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对外贸易源远流长,发展到唐宋时期,滇缅印道、滇越道、南诏出南海三道、大理广西邕州道都是著名的贸易路线。应该说,南诏、大理时期这些道路的开辟和发展,决不可能凭借政权间区区几次遣使贸易而开通,而是民间频繁往来、贸易发展的成果。凡是与南诏、大理政权
有政治交往的国家和地区,必然也有民间经济贸易关系。南诏、大理统治时期,云南社会参与对外经济贸易的上至王室,下至大商巨贾,乃至小民百姓。对外贸易的方式既有政权之间的朝贡贸易,也有民间的大宗商品进出口;甚至还有边疆各民族人民的物物相贸,所以对外贸易在云南社会生活中的影响是相当广泛和深入的,而且云南对外贸易同全国一样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
第一,汉晋时期,云南的对外贸易具有过境贸易特征。云南不过充当了蜀印贸易的中介或过境地,而并非贸易的主体。到了南诏、大理时期,这种状况得到了根本的改变,云南开始成为对外贸易的主体,开始有了初具规模的出口商品生产。南诏建立以后,重视商品经济的发展,专门设置了管理商业的官员,这就是《新唐书·南诏传》中所载的南诏社会组织机构中的“禾爽”,“禾爽主商贾”。商品生产得到南诏、大理统治者的鼓励,《新唐书·南诏传》说:“不徭役,人岁输二斗,一艺者给田,二收乃税。”这是对那些有“一艺”之能的手工业者的优待政策,凡有“一艺”者,南诏统治者给田,使其有一定的私有土地,上纳一定的土地税,还免除徭役,使其能专心从事手工业生产,这对手工业分工和发展商品生产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南诏、大理时期还非常注意引进内地工匠,发展自己的手工业。例如南诏后期曾多次进攻四川和邕管,掳掠大量的汉人,其中就有很多的内地工匠。《云南志》卷七说:“(南诏)俗不能织绫罗。自大和三年蛮贼寇西川,掳掠巧儿及女工非少。如今能织绫罗也。”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器》也说大理所产甲胄,质地精良,“甲身内外悉朱,地间黄黑,漆作百花虫兽之文,如世所用犀毗花纹,极工妙”。又称“云南刀以象皮为鞘,朱之,上亦画犀花纹”,艺术造诣很高。“今世所谓吹毛透风,乃大理刀之类,盖大理国有丽水,故能制良刀云”[4],工艺技术名冠天下。《经世大典·叙录》“诸工匠”条专门称赞说:“漆匠取之于云南。”沈德符《野获编》“云南雕漆”条也说:“唐中之世,大理国破成都,虏百工以去,由是云南漆织之器,甲于天下。”漆织之器及刀剑武器,都是云南对外经济交流的主要输出品。此外,还有畜牧业。南诏、大理时期,云南畜牧业发展令人瞩目,从滇西腾越、大理至滇中拓东,乃至滇东的曲靖等地是著名的滇马产地,所谓“兽莫巨于象,莫用于马,皆南土所宜”[5]。整个云南马牛遍野。南诏、大理时期发展起来的漆织之器、刀剑甲胄、马牛畜产的生产,丰富了云南人民的生活,也是云南对外贸易的主要出口品。云南开始具备了外贸商品的生产能力。
丝绸纺织品是滇缅印道传统的出口商品,虽然大量产自四川,经云南出口骠国、天竺等,但南诏、大理以后,云南所产丝织品,也开始向海外输出;宋朝广西买马,云南商人带着漆器、云南刀、鞍辔甲胄等手工业品,来到横山寨、钦州等博易场,同内地商人及海外客商交易,换去海盐、舶来品;云南的各种土产方物,也是重要的出口商品。《政和类证本草》称:青木香生永昌山谷,琥珀生永昌、蘖木生永昌,犀生永昌山谷及益州。所有这些都是云南出口物品,特别是犀牛皮制品,远销印度、阿拉伯各地。据《中国印度见闻录》记载:“中国人用(达摩的犀角)来制造腰带,根据花纹的美观程度,在中国一条的价格可达两千、三千或者更多的迪纳尔。在达摩王国,这一切人们都是用当地的货币贝壳购买的。”