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地域文化的形成和发展都同具体的生态环境和历史变迁直接相关。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不同的地理环境、经济状况和历史演变的特殊性,就会形成不同的文化特征,经过漫长的演化和冲撞,积淀成为今天的文化系统,草原游牧文化与中原农耕文化就是这样逐步形成、传承和发展的。它们有其自身内在特质和规律,通过人们的物
质活动和精神活动表现出来,显示着地域文化的博大和雄浑。本文以蒙古族和汉族为例,具体比较游牧文化与农耕文化的差异性。
特定的生态环境决定着特定的文化系统
(一)地理环境直接影响着文化系统
蒙古高原地处内陆半干旱的自然环境,疏松沙层广泛分布,使这里形成了干旱荒漠的景观,加之雨量奇缺,气候温差大,只能适宜多年生、旱生低温的草木植物生长,千百年来,生聚在这一地域的人们,因地理条件所限,不宜从事农耕,只能依赖游牧、狩猎等生产方式生存繁衍,并且逐步形成表现于共同文化特点上的心理素质,融合为一个人们共同体——游牧民族。这里的居民以游牧生活为主,而游牧生活是一种粗犷而富于冒险的生活,恶劣的自然条件培养了他们极强的与自然搏斗的能力。他们衣皮被旃裘,食肉饮乳,居毡帐,乘坐骑,衣、食、住、行、用与牲畜须臾不可分离。正像农民依恋土地一样,牧民则离不开牲畜、草原。辽阔的草原是北方游牧民族的摇篮,在这块土地上曾经养育过匈奴、乌桓、鲜卑、突厥诸族,同样,它为蒙古族这个马背上的民族提供了一个独特的、隔绝的历史地理环境。独特的生活环境,造就了独特的草原文化系统,作为草原骄子的蒙古民族深受环境的陶冶和启迪,在承载北方游牧民族文化系统的基础上,经过本民族长期的开拓和实践,创造出灿烂的富有草原色彩的语言、饮食、服饰、建筑、礼仪、祭祀、宗教等等游牧文明。
与这一地区相邻的是气候温和、地势平坦、雨量充沛的黄河流域。湿润的土地,适宜的气候宜于农作物大面积种植。这里则生息着以农耕为生的农业民族,他们生活在固定的土地上,培养了大量宜于种植的农作物,同时发展了养殖业、酿造业、手工业等等。由于农业生产对自然和气候的选择性很强,还有土壤的种类、水利资源、作物种类等,都会影响作物的种植和生产程序,农业民族正是依据这些因素,经过长期的摸索,形成了汉民族农业生产的耕作方式——以最初的“刀耕火种”、“轮作抛荒到精耕细作”,并且一代一代得到传承和发展,形成了异彩纷呈、高度发达的农业文明。
(二)游牧经济与农业经济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经济方式
“逐水草迁徙,毋城郭常处耕田之业”[1],这是游牧经济的一大特点。恩格斯指出:“游牧部落的生活资料多,不仅有数量多的多的牛乳、乳制品和肉类,而且更有兽皮”等各种畜产品。游牧民族出现以后,我们就可以看到不同的部落的成员之间进行交换,以及它作为一种经常制度发展和巩固的一切条件都具备了。他们用来“交换的主要的物品是牲畜”,牲畜不仅是商品,“而且还获得了货币的职能”[2]。鉴于游牧经济结构所限,发展不平衡,出于生计和本民族经济的发展,需要不断扩大经济往来,促使他们和其他民族进行物质交换。而雄据中原的汉族,无论在人口数量方面,还是在社会生产力方面,都要比游牧社会发达,农耕文化所产生的高度物质文明,对游牧民族自然有着极强的吸引力,于是代表游牧民族的畜产品——马、牛、羊、驼等与代表农业民族的农副产品和手工业产品——粮食、布匹、茶叶等第一次实现了以物易物或通过“茶马互市”,或依靠“草原丝绸之路”实现之,因此说,游牧经济天然地带有商品经济的性质。当然,它不同于现代意义上的商品经济。显然农业经济则不具备这样的特征,它是以封建庄园或一家一户为单位,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男耕女织”,“自给自足”是这种经济的写照。可见,自然经济不是为了交换而生产,而是为了满足生产者或经济单位如氏族、封建庄园、家长制的农民家庭本身需要而生产的经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