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是清代末期兴起的一座塞外商业城市。康熙、雍正、乾隆时期在土默川一带大力推行移民屯垦政策。山西、陕西等地的农民逐渐到包头一带垦荒耕种。除部分定居外,多数是春出秋归(时称“雁行”),乾隆初年才逐渐定居下来。当时聚居在今东河村的山西代州人较多,所以把东河村叫做“代州营子”。后来
一些旅蒙商、小商贩和手工业者也来到东河村、西脑包、井坪、西川沟(今包头东河区红星影剧院附近)进行贸易。据乾隆年间的地契记载,那时包头至少有东、西两条街道,商业繁荣,有“三义公”、“丰联昌”、“东顺成”、“广盛魁”等许多商号[1]。
最早来包头经商的是康熙年间山西定襄县铁匠梁如月,他打造农牧民用的刀锄等工具,兼钉马掌,修理箭头,以换取牧民的皮张、鹿茸、雕翎。他将所换取之物再运回山西出售。雍正时,他在今民生街路北租地开设“如月号”商店,经营日用杂货,是包头第一家经营生皮业的店庄。
约在雍正、乾隆年间,许多回族民众来到包头居住。乾隆初期,他们在今东河区北梁永租地修建了简易的清真寺。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重建该寺,有大殿二十间。道光十三年(1883年),包头回族已有100多户,约六七百人。回族人民主要从事商业。当时包头出现了许多回族经营牲畜的店院以接待买主和卖主,备有棚圈,并承担双方中介人(即“牙纪”)及负责销售和代运的业务。同时,回族还经营屠宰、卖肉、皮毛加工等项目。道光至咸丰年间(1821—1861年),包头较大的屠宰户有复兴玉、源兴成、复兴旺三户。
嘉庆、道光年间(1796—1850年),内地来包头经商的人越来越多,一些大的商号陆续开业。道光九年(1829年),山西祁县乔家投资白银三万两,在今财神庙西口路北,独资创办了复盛全钱庄。道光十三年(1833年),河曲陈姓开设的公义店,是包头第一家专业的皮毛店。道光十九年(1839年),代县孔昭明投资白银3
000两,开设蒙古行,店名叫“德厚义”。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代县人在转龙藏北侧兴建了一座水磨,商号名“崇善堂”,专门加工粮、油、米、面。道光年间在全国票号的分支机构中,包头有蔚丰厚、大德同、存义公、大胜川[2]。
雍正十二年(1734年)清政府在归化城西面的萨拉齐(今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置协理笔帖式(掌管文书、翻译的低级官吏,办理当地蒙汉事务)[3]。乾隆四年(1739年)改设协理通判。同年在归化城置山西归绥道。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萨拉齐协理通判升为萨拉齐抚民理事同知厅,简称萨拉齐厅,隶属于山西归绥道,兼理乌喇特三旗、鄂尔多斯左翼中旗(郡王旗)、鄂尔多斯左翼后旗(达拉特旗)等地蒙汉交涉事务。萨拉齐厅所辖的包头镇,位于萨拉齐镇西约40公里。
乾隆六十年(1795年)官府在西脑包建立了一块界碑,界碑以东归萨拉齐厅管辖,以西属乌喇特三公旗辖境。确立了包头的管辖范围后,街区便在西脑包以东发展起来。当时一些驼栈、商行多设在西脑包,所以有“先有脑包,后有包头”的说法。
同治元年(1862年)以马化龙为首的宁夏金积堡回民起义,声势波及内蒙古西部地区。同治五年(1866年)清政府调大同总兵马升率军进驻包头,并率军镇压回民起义军。为了战备的急需,由马升主持修筑包头城墙。同治七年(1868年)开始动工,至同治十二年(1873年)竣工。包头城墙全用土夯筑,高约5米,基宽约7米,顶宽3米,周长约7公里。城墙加筑土堞(即通称“女儿墙”)。全城北半部在土梁上,依地貌兴筑的城墙四面都不呈直线,形成不规则的四方形。共开设六个门,即东门、南门、新南门、西门、西北门、东北门。各门内都有街巷通入城内,东门、新南门、西门和西北门内的大街为主要街道,四条大街道均微弯曲,在城中心相交成为大十字。东北门内只有小巷通至东街,南门内有短巷通至南街。城内其他街巷都是不规则布局。城西有吕祖庙,城东有清真寺,东门外有转龙藏等庙宇。城内南部为官署、店铺、作坊分布区域,北半部山坡上多是民居,茶楼、酒肆、钱庄、百货等店铺都集中在城中心大十字附近,是城内最繁华的街区。
光绪九年(1883年)又增筑包头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又加工重修。同治十年(1871年)正式设置包头镇。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政府任命贻谷为绥远城将军并督办垦务事宜,在包头设立了垦务分局,办理伊克昭盟和乌兰察布盟的垦务。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改垦务分局为西盟垦务总局[4]。直至清王朝灭亡,包头在行政上仍属萨拉齐厅管辖。清末民初,包头已成为内蒙古西部地区最大的商业城市。
注解:
[1] 黄时鉴《清代包头地区土地问题上的租与典》,载《内蒙古大学学报》1978年第1期。
[2] 《包头史料荟要》第一辑《解放前的包头商业》等文,包头地方志史编修办公室编印,1980年。
[3] 《乾隆府厅州县图志》卷十三《山西布政司》。
[4] 《包头史料荟要》第一辑《解放前的包头商业》等文。
实习编辑:小红
内容把关:白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