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一词可能是各种论文著作和日常语言中含义最为分歧,使用最为随意的名词之一,要求全社会都按照一个同一的定义来使用它当然是做不到的,也是不必要的。但当我们把文化问题作为一个理论问题来研究,特别是作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来研究的时候,我们对文化的含义必须有一个比较合理因而比较统一的理
解,这是文化研究和文化建设必须首先解决的前提,否则研究与建设都无从谈起。
要弄清楚一个概念的含义必须从内涵与外延两个方面着手。一个概念的内涵指它的定义,而定义必须揭示这个概念所指该类事物的本质。文化是一类社会现象,那么,它是哪一类现象呢?不管人们对文化的定义有多少,若只问它是哪一类社会现象,人们的看法还是比较一致的。几乎各种论著都指出,文化的含义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文化现象等同于社会现象,狭义的文化现象就是精神现象,不包括客观现象或物质现象。这里我们只举《中国大百科全书》的社会学卷和哲学卷来说明这点。社会学卷说:“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总和。狭义的文化专指语言、文学、艺术及一切意识形态在内的精神产品。”
(第409页)哲学卷说:“广义的文化总括人类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能力、物质的和精神的全部产品。狭义的文化指精神生产能力和精神产品,包括一切社会意识形式,有时又专指教育、科学、文学、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知识和设施,以与世界观、政治思想、道德等意识形态相区别。”(第924页)这两个定义基本上是一致的,不同的只是后一个定义把精神产品又分为两类,一类是意识形态,另一类是非意识形态,认为更狭义的文化指非意识形态的精神产品。那么,在这广狭两种定义中有没有一个为人们更多地使用呢?这两卷都没有提出和回答这个问题,但社会学卷曾指出,从词源上讲,在西方,文化(Culture)的含义是从农作物的培育引申出来的,指人的品德和能力的培养;在中国,与文化相并列的是武功,即文治教化之意,并说:“文化一词的中西两个来源,殊途同归,今人都用来指称人类社会的精神现象,”但是“历史学、人类学和社会学通常在广义上使用文化概念”(第409页)。我认为,应该指出,对文化做狭义的理解是具有更广泛性的趋势,而且从文化理论和文化建设来讲,应该使用狭义的理解,狭义的文化是严格意义的文化,即人类的精神现象和精神产品。为什么这样说呢?
把文化与经济、政治并列起来使用,已经成为一种相当普遍的趋势。应该说,在过去广义的文化被更多地使用,而20世纪以来,经济、政治和文化就经常被并列起来使用了。例如英国著名历史哲学家汤因比的文明形态理论认为人类社会表现为各种文明形态,而文明包括三个组成部分,即经济、政治和文化,文化是文明形态中稳定的经常起作用的精神因素,是文明的核心,而经济、政治的作用经常变化,宗教又是文化的核心,因此,文明形态就是以文化,特别是以宗教为标准来划分的。又如近年来在国际理论界引起很大争议的美国学者亨廷顿的文章《文明的冲突》也是把文化与经济、政治并列,认为文明是文化的实体,文化是文明中最根本的东西,以文化和文明来划分世界国家集团远比以政治经济制度或经济发展水平来划分有意义。西方学者把经济、政治、文化三者并列,马克思主义者又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