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松辽地区的蒙古族人也有他们丰富多彩的禁忌与崇尚礼仪,尤其是禁忌礼仪更为繁杂。
灶火禁忌
蒙古族人忌外人拿肉在自家的灶火上烧烤;严禁把人的粪便等不洁的东西和有生灵的东西投进灶内;不许在灶火上烤脚和烘衣物;不许向灶火里磕烟灰、扔烟蒂;不准用物敲打
火撑子;不能用剪子碰火撑子,据说用剪刀碰了火撑子易与人发生争吵,被视为不祥之兆;锅不可斜放在火撑子上,也不能向门的方向斜放,连锅盖也不能斜放;不准在火旁砍东西,因为据说会将“火”砍“伤”,等等。
妇女禁忌
妇女不准越过蒙古包内火灶以北,即不许越过锅以北,因那里是公公的坐卧之处;妇女不许在佛像前经过,不许祭敖包,但10岁以下的女孩除外;祭火时,媳妇不许触动祭火用的羊胸脯肉;新娘子三年内不许回娘家(有的地方仅限一年),如有紧急情况而必须回娘家时,也不准进入供有佛像和火神的房间,有的甚至严禁走进马桩以内;妇女在行经期间不许到水井跟前。
生育禁忌
蒙古人严禁擅入产妇的产房,怕“踩断了奶”;产期一个月内不准外人从产妇家借东西,以防“带走了奶”;忌讳外人用手摸小孩的头,认为不洁;小孩在5岁以前,一般不穿带扣子的衣服,也忌讳大人迈过或跨过孩子的衣服。
时日禁忌
蒙古人特别忌讳甲、庚日,如他们视甲子日和庚午、庚申日为忌日,如遇甲、庚日,则不办迎娶和经济往来;禁忌早饭前和天黑后往外拿东西。
其他禁忌
蒙古人在日常生活中忌吃鱼、飞禽和骡马肉;吃肉给客人递刀时,忌把刀尖对向客人,而应把刀柄给对方;禁忌用碗在水缸、锅里取水;不能把碗口朝下扣放;忌从衣服、帽子、枕头、桌子、粮袋、锅台、磨台、井口、绳子上跨过;忌乱摸乱动有宗教意义的法器、经典、佛像、佛阁等;禁忌用鞋、袜、裤做枕头。
崇右尚西
在蒙古族的崇尚礼仪中,有一项非常值得提及,那就是崇右尚西,因为蒙古包的西侧或住房的西山墙及靠西墙的箱柜上,都是摆设佛龛、供奉祖先的地方,由此西、北两面为尊贵之位;长者、男人、尊贵的客人坐在西边,小辈、女人、一般的客人都不准坐在西面,这就形成了以西为大、以右为尊的礼俗,《清稗类钞·蒙人起居》条云:“俗尚右,包房则以中为上,右次之,左下。其坐卧均依次序,贵宾尊长至,则让中座,主居右,妇女为下,居左。”而《黑龙江志稿》则云:“蒙人居室多三楹,西向为上,谓西边迎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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