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为了加强对长城沿线的管理,巩固边防,还实行了一系列与长城有关的措施和制度,其中最重要者有:
一是设置郡县,派官驻守,加强政权建设。汉武帝在军事上取得进展之后,往往很快便在新占领的地区设郡置县,派官驻守,加强边疆地区的政权建设。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卫青大败匈奴
,收复河南地(今鄂尔多斯高原)。武帝随即恢复秦时的九原郡,改称五原郡(治所在今包头市西),并新置朔方郡(治所在朔方,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南黄河南岸)[1],辖境相当今河套西北部及河套地区。武帝又命苏建发民10万,筑朔方城,修缮秦蒙恬所筑长城,屯田戍卫。到东汉初匈奴分裂为南北二部之后,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光武帝使南匈奴入居云中(郡治在今内蒙古托克托县东北),同年又使之徙居西河郡的美稷县(今内蒙古准格尔旗西北),并屯军戍边。
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霍去病河西之战大败匈奴之后,武帝遂于元鼎二年(前115年)在这里设置武威(治武威,今甘肃民勤县东北)、酒泉(治禄福,今甘肃酒泉市)二郡,并迁徙数十万贫民于河西、河南边郡。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又分武威、酒泉地增设张掖(治得,今甘肃张掖市西北)、敦煌(治敦煌,今甘肃敦煌市西)二郡,合称“河西四郡”,并设官田,以大批士卒戍边垦田。此后又不断增筑河西长城、外长城及沿线烽燧。河西四郡的设置,既加强了西北边地的防御,又对开发河西走廊及保证中原与西域的畅通,发挥了重要作用。
汉代边郡以郡太守总领一郡兵马,秩二千石,每年巡行边塞,督察军情,督率修缮塞垣亭燧。其副官为长史、丞。考汉朝内地各郡的都尉是太守之副,掌军事、治安,但边郡的都尉则设都尉府,秩也是二千石,下设若干候官,候官统领辖内烽亭燧。烽、、亭、燧是长城沿线的基层防御单位,各有长官。都尉、候官的治所多设于关隘要塞。这就形成了一套严密的政权和军事相结合的防卫指挥系统。
汉朝在西域地区设置了最高军政长官——西域都护。西域在古代是指玉门关、阳关以西,葱岭(今帕米尔高原)以东的广大地区。汉初,这里有互不相属的36个国家,原先皆被匈奴控制和压迫。汉武帝在武力征讨匈奴的同时,两次派张骞出使西域,加强了汉与西域各国的联系。随着汉朝军事上的节节胜利,便逐步在这里设置亭障烽燧,还先后在轮台、尉犁(今新疆轮台县和库尔勒市东北)等处开辟屯田,设校尉官领护,这是汉朝在西域建置之始。宣帝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统治西域的匈奴日逐王降汉,汉朝统一西域地区之后,便立即设置西域都护,保卫天山南北诸国。这标志着汉朝在西域拥有完全的行政权力,西域地区正式纳入汉朝版图。西汉任命的西域都护,前后凡18人。至王莽时,西域动乱,匈奴复乘机入侵。东汉在军事上驱逐匈奴的同时,还派班超出使西域,并复置西域都护府。班超在西域经营了36年,领导西域各国配合东汉军事行动,逐步摆脱了匈奴的羁绊。西域都护的设置,加强了汉朝中央政府对西域地区的领导,加强了西域与中原内地的联系,促进了经济文化的交流,维护了河西走廊与西域的畅通,对开发西域,维护和加强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东北部边疆,汉朝还设置了“护乌桓校尉”,治所在幽州(今北京市一带),负责监领乌桓诸部。东汉时又内迁乌桓于缘边十郡塞内,复置“护乌桓校尉”于上谷宁城(今河北宣化县),以管理乌桓、鲜卑两族事务。曹魏时又以幽州刺史兼领护乌桓校尉。近年在内蒙古和林格尔县发现了护乌桓校尉墓,形象地反映了其地位的重要和权势的显赫。
