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培养能安定社稷的文武之相,明代统治者规定国子监生员所读之书,一是儒家经学典籍,即记载中国古代典章文物、历史资料、论述儒家哲学观点、政治思想、伦理观念和教育原理的《四书》、《五经》。自汉武帝把《五经》立于
学宫,直至清末都是学校教材,而南宋朱熹把《四书》加以注释,《四书集注》出书后许多学校开始用为课本,元代规定科举以四书义取士,从此《四书》、《五经》遂成为从中央到地方官办私办学校的基本课本。国子监所学的另一内容是明代的典章制度、政策法令。明太祖提倡法制,刑用重典,并亲自参与制定了《大明律》,又颁布《大诰》,以御制《大诰》颁赐诸生,要国子监严督诸生熟读讲解,并规定“今科举岁贡生员俱出题试之”[5]把国家法令列入学习及考试范围,其目的是让生员更好地掌握国家法令,入仕后加以执行。云南生员入监后跟从学行卓著的名儒们,日习书两百余字,每月试经书义各一道,通过考核进入正义、诚心、率性等6馆,在经史皆通后终得一官半职。
明代国子监本着为封建统治者培养文武之才的宗旨,以其严格规范的教育培养了大批封建官吏。云南入监的官生、民生从这里直接接受系统的儒学教育,树立起“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远大报负,成为通晓文史律历、博学而明了仁义礼智、尊孔忠君的封建仕人。有云南人李忠,原名李特,“洪武二十五年选贡入监,高皇帝宣见便殿,赏赉甚厚,赐名曰忠”,便有让其忠君之意。第二年,李忠在应天府乡试中进士及第,成为明代云南的第一个进士,出任陕西凤翔知县,史书说他“威惠并济,有循吏风”[6]。李忠的成长离不开国子监内良好的教育,而他只不过是当时国子监内众多云南士子之一代表。通过李忠,我们不难看到当时云南人士是怎样在国子监的教育中接受儒家思想,并在儒学教育中被塑造成封建仁人的过程。因而我们说明代国子监教育也是云南教育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注解:
[1] 参《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卷》第118页。
[2] 《明实录·洪武实录》卷二百至卷二百四十二。
[3] 《明实录·万历实录》卷四百九十三、五百三十。
[4] 《明实录·永乐实录》卷十二至卷三十六。
[5] 《明史·选举志》卷六十九。
[6] 见刘方征:《天启滇志·人物志》卷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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