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物资生活本身。”在人类发展
的历史进程中,采集和渔猎曾是人民获取生活资料、延续人类生存最基本的手段。
云南山高谷深,地理条件十分复杂,特别是山区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90%。仅在山峦之间零星分布着大大小小的数以千计的山间盆地,比较适宜于农耕。然而云南属于中低纬度高原,又具有年温差小,日温差大,降水充沛,干湿季节分明的气候特点,非常适宜多种植物生长。加上云南全境河流纵横,高原湖泊棋布,广大山区森林密布,都为云南的动植物种群的生存、繁衍提供了优越的条件。云南是名副其实的动植物王国,这里生活的动植物物种不仅数量繁多,某些种群还十分罕见。据调查统计,全国有纪录的淡水鱼类、两栖类、爬行类、兽类近3000种,而云南占了将近一半。在全国的3000种高等植物中,云南占了一半以上,至于低等植物更是数不胜数。
云南的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在广大山区,总体分布情况是大杂居、小聚居。人口仅次于汉族的彝族以滇中地区最为集中,各支系则零散分布于滇中广大的丘陵山区地带;文化和经济较发达的傣族、白族、纳西族等民族,主要居住于江河湖泊之滨,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其他民族的分布范围广泛,基本是散居云南的广大的山区和山间的零星坝子,从事山地或水田农业,并辅以采集渔猎经济。自西北的横断山区向东南的热带雨林山地依次分布着藏族、独龙族、怒族、傈僳族、普米族、景颇族、阿昌族、德昂族、佤族、拉祜族、布朗族、基诺族、哈尼族、苗族、回族、蒙古族、瑶族、壮族、布依族、水族等。这些少数民族中有很多生活在自然条件较差的山区,农业生产难以满足他们最起码的生存需要,因此自古以来,采集渔猎经济就是大多数山区少数民族经济生活的重要部分,有些山区少数民族中采集渔猎经济甚至一直保持到文明社会,成为农业经济的重要补充手段。例如怒江州的独龙族、傈僳族,直到20世纪50年代初期还十分盛行采集、捕鱼和狩猎,形成采集、渔猎与农业生产相结合的经济特点,其中采集收入比重约占农业粮食收入的一半。特别是独龙族,过去每年约有200天的时间是靠采集野菜和块根植物为主,种植粮食的时间只占全年的1/3强。
与采集生活相适应,捕鱼和狩猎也是云南各少数民族在古代至近现代获取生活资料的重要手段。云南有六大水系,五大山脉,河流交错,山脉纵横,盛产野生动物和鱼类。在古代,这里是狩猎和捕鱼的天然猎场和渔场。因此云南各个少数民族在历史上就是著名的猎人和捕鱼能手,在白、彝、傣、纳西、傈僳、景颇、怒、佤、独龙等民族中,早就流传着许多有关“猎人”、“渔翁”的故事,就是在现实生活中,直到20世纪70年代,彝族、傣族、纳西族、傈僳族、景颇族、佤族、独龙族等少数民族中仍有专靠狩猎、捕鱼为生者,这反映了古代渔猎生活在现代生活中的延续。
采集渔猎经济深刻影响着云南各少数民族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一些云南少数民族特有的生活方式、交换形式,乃至心理素质、性情取向、价值观念、文化艺术等等,都可以从采集渔猎这一人类最早并延续至今的生产方式和生存形态中找到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