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南中大姓据地自雄,抵御王朝势力。南夷校尉势单力薄,难于控制南中大姓,晋廷于太安二年(公元303年)
再次在南中设置宁州。重建宁州并非简单恢复泰始时的宁州,而做了一些改进。首先是将牂牁、越嶲、朱提三郡划归宁州,其次,将建宁郡的滇池地区分离出来,建立晋宁郡。宁州就由原来统领四郡变为统领八郡。宁州的设置,是云南郡县制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从此,南中从隶属于蜀的“附庸”,成为与蜀(益州)平行直属于中央王朝的一个单独的行政区划。和蜀(益州)一样,宁州(南中)也是全国十九州之一[2]。
汉晋时期在云南设置的郡县与内地郡县不同,因开始设置的时间在汉武帝时期,与原来的郡县不同,故称为“新郡”或“初郡”。因为新郡(初郡)基本上位于边疆,所以又称为“边郡”。
边郡的主要特点是:
1.边郡大都以族群(部族)连结的范围为行政区划。南中七郡,基本上是以族群的范围划分的。建宁郡以滇人为主;云南郡以昆明人为主;永昌郡以哀牢人为主;朱提郡以僰人为主;越嶲郡以叟人(邛、笮)为主;牂牁郡以夜郎为主;兴古郡以句町、进桑为主。
2.朝廷任命官员到边郡担任太守、县令、邑长,同时又委任当地族群的首领作为王、侯、长统领本部落的民众。汉武帝时设益州郡,封滇王为王,牂牁郡则委任夜郎王为侯。朝廷派遣的官员称为流官,即有任期,不断流动。当地族群的酋长首领称为土官。土官不仅终身为官,而且是世代为官(世袭制)。流官治其土,土官世其民。
3.边郡没有编户齐民,无法征收租税,故不立征调,仅只缴纳贡赋,又土长解纳方物土产为贡。
4.内地郡县的太守只管行政,不能理军务;军事由都尉(郡尉)辅佐太守(郡守)掌管。边郡的太守主管军事,统领兵丁,兵丁由内地遣戍。
边郡与内郡虽有不同的特点,但本质是一样的,同是统一多民族国家中央集权郡县制的有机组成部分。
云南边郡的建立、发展、巩固和逐步完善,使云南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一部分不断巩固,是云南与内地的经济文化诸方面的交流在行政体制上得到保证,也就是使云南与内地的经济、政治、文化的联系成为制度定下来,为中国西南边疆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促进了云南社会经济与文化技术的发展。
注解:
[1]《三国志·蜀志·后主传》。
[2] 19州为太康元年(公元280年)的资料。惠帝元康初年尝割荆、扬二州的一部分,别置江州。怀帝又分荆、广二州的一部分,别建相州。故西晋一代实际为21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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