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传教士设教堂,组织教会团体,凭借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保护,恣意进行不法活动,欺压中国人民。他们或利用恶劣华人为帮手,盗买土地,勒索钱财;或包庇不法教民,横行地方,残害乡民。于是,一个接一个的“民教纠纷”在各地出现,中国人民奋起反抗教会势力压迫的“教案”不断发生。1861年贵州人民率先掀起反洋教
的斗争,接着就是“南昌教案”。
“南昌教案”咸丰十一年(1861年),法国神父罗安当,充任法国在江西总理天主教务全权大臣,强行要求赔偿多年以前吴城教堂被毁的损失,扩建南昌进贤门外的天主教堂,又要侵占筷子巷民房产权,改作教会的育婴公所。教会占地拆房,蔑视民众,激起民愤。恰在这时,传来湖南人民揭露传教士罪恶的《湖南合省公檄》,正在省城应考的秀才们连夜赶印出数万份,散发张贴,一时间人们同仇敌忾,怒火难遏。次年(1862年,同治元年)三月十七日,数万名群众不约而同,拆毁了筷子巷、袁家井的两所教堂,一所育婴堂,捣毁了赣江码头的教士座船,平日为虎作伥、欺压同胞的一些中国教民的住房,也被焚毁。南昌街头贴出《扑灭异端邪教公启》,号召民众“锄头扁担尽作利兵,白叟黄童悉成劲旅”,同心协力驱逐侵略者。罗安当逃脱,经九江转往上海。清政府害怕洋人,指令江西巡抚沈葆桢向法国赔款1.7万两银子,择地重建教堂,屈辱结案。对这次“教案”,沈葆桢事后写道:“天主教则藏污纳垢,无所不为,渊薮捕逃,动与地方官为难。名为传教,实则包藏祸心。正士良民,不胜愤疾之情,致有戕杀之事。法人借端肇衅,转令我动辄词穷。”而腐败的清政府又要借外国势力加强其对人民的统治,所以,“教案”不断发生,中国民众总是受迫害。
“宜丰教案”同治八年(1869年),宜丰县教民晏秉彝借教会势力,诬告乡民晏善卿等“勒罚抄抢”引发争斗。江西巡抚刘坤一派员至县提取人证,秉公审断。法国公使不服,竟带大小兵船3艘,开到南昌,要挟刘坤一。后来以赔银5
000两给教会才结案。
“河口教案”绪二十五年(1899年),铅山县河口镇民众因长期受教会欺压,忍无可忍,自发聚集1
000多人,焚毁了镇上的天主教堂。结果仍是群众被镇压,全县赔银1.2万两重建教堂。地基确定以后,传教士强迫县知事签押,同意无偿租借99年。当年发生“教案”的还有南城、南丰、德安、进贤、新建、吉安等十余县。
“棠浦—南昌教案”光绪三十年(1904年),宜丰、饶州、瑞州、清江、兴国、景德镇、乐平、上高、新喻等县接连发生“教案”,并由宜丰县棠浦乡的教案演变为震惊全国的第二次南昌教案。该年6月,棠浦不法教民罗检等人,在圩市寻衅刺伤乡民,激起公愤。棠浦天主堂一贯危害地方,法籍传教士王安之每次至棠浦,都要放马吃稻苗。不法教民用旱烟筒打瞎乡民眼睛,也不受罚。罗检曾强奸乡校老师女儿引起众怒,王安之反诬老师“煽众仇教”,逼县官囚禁老师。这次罗检又无故伤人,圩市乡民群起抗争,龚栋等青年农民将罗检乱拳打死。王安之闻讯,立即去县城衙门告状。知县一面报告省府,一面去棠浦捉人。次年,省府派南昌知县江召棠前往查处,判龚栋等3人监禁3年,了结此案。可是,王安之对判决不服,怀恨在心。他乘自己升任南昌天主教主教的机会,于1906年2月22日假意宴请江召棠,责令推翻棠浦旧案,将龚栋3人处死,赔恤银10万两。江召棠拒绝,王安之竟拿餐刀刺穿了江召棠咽喉。
消息传出,群情愤怒。学生罢课,走上街头散发“冤单”。工人罢工,商人罢市,响应学生的行动。宜丰、上高县农民纷纷赶至省城慰问。25日,数万民众在沈公祠集会,声讨王安之罪行。极度愤怒的民众拥向教堂,捉到了王安之等法国传教士6人,英国传教士3人,将他们殴斗致死。又放火烧了4所教堂。3月2日,江召棠伤重而死,南昌、宜丰、上高等地前来吊祭的民众络绎不绝。1907年,棠浦乡人建立江公祠,塑像奉祀,永志悼念。清政府则仰洋人鼻息,处死爱国民众5人,判徒刑25人,赔银共计40万两。江西巡抚等官员以弹压民众不得力而撤职。
1907年还有赣南教案。南康县、赣县乡民与天主教士发生冲突,结果是共赔银8.3万余两,银洋12万元,十多名乡民被拘捕处死。江西的社会矛盾日趋复杂尖锐,更壮阔的社会革命必将到来。
实习编辑 白文军 海丽苏
内容把关 白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