二是大开屯田。屯田不但有军屯,而且有民屯。屯田与长城的修筑有密切关系,是发展生产、积极备战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秦代就有屯田戍守的制度,当时规定,男子年满23岁要屯边一年,称为“戍卒”;罪犯、赘婿、商人及其子弟被征发屯边的称为“谪卒”。汉承秦制,西汉诸帝也都配合筑城,实行屯田政策,特别是武帝和昭帝、宣帝时期,采纳桑弘羊、晁错、赵充国等人的建议,进一步完善政策,大力开展屯田。汉代沿长城、亭障的防守地带,凡适宜耕种的荒僻地区,几乎都以守防士卒和移民共同开垦田地,兴修水利,边耕作、边备战。当时兵役分为三类:(1)年满23岁的男子充“正卒”一年,由所在郡都尉集中操练,在北方边地的称骑士,内地的称材官,水乡的称楼船士;(2)“戍卒”到边境屯戍一年;(3)“更卒”在本县服役一月。边境的屯戍,主要指戍卒,他们分别被派去防守长城沿线的烽燧亭障,或从事农业生产。此外,参加屯戍的还有良家子、应募士(招募而来者)、徒(因罪没官的徒隶)、弛刑士(免刑囚犯)。其中良家子身份最高。
屯田吏卒由国家发月俸,屯田卒要按规定交纳田租充军粮,这就大大减轻了国家负担,对开发边疆和促进河西走廊沿线的贸易也有重要意义。同时为西汉徙民实边,在边境增置郡县打好了基础。所以汉代以后,历代都曾实行屯戍制度,尤以曹魏和明代屯戍的规模最为宏大。
伴随着屯戍制度,汉朝还在长城沿线建立了军储制度,即在边郡设郡库(储粮仓库),都尉府设仓,候官以下亭燧设代田仓,将屯田收获的粮食层层储存、上交,不足部分由大司农拨给(后来明代也继承了这种制度)。
武帝时,军屯人数达60万之多;昭帝即位不久,便在后元二年(公元前87年)“发军屯河西”,“始元二年(前85年)冬,发习战射士诣(至)朔方,调故吏将屯田张掖郡”,“元凤元年(前80年)……发人民屯瓯脱”等[2]。宣帝时,西域50余国在西域都护的管理下,屯田大大发展,屯田重要区域由鄯善、东师、轮台、渠犁(以上均在今新疆中部、天山南麓一带)一直延伸到伊塞克湖东南的赤谷城,这在居延汉简中都得到了证明。赵充国又创大规模的屯田军,后代多宗其法。军屯士卒平时耕种,战时打仗,不仅开发了北部边疆,还部分减轻了人民养兵、运粮的负担,并兴修了不少水利设施。汉代的军屯地区遍及今内蒙古黄河沿岸、陕西北部、宁夏、兰州以北的长城沿线,直至今新疆南北。这些军屯士卒及其家属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开发了边疆,其收获可以达到“一人耕二人食或三人食”。据东汉时估计“粮储差积”,“省内郡费,岁一亿计”[3]。
民屯是国家组织内地贫民到边疆垦种荒地,国家贷给衣食产业,农民收获后再向国家交地租和田税。居延汉简中就有关于民屯的记载。东汉之后,田园大量荒芜,曹操在内地也实行了民屯。民屯充实了曹魏的实力,为后来晋朝统一全国打下了物质基础。此后历代均有民屯之法,是寓兵于民、军民相辅的有效措施。
屯田对祖国各地荒僻土地的开发、生产的发展、文化的交流和进步,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是长城修筑的副产品。这些移民一代代繁衍生息,成为长城沿线的土著居民,为开发边疆、保卫边疆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三是大量移民、实边,加速了民族融合。
早在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在“河南地”(今内蒙古河套以南)筑44个县城时,就曾迁徙谪戍前往充实边县[4]。三十六年(前211年)又徙民三万家至榆中(今河套东北岸)[5]。汉文帝十一年(前169年),太子家令晁错上书言守边备塞等当世急务,文帝从其言,募民徙塞下,实边[6]。及至武帝时,随着疆域的不断扩大,为加强对边疆的防卫,更多次移民实边,其中较大的有: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收复河南地、置朔方、五原后,募民10万徙居。元狩四年(前119年),又使关东贫民徙陇西(治今甘肃临洮县)、北地(治今甘肃庆阳县西北)、西河(治今内蒙古东胜市境)、上郡(治今陕西榆林市西北)等地凡72万余口。元鼎六年(前111年)又移民实河西四郡。大量中原人口进入北方和西北边疆,使华夏民族分布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他们把先进的中原文化带入边疆地区,对那里的开发具有重大意义。他们与当地各民族交错杂居,促进了各民族间的交往和融合。
