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虽推翻了元朝,但对于漠北地区始终未能控制。它在北部沿边所设置的卫所,属于塞北地域范围的,最远的也仅能到达漠南的部分地区,故明朝在塞北的驿道,可略而不论。
在元代的基础上,清代塞北的驿路交通却有新的发展。清代蒙古地区的驿道称为台站。塞北驿道主要分布在漠南地区和漠
北地区。
漠南地区:清廷为了迅速传递军令、政令和转运物资,从康熙三十年(1691年)开始,在漠南蒙古陆续修建了喜峰口、杀虎口、古北口、独石口、张家口五条驿道。
喜峰口驿道——这条驿道从北京开始,经遵化到喜峰口,然后从喜峰口经卓索图盟的喀喇沁右旗、中旗、左旗,土默特右旗、左旗;今赤峰市的喀尔喀左翼旗,敖汉旗,奈曼旗,扎鲁特左翼旗、右翼旗;哲里木盟的科尔沁左翼后旗、左翼中旗、左翼前旗、右翼中旗,郭尔罗斯后旗、前旗,科尔沁右翼前旗、右翼后旗,到扎赉特旗的哈岱罕站,总长1
000多公里,共经24站[1]。
古北口驿道——这是北京通往乌珠穆沁左旗的驿道。从北京出发,经顺义、密云等县到古北口。从古北口经今赤峰市的翁牛特右旗、左旗,扎鲁特左、右二旗,巴林左、右二旗,阿鲁科尔沁旗和锡林郭勒盟的乌珠穆沁右旗,经乌珠穆沁右旗,最后抵达乌珠穆沁左旗,共计19站,全程580多公里。
独石口驿道——这是从北京到浩齐特部的驿路。从北京出发,经过昌平、居庸关、赤城县,到独石口。然后从独石口经察哈尔左翼和今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进入锡林郭勒盟的阿巴噶右旗、阿巴噶左旗、阿巴哈纳尔右旗、阿巴哈纳尔左旗、浩齐特右旗、浩齐特左旗,共计15站,全程590多公里。
张家口驿道——从北京开始,经过怀来、宣化到张家口,越过长城后分为两路,一路向西到归化城,又一路向西北到四子部落。从北京到张家口约215公里,从张家口到归化城经6站,约300余公里。从张家口到四子部落,途经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右二旗和乌兰察布盟四子部落旗、喀尔喀右翼旗、茂明安旗。雍正六年(1728年)清廷裁撤张家口到归化城一路之后,这条驿路从漠南一直延伸到漠北地区,成为阿尔泰军台的组成部分,称为阿尔泰军台南段。
杀虎口驿道——从北京到乌兰察布盟的乌喇特前、中、后三旗和伊克昭盟各旗。从杀虎口向西北经归化城到乌喇特前三旗的驿路,称为杀虎口北路或东路。从杀虎口经归化城到伊克昭盟各旗的驿路,称为南路或西路。从北京到归化城约570公里,从归化城到乌喇特三旗约180公里,从归化城到伊克昭盟各旗约560公里[2]。
漠北地区:漠北地区的驿站也称北路驿站或阿尔泰军台。绝大多数驿站是在清朝与准噶尔战争及同沙俄交涉过程中修建的。从康熙中期开始设置到乾隆中期完成,经历了大约60余年时间。漠北驿站包括五条驿道,即阿尔泰军台、库伦台站、乌里雅苏台北路台站、科布多北路台站、科布多南路台站。
阿尔泰军台——自喜喇穆呼尔经赛尔乌苏、乌里雅苏台至科布多。共分三段,第一段自漠南、漠北交界处的喜喇穆呼尔至漠北交通枢纽赛尔乌苏,共5站,通过土谢图汗部南部地区。第二段自赛尔乌苏以西和尼奇至乌里雅苏台以南的察罕瘦尔,共25站,通过土谢图汗、赛音诺颜汗两部地区。第三段自乌里雅苏台以西的呼都克乌兰至科布多以南的哈喇乌苏,共6站,到达札萨克图汗部和科布多东部地区。
库伦台站——包括南北两路,南路自赛尔乌苏至库伦,共14站,通过土谢图汗部南部地区。北路自库伦至恰克图,共6站,通过土谢图汗部北部地区。
乌里雅苏台北路台站——自乌里雅苏台至察罕托罗海,共7站,通过赛音诺颜部、札萨克图汗部北部地区,到达唐努乌梁海地区。
科布多北路台站——自科布多至索果克卡伦(边防哨所),共5站,西与漠西地区台站相接。通过明阿特旗、额鲁特旗到达乌梁海七旗。
科布多南路台站——自科布多至搜吉卡伦,共8站,通过札哈旗、新和硕特旗、新土尔扈特二旗。
清代塞北地区的驿站,主要由理藩院管理。理藩院的旗籍司掌管漠南蒙古地区的军旅邮传,典属司掌管漠北蒙古地区的邮驿事务,满档房职掌派遣管理驿站的官员,同时清政府的兵部也协助理藩院监督检查[3],形成了以理藩院为主、兵部为辅的双重管理体制。
塞北地区的驿站,担负着“宣传命令、通达文移”[4]的重要使命。它既是交通站,又是兵站。战争时期,传报公务,押送军饷、火药、钱粮等,平时驰驿的任务也十分繁重。为了保障驿路的畅通,逐渐形成了一套管理制度和措施。例如,驰驿人员需持专用票、牌驰驿,军政官员非因公务不能驰驿,驰驿人员不得勒索驿站,违者要受到惩处。驿站要按规定提供差马和饮食,不得违误,驿用牲畜可按一定比例报损,超过比例要由驿站人员赔补,等等。
清代塞北地区的驿站,大多数是在康熙、乾隆年间设置的,这个时期经常用兵,故驿站设置的目的,除了经济上和交通上的原因外,也与军事上和边防上的需要密切相关。为了保证驿站的正常运转,清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站役给广大草原牧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清朝统治者还利用驿站以加强封建统治。不过,塞北地区的驿站,对清朝北部边疆的巩固,促进蒙古地区与内地的经济文化交流,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也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注解:
[1] 西清《黑龙江外纪》卷二,《满蒙丛书》本。
[2] 参见(嘉庆)《大清会典》卷九八二、(道光)《理藩院则例》卷三一、三三。
[3] 《清圣祖实录》卷一七一,康熙三十五年二月壬辰。
[4] 刘镛等纂《清朝通典》卷二六,商务印书馆万有文库本。
实习编辑:小红
内容把关:白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