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夫(1906—1988年),内蒙古土默特左旗塔布村人,蒙古族,幼名庆春,学名云泽,留学前苏联时俄名拉谢维奇,战争年代曾化名陈云章、乌云达赉和云时雨,是中国
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优秀领导人,卓越的民族工作领导人。
乌兰夫13岁入归绥土默特旗高等小学学习。在这里,他接触了《新青年》、《每周评论》等革命刊物,受到“五四”时期新思想的影响,积极参加反帝爱国学生运动。1921年在归绥参加反对“二十一条”、抵制日货的大游行,迈开了革命征途的第一步。
1923年夏,乌兰夫到北平,入蒙藏学校学习,在李大钊、赵世炎、邓中夏等共产党人的帮助下,参加了马克思主义研究小组。1923年12月,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成为蒙古族第一代觉醒的青年之一。乌兰夫热情投身大革命运动,参加了“五卅”反帝爱国运动。1925年4月,与多松年、奎壁等共同创办了内蒙古最早的革命刊物—《蒙古农民》,向蒙古族人民宣传马克思主义,宣传中国共产党反帝反封建反民族压迫的政治主张,向蒙古族人民灌输一种全新的先进的思想文化。《蒙古农民》成为鼓励、指导蒙古民族开展解放斗争的有力工具。同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0月受党组织委派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
1929年6月乌兰夫回国,先后担任中共西蒙工委组织委员、书记,在内蒙古西部地区组织农民协会,发动群众开展斗争。1933年5月组织抗日救亡团体,参加察哈尔抗日同盟军成立大会,与冯玉祥将军共商绥蒙抗日大计。1936年2月,与云继先等人秘密策划蒙政会蒙旗保安队举行“百灵庙暴动”,打响了蒙古民族武装抗日的第一枪。
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蒙旗保安旅改编为蒙旗独立旅,乌兰夫担任政治部代理副主任,并担任地下党委书记,这支军队成为当时蒙古族中最大的抗日武装。1941年8月,乌兰夫赴延安工作,任延安民族学院教育长、陕甘宁边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1945年4月,乌兰夫出席中共七大,并当选为中共中央候补委员。
抗日战争胜利后,乌兰夫任绥蒙政府主席、中共晋察冀边区中央局委员、中共内蒙古工委书记、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主席兼军事部长等职,致力于内蒙古民族自治运动。1946年初奉中央指示,率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代表团与东蒙自治政府代表团谈判,通过了具有重大意义的“四三会议”决议,实现了内蒙古的民族团结与统一。1947年成功地主持召开了“五一”大会,成立了我国第一个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担任自治区政府主席、内蒙古军区司令员。
建国后,乌兰夫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委员,国防委员会委员,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主任,中央民族学院院长,华北行政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华北局副书记,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书记,绥远省人民政府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内蒙古军区司令员兼政委,内蒙古大学校长,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二书记,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主席,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领导职务。1955年,乌兰夫被授予上将军衔。
乌兰夫主持内蒙古工作近20年,领导了内蒙古自治区的政权建设、军队建设、党组织建设、经济文化建设。在内蒙古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依据中央精神,乌兰夫创造性地提出了“三不两利”(即不分、不斗、不划阶级,牧工、牧主两利)和“稳、宽、长”政策。这一政策切合内蒙古的实际,成为牧区工作的指导方针,使畜牧业生产迅速发展,牧民生活得到极大改善,为其他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内蒙古自治区被周恩来总理誉为“模范自治区”。
“文革”期间,乌兰夫立场坚定,与林彪集团及“四人帮”进行了顽强斗争。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乌兰夫出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等职务,积极从事国务活动,主持起草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对完善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健全民主和法制,做出了重要贡献。
1988年12月8日,乌兰夫在北京病逝,享年82岁。乌兰夫为内蒙古的解放与建设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全国民族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全中国人民的解放与建设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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