与此同时,北方少数民族也大量内迁。西汉时,汉与北方各族在长期战争及和平交往中,不断有匈奴、乌桓等人口归附和入居汉朝,汉朝均给予妥善安置。这些内迁的匈奴人、乌桓人等逐渐接受汉族文化和生产生活方式,有的还做了汉朝高官,如匈奴休屠王太子金日(音觅低)入汉后受到武帝的信任和重用,最后被封为秺侯( 秺音妬),后来子孙繁衍,七代均为内侍,多位居显要。
东汉更是民族大迁徙的时期,有不少北方少数民族内迁,如南匈奴自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入居西河、美稷,后来继续内徙,深入中原腹地,逐渐变游牧生产为农耕生产,至永元二年(公元90年)人口竟发展到23万。建武二十五年光武帝又允许乌桓入居塞内,东起今大凌河、西至今鄂尔多斯的长城内缘多有乌桓人定居。与此同时,原居于乌桓之北的鲜卑人也陆续南迁至乌桓旧地。永元三年(公元91年)北匈奴单于西迁后,大批鲜卑人又进入匈奴故地。留居蒙古高原的匈奴人约10万余落(“落”即户,约数十万口)也改称鲜卑,鲜卑遂占据东起辽东、西至敦煌的长城以北地带。另外,羌人也在与汉的战争中屡次失败、归附和内迁,广泛分布于今甘肃、宁夏、陕西及山西、河南等地。到魏晋时,北方少数民族内迁的规模更大、民族更多,以至出现“五胡十六国”的局面,成为北方的统治者。这种民族大迁徙,大大改变了中国民族分布的格局,对两汉时期的民族关系与民族政策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各少数民族内迁后,与汉人杂居,大多逐渐改变了原来的生产方式,并接受中原文化,但仍保存了自己的生活习俗与语言等民族特点,为中原文化注入了新的血液。
四是重视驿传交通系统,并为开通和保卫由河西走廊通往西域之路做了大量工作。
汉代长城地区的邮递通讯与用于军事通讯的长城烽燧密切结合,长城沿线郡都尉所驻之城障,一般均位于邮驿道上,与候望保持一定距离,如居延都尉、肩水都尉、玉门都尉治所都是如此。如果邮传驿道与候望障塞重合,则郡都尉亦驻于候望障塞,如宜禾都尉、中部都尉治所等。长城关隘布局也多置于驿道上。公私邮书由沿驿线的亭燧吏卒相递传送,负责收发。如有重要军情,则用“檄”来快速传递。汉代烽燧就出土了这种“羽檄”,即一种特殊的木简,呈多面杆状,上方有槽口,下端尖细。根据军情紧急程度,在檄上插羽毛表示特急。例如《居延汉简甲乙编》释文下册第199页载:“檄到,巡行部界,……警烽火,谨候望,禁止往来行者。”后来元、明两代的驿传制度都受汉代影响而更加完备。
长城的修建和驿传制度的发展密切相连,对打通与西方诸国的交通,发展同欧亚各国的经济贸易、文化交流都起了重大作用。特别是对保护中西交通要道——经康居、安息、叙利亚到达地中海沿岸各国所起的作用更是如此。
总之,筑城、置郡、屯田、移民、驿传,是汉代为备战强边、发展生产而同时采取的五大战略措施,它们之间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五种措施密切配合,有力地巩固了边疆,发展了生产,也扩大了汉王朝对外的声威和影响。《汉书》卷九六《西域传》序说:“初置酒泉郡,后稍发徙民充实之,分置武威、张掖、敦煌、列四郡、据两关焉……自敦煌西至盐泽往往起亭。而轮台、渠犁皆有田卒数百人,置使者校尉领护。”这就形象地概括了当时五大措施的内在联系和重大作用。
汉以后的各个朝代也普遍采用上述五大措施,以加强对边远地区的管理。如晋代时西域属国国王都被封为晋朝的武官,负责戍守当地的长城亭燧,并行使行政管理之职。
史载西晋为防御北方游牧民族南侵,也曾修筑长城,“复秦长城塞,自温城洎于碣石,绵亘山谷且三千里。”[7]这个问题,由于资料缺乏,此处不拟详说。
注解:
[1] 据前、后《汉书·地理志》,西汉朔方郡治朔方,东汉朔方郡治临戎(今内蒙古磴口县北)。
[2] 《汉书·昭帝纪》。
[3] 《后汉书》卷八七《西羌传》。
[4] 《史记·匈奴列传》。
[5] 《史记·秦始皇本纪》。
[6] 《汉书》卷四九《晁错传》。
[7] 《晋书》卷四二《唐彬传》。
实习编辑:小红
内容把关:白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