关于唐宋的野生犀牛分布,主要在南亚和东南亚的印、缅、交趾,中国西南益州、宁州、永昌和黔中的部分地区,云南是主产地。商人多由滇缅印道转运[6],加上犀牛制品的交易多用贝币,当时云南及印、缅境内的国家,通行贝币,这种贸易同云南有关是很有可能的。中国西南主产麝香,但以云南所产质地最好、产量最大。《樊志》卷七载麝香出永昌及南诏诸山,土人皆以贸易。云南所产的麝香被贩运到阿拉伯等地,故阿拉伯商人到南诏后感叹道:“这里出产的麝香极其优良,疗效极好。”[7]当时的南诏、大理商人用马帮将云南的土产方物运到印度、缅甸、交趾甚至广西等地沿海港口,在那里由海路而来的阿拉伯商人转运阿拉伯等地,在印、缅等港口,换回货贝等物,这类交易的数量和规模,限于资料已难以估算,但是从南诏、大理时期,云南流行海贝作为货币,足以说明交易量是十分巨大的。
第二,贸易商品由奢侈品向大宗民间生活品转变,对外贸易同人民生活的关系日益密切。汉晋时期,由于对外交通尚欠发达,大宗的民间生活日用品的贸易受到限制,汉代社会上流行“百里不贩樵,千里不贩籴”的谚语[8],这是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写照,人民的生活必需品自产自用,而商业贩运的主要是奢侈品。海外贸易也被局限在奢侈品或珍异珠宝这类重量轻而价值高的商品上。南诏、大理时期,云南作为对外贸易的主体,以马帮为运输工具的贩运贸易逐渐兴起,进口货物发生了重大变化,主要是与人民生活有关的海外舶来品。《新唐书·骠国传》记载骠国人“与诸蛮市,以江猪、白毡、琉璃、罂缶相易”的民间交易状况。这种民间交易是伴随着南诏与骠国国际间政治关系发展日益密切的,《樊志》卷十说:“(骠国)有移信使到蛮界河赕,则以江猪、白毡及琉璃罂为贸易。”《樊志》同卷记昆仑国距南诏中心西洱河81日程,有商道相通,出象、青木香、旃、檀香、紫檀香、槟榔、琉璃、水精、蠡杯及各种香药珍宝和犀牛。与南诏有频繁商贸交往的小婆罗门出齿贝、白竭、越诺布,而“蛮夷善之,信通其国”。《樊志》提到的南诏进口舶来品大都是人民生活所需,有江猪等畜产品,有琉璃罂缶、蠡杯等日常生活器皿,还有白毡、旃、越诺布等纺织品,为云南及其周边国家人民传统衣被原料,“(骠国)男子多衣白毡”[9]。旃与毡同,是云南许多民族的必需品,不可须臾或缺,《桂海虞衡志》“蛮毡”条说:“蛮人昼披夜卧,无贵贱,人有一番。”青木香、檀香、紫檀香及诸香药,除了家居日常所需外,还与人们宗教生活有关,南诏、大理人民多信佛,平日礼佛贡祖、斋戒沐浴、烧香熏衣,都少不了香料。青木香、檀香之类并非贵重的香料自然成为进口的大宗商品。至于齿贝,来自缅、印、交趾、广西等沿海地区,南诏、大理时期在云南作为货币使用,需要量之大不必待言。当然,各种珍宝异物,还在南诏、大理时期对外贸易占有一定的比例,《旧唐书·张谏之传》说到永昌,“西通大秦,南通交趾,奇珍异宝进贡岁时不阙”。这是供王公贵族所用。
这一时期兴盛起来大量贩运民间生活日常必需品的商品经济活动,成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巨大动力,元人《纪古滇说原集》这样记叙了南诏对外交往的范围,说:“自唐进封之后,永昌诸郡、缅、暹罗、大秦皆西通之国,交趾、八百、真腊、占城、挝国皆南通之国,具以奇珍、金宝、盐、锦、毡布、珲琚、巴具岁进于王不缺,于是渐有昌也。”大约西通之国,就是滇缅印道(南诏通天竺道)所经由或联系的国家;南通之国似乎为滇越道(安南通南诏道)和银生出海三道所经由及联系的国家和地区,贸易范围覆盖了整个所有与南诏、大理有交往的国家或地区,贸易的民间化使贸易品种、贸易数量大为增加,对外贸易开始深入影响云南各民族和各阶层的社会生活,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