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文学遗产中,文论(文学理论和批评)是不可忽视的一个组成部分。蒙古文论的产生和发展,大都与外来文学影响有关。其中,主要外来文学影响来自印度、西藏和中原地区。
蒙古文论的产生和早期的发展,是与印度诗论经典《诗镜论》的翻译、解释同步进行的。公元7世纪檀丁所著《诗镜论》
于13世纪被译成藏文。之后,随着佛教在蒙古地区的传播,喇嘛僧侣们将《诗镜论》作为声学经典研读,并进行了诠释、评点工作。18世纪格里格扎拉森把该经典著作译成蒙文。罗卜桑楚勒特木、阿格旺丹达尔、嘉木彦嘎尔布等喇嘛学者们在《诗镜论》的研究中,成绩显著,影响较广。这些学者从作品的体(体裁)、生命(内容)和修饰(表现手法)三个方面入手,重点探讨作品的表现手法和诗体韵律风格,并且在自己的创作中加以应用和发展《诗镜论》的文学观点。他们还将修饰分为意义修饰或义庄严(美化所叙述内容的表现形式)、词音修饰或音庄严(诗歌的韵律)和隐语修饰(含蓄和隐喻的表现手法)。《诗镜论》研究在当时蒙古文人中成为一门专门学问,其中修饰和形式研究占很大比重,得到详细的阐述。在当时的文学创作中,形成重视作品的形式美,崇尚华丽辞藻风格的文风。因此,《诗镜论》对蒙古文学理论和创作的发展上产生了很重要的影响。
到了清末即19世纪,蒙古文论的发展主要受汉族文学影响,与翻译和接受汉族经典作品同步进行。当时蒙古文论方面,影响较大的主要人物是哈斯宝和尹湛纳希。前者在其《新译红楼梦》里所写的序言、读法和回批中,通过对《红楼梦》人物性格和故事情节的具体分析,阐述了有关人物性格的刻画、情节与人物性格的关系等一些文学基本问题的观点。哈斯宝的许多文学观点和政治见解,与当时的红学界观点相比,有自己独到的精辟之处[1]。哈斯宝通过分析《红楼梦》的社会意义,看出了文学与社会生活之间的关系。他更强调文学作品的艺术性,指出“文章之作,其不易处就在一个妙字”,“文章必有余味未尽才可谓妙”,“写众人,也各具特色”(人物性格的个性)。哈斯宝很多文学见解,在今天仍不失其积极的现实意义。
尹湛纳希,除文学创作之外,还写过不少文论和杂文,就文学和社会现实的关系及文学内部规律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描绘人物“性情”和“外貌”的,要能“兴读者的情趣”,使人感到“热闹”的作品,才是真正文学作品。这里所说的“兴情趣”和感到“热闹”,实际上指出了文学作品的审美作用和娱乐作用。同时,他不否定文学的社会认识作用和教育作用,他创作《青史演义》就是为了启迪蒙古民族的“醒悟”,写《一层楼》是为了让读者“知晓世人生活”。在文学的艺术特征方面,尹湛纳希主张“写此得彼”,“寓意要深远,抒情要合顺”;作者塑造人物形象突出其个性时,应多描写“琐碎”的事(细节),以使人物形象更加丰富。此外,他还提出过一些像“细”、“味”、“美”和意境、比喻等文艺美学概念,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
注解:
[1]
巴·格日勒图《蒙古文论精粹》(蒙文),内蒙古文化出版社(海拉尔),1985年,第124页。又见亦邻真汉译《“新译红楼梦”回批》中的译者前言第8页。此书由内蒙古人民出版社于1979年出版。
实习编辑:小红
内容把关:白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