、祀神、孝亲,只有这几件事都做好了,才能世世子孙,绳绳相继。木氏家学的内容、木氏家风的垂范无不跃然纸上。木公对于传家学所做的另一重要贡献便在于主持修纂了《木氏宦谱》。冯时可撰《木氏六公传》有“丽未始有谱牒,木公作家乘”之语,可知木公是丽江木氏谱牒的始作俑者。谱牒作为封建宗法制下为明确宗系而对本世族系进行的记录,通过对祖先事迹的记录来劝谕后人是谱牒的一个基本作用,因而家谱其实也是一种家族教育方式,是一种变相的家学。《木氏宦谱》叙述木氏鼻祖从叶古开始,到阿良以下历代事迹较详,所载年月、职名、诰命与史籍相符,以致有“滇史巨擘”之称的方国瑜先生也说:“元明以来,云南土官土司之家,多有谱牒,所见莫详于《木氏宦谱》也。”木氏“先序宦谱,后记勋祠”,他所做的这两件事,目的都在于传家声于悠远,让后世牢记木氏家箴。继木公振木氏家声的是五世孙木增,木增字生白,号华岳,蔡毅中撰《忠孝记》称:“增生而秀异,如琼林玉树,迥出风尘,世间浓艳华美,一无所羡。”木增9岁丧父,11岁袭父职就能通事务,诸蕃入寇,他指挥若定,出人意料。公务之余,木增喜读书,在传家学上有其独到的方法。明代丽江土府有一楼土语名“三层楼”,楼上藏书万卷,这便是木增所建的“万卷楼”。乾隆《丽江府志》说:“增又好读书传,极群籍,家有万卷楼,与杨慎、张含唱和甚多。”木增花巨资建了土楼三层,又不惜工本,从内地购进大量书籍,置于三层楼中,“楼中凡宋明各善本以数万计,群书锓版亦能备其大要。”所刻图书版片,也藏于楼中,成为名副其实的“万卷楼”。木增有《检书》诗云:“万卷浑如邺架藏,青藜小阁满云香。”生动地描绘了“万卷楼”藏书之富。木增当政之时,值北胜州土酋高兰构乱,木增用兵擒获高兰,平定叛乱,朝廷为褒奖他的忠诚,给他加参进秩。在木增当政之时,是木氏土司地位巩固、势力远播的鼎盛时期。然而,木增却在36岁时就从仕途隐退,把他的大半生光阴花在参禅秘居,写诗赋文和置身万卷楼,教育子弟上。据史料所载丽江地区的府学在改土归流后才设立起来,乾隆《丽江府志略》说:“庙学在府治之北,旧无学,本朝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通判孔兴询,详建于府治之东。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知府杨馥、教授万咸燕改迁今地。”据此可知,有明一代丽江府的官学尚未建立,木氏私学承担着土司子弟的教学任务,而木增所建盛极一时的万卷楼应当是木氏家学传经授科,披咏酬唱的主要场所,在木氏家学教育中起着重要作用。可以想见有多少木氏子弟在万卷楼中受益。直到清初,土知府木靖还每日潜心于“万卷楼”中,披读家藏书籍。尽管咸同年间万卷楼在杜文秀起义中被毁,楼中所藏也荡然无存,但我们不能否认万卷楼在木氏的家学教育中所起过的重要作用。
木氏家学的繁兴,造就的是以“木氏六公”为代表的纳西木氏诗人群体,当我们浏览《雪山始音》、《隐园春兴》、《雪山庚子稿》、《仙楼琼华》、《万松吟卷》、《云涡淡墨》、《玉水青音》这些凝聚着木氏家学传统精髓的作品时,我们已深深地感受到汉文化在丽江纳西族地区的传播,给木氏家学注入了多么深广的文化内涵,木氏家学是汉文化同纳西文化交融的结果,木氏六公及其他们的作品,代表着明代纳西族汉文化的最高水平。
注解:
[1]以上资料均见刘文徵天启《滇志·人物志》卷十四。
[2]以上资料见于刘文徵天启《滇志·人物志》卷十四。
[3]《明史·沐英传》卷一百二十六。
[4]参见辛法春:《明沐氏与中国云南之开发》文史哲出版社,1985年版。
[5]见乾隆《丽江府志略》下卷《艺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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