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龙凤十一年(公元1365年),朱元璋就在南京创办国子学,到洪武十五年(
公元1382年)三月改国子学为国子监。明成祖迁都北京,又在北京设国子监,因而明代国子监分南、北两监,且规模宏大。特别是太祖所设的南监规制尤盛,延褒十里,灯火相辉。史书称:“规制之备,人文之盛,自有成均,未之尝闻也。”[1]在国子监读书的学生称为监生,对于生徒入学的资格,因太祖朱元璋出身孤寒,而一改以往中央官学“殊其士类,异其贵贱”的状况,规定:“凡国学生员,一品至九品文武官员子孙弟侄,年十二岁以上者充补,以一百为额。民间俊秀年十五岁以上,能通《四书》大义,愿入国学者中书省闻奏入学,以五十为额。”监生分为官生和民生,官生又分两等,一等是品官子弟,一等是土司子弟和海外学生,官生由皇帝指派分发,出自特恩;民生由各地地方官保送,这样一般百姓中的优异者,也可进入中央官学就读,这使地处偏远的滇云生员入监读书成为可能。
据上可知,明代云南入监生员也分成两类,入监的土官子弟属于官生,一般由土官知府自己派遣。“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88年)云南罗猡土官遣子弟入监读书”,这是云南生员赴京入国子监之始。此后入国子监读书的云南生员不断。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七月有“云南乌撒军民府土官知府何能遣其弟忽山及罗罗生二人入国子监读书”。同年九月有“云南乌蒙、芒部二军民府土官遣其子以作捕驹等入国子监读书”。明洪武年间入国子监的云南人,除这些土官子弟外,还有一些一般人家子弟以选贡的方式入监。如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三月有“云南大理府贡生员尹惟贤等入国子监,”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二月有“云南布政使司贡生员杨嵩等人入监”[2]。明代国子监有举监、贡监、荫监、例监4科,而以贡监为主。云南入监生员除前面提到的贡监外,万历以后还出现了荫监。万历十四年(公元1612年)荫云南巡抚周嘉谟男玺为国子监生,另万历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任禄丰知县的苏梦旸,在郑举叛乱攻打禄丰城时,率兵力战,被俘不降而被害,他的儿子苏万民因之荫送国子监读书[3]。
国子监在明代具有国家教育管理机构和最高学府两重性质,因而对监生的生活待遇较为优厚。除了国家“广为号舍以居之,厚其衣食而养之”外,国家给其赏赐优厚,规定:厚给廪饩,岁时赐布帛文绮袭衣中鞋。云南生员入监后也不断得到赏赐。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赐国子监云南生段士吉等布衣鞋袜,其随从之人亦皆有赐”。此外洪武三十五年(1402年)“赐给国子监云南生赵祥等四十人冬衣”。洪武一朝从二十二年开始到洪武末,9年间对国子监云南生赏赐达十余次。洪武以后各朝仍陆续有云南人入监并受赏赐。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成祖“赐国子监监生张文礼等二十人夏衣”,永乐二年(公元1404年)“赐国子监云南生张林等二十八人夏衣”。永乐三年(公元1405年)又赐“国子监琉球、四川、云南生李杰并其从人六十三人衣食”[4]。这些材料既反映出明初统治者对云南生员的重视、优待,又可看出当时在国子监读书的云南人还是有一定数量的。尽管监生的待遇优厚,朝廷对其管理却甚为严格。明政府颁定56条监规,严禁各种越轨言行,违者受杖100,发配充军。监生归省定有期限,违限者谪遣远方。监内每班选一人充斋长,督诸生功课。衣冠步履饮食必严饬礼节,夜必宿监,有故而出必告本班教官。监丞置集衍簿,有不遵者记录下来,再三违反则发遣安置。其堂守、宿舍、饮食、澡浴俱有禁例。苦尽甘来,国子监监生的出身却尤为优异。从洪武二年建学始,明政府一直把国子监作为培养官僚的主要场所,在学校结业的可以直接做官,有的擢升为地方高级官员,有的擢升为都察院御史、监察御史等中央官职,至于州县地方官,更是大批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