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余、高句骊属貊族系。貊族分布地域,东至松花江流域,北至嫩江流
域,西至松辽分水岭。大致分布在松辽平原和松嫩平原一带。从考古 学的角度看,西周至战国时代松嫩平原的“白金宝文化”属于北夫余族属,是以农耕为主的
经济类型。秦汉时代吉长地区的“西团山文化”则属于貊以至夫余族属,其经
济 类型则为原始锄耕农业。
(一)夫余族的伦理道德
夫余族属于奴隶制社会,其伦理道德表现了明显的儒学影响,与原始社会末期的情况已有很大变化。综述如下:
以勇为贵,以盗窃为耻。据《三国志·乌丸鲜卑东夷传》载,夫余族“其人性强勇,谨厚,不寇抄”。这里的关键是“勇”,它是夫余的民族性格。“不寇抄”也是夫余民族性格的一个组成部分。“知耻而近乎勇”,“民怯于私斗,而勇于寇战”,皆为儒家伦理道德的格言
。对敌强勇,对内部谨厚,不为寇掠夺,这种民族性格,既是夫余长期历史发展的积淀,又是深受儒学影响所致。
崇尚礼仪。“礼”为仁、义、礼、智、信中的一项,是儒家“五常”的重要内容。夫余族言
行举止,待人接物,处处注重礼节和仪态。据《三国志·乌丸鲜卑东夷传》载:“食饮皆用
俎豆”,“会同、拜爵、洗爵、揖礼、升降”皆如中原之礼。自古夫余族上层统治者多与中原王朝交往,朝聘、进贡不断。汉朝皇帝作黄门鼓吹、角癥戏以遣之。中原的礼、乐使夫余受到影响,逐渐成为夫余崇尚的文化内容。《礼记·檀弓》曰:“安上治
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夫余亦然。
女屈从男。表现在妇人淫用刑急;而男子淫,妇人不得干涉,干涉则以忌妒为名而处死、暴
尸。进入父权制为特征的父系氏族社会到阶级社会早期的夫权制阶段,女人已经成为男人的
附庸,妻子像奴隶一样成为丈夫的私有财产。可以实行一夫多妻制,而不能实行一妻多夫制 。婚姻形态反映在伦理道德上的“女屈从男”,则成为逐渐司空见惯的事。
兄死妻嫂。据《三国志·乌丸鲜卑东夷传》载:“兄死妻嫂,与匈奴同俗。”而匈奴除“
兄死妻嫂”外,还有“妻后母”的婚俗。夫余社会已发展到奴隶制阶段,比原始社会末期的 原始婚制前进了一步,不同辈分不能婚配,而同辈分的原始群婚制的遗风尚存。
杀殉厚葬。夫余贵族死后,“杀人殉葬,多者数百。厚葬,有椁无棺”。[1] 吉林榆树县大坡乡后岗发现夫余
的古墓群,出土耳佩金制装饰品,颈、胸部的玛瑙珠,男子腰挎的铜柄铁剑
,以及鎏金饰牌、铜镜、铁制农具、马牙、马骨、马具等。人们以为死后有灵魂存在,阴间还得享用,故此厚葬,特别是贵族大加挥霍。残忍的杀殉行为,在夫余社会中仍被合理合法地遗留下来,不被斥为不合人伦道德。
(二)高句骊的伦理道德
高句骊是貊族的一个支系,是我国松辽地区的一个古老民族。1至7世纪的700年间 ,建立
过奴隶制的高句骊王国。高句骊不仅善于吸收汉族的先进生产技术,而且注意吸收汉族封建
文化,特别是儒家的伦理道德。在我国古代北方民族中接受汉文化较早,并创造出本民族的特点。
高句骊吸收了中原的儒家伦理道德,并根据奴隶主对奴隶统治的需要,把忠、孝、仁、义等
,加以改造,提出忠义纯正、礼让克己,鼓吹上同王德,下保民心。统治阶级选择官吏以贤
良孝顺为标准,并树立样板,以便效法。在灌输忠、孝的思想束缚下,对国王的旨意不能有丝毫
不尊和违反,君王赐死,无论对错,臣民甚至王子都得以死成全忠孝。如:琉璃王之子解明
,被王借口不孝而赐剑自裁。太武神王之子好童,虽自知遭王妃谗谄,竟毫不分辩伏剑而亡。[2]
注文:
[1] 王侠:《 松花江畔的古墓群》,《吉林画报》1981年第1期。
[2] 《三国史记》卷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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