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迈的《容斋随笔》与《夷坚志》[1]
洪迈(1123—1202年),字景庐,号容斋,别号野处,江西波阳人。绍兴十五年(1145年)进士,官至端明殿学士,赠光禄大夫,谥文敏。洪迈父兄均为当朝显官,且皆以文章名扬天下。洪迈尤其敏慧博学,著述丰富,有《容斋随笔》、《夷坚志》
、《野处类稿》、《猥稿》、《史记法语》、《南朝史精语》、《经子法语》等著作。
《容斋随笔》是洪迈所著的一部涉猎广泛的随笔集,分为《随笔》、《续笔》、《三笔》、《四笔》、《五笔》5集共74卷。《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容斋随笔》说:“自经史、诸子百家以及医卜星算之属,凡意有所得,即随手諸记,辨证考据颇为精确。……南宋说部终当以此为首焉。”书中记叙了杜甫、李白、柳宗元、苏东坡等诗人的轶事并对其诗歌加以评论。后人曾将其中论诗和四六骈文的资料录为《容斋诗话》16卷、《容斋四六丛谈》1卷。
《夷坚志》是耗费了洪迈一生心血所撰写的一部小说集。作者从20岁开始便撰写此书,直到80岁去世前才完成。小说分初志、支志、三志、四志,每志又分10集,共420卷。另有序31篇,冠于每志之前。按卷数篇幅,它在中国小说史上仅次于《太平广记》,是历史上个人编撰小说卷数最多的。《夷坚志》的书名出自《列子·汤问》:“大禹行而见之,伯益知而名之,夷坚闻而志之。”表明他是像夷坚一样实录所见所闻而成小说集的。
这部小说内容驳杂,神鬼怪异、人生百态、政治经济、道德风俗,书中无不涉及。小说中虽然多有神鬼等虚幻的世界,但却反映了广阔的现实生活,具有较强烈的时代气息。
小说成于金人南犯、北宋灭亡、南宋偏安于东南一隅的时代,因而,作品中首先表现了北方沦陷区人民对故国的无限怀念和对南宋政权的殷切期望,体现了包括作者在内的南北人民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夷坚志·丁志》卷9《太原意娘》,写意娘与丈夫韩师厚逃难到淮阴一带,被金兵所掳,为了不受污辱,她自刎身亡。其鬼魂仍念念不忘已在江南为官的丈夫,随丈夫来到江南,丈夫却另寻欢爱,忘却了她,于是她愤而复仇。小说一方面反映了金军南侵给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表现了沦陷区人民对故国的思念;同时也包含有对南宋君臣身耽逸乐,偏安江南、不图恢复的指责与批评。
《夷坚志》中的故事,有相当部分来自野老村夫、贾贩皂隶等下层人民编造的民间传闻,因而很直接地反映了普通老百姓的意愿和疾苦。如《齐生冒占田》篇写武义君之子以豪强擅乡曲,凡他人田畴或与接界者,必以计倾夺,以致资产益饶;《沈二八主管》叙沈二八主管为豪家作事,“用大斗量租米”,本来“每租一斗为百有十二合,田主取百有十,而于仆得其三”,但沈所用斗却是“进二十合”,本来就很重的田租,加了这层盘剥,就更重了。小说中这样反映农村豪强富绅盘剥侵克的篇章数量不少,而且往往还将这种侵剥克扣和官府胥吏的肆虐紧紧相联,将矛头暗暗指向官府。
小说中直接反映吏治窳败的篇目也很多,如《林县尉》写林迪功为江西尉时,曾怀疑两个人是贼,想借此邀功取赏,便将这两人“锻炼死之”。《袁州狱》写一个宜春县尉诱骗四个无辜乡民,让他们自认为盗贼,打入死囚牢中拟斩,司理黄某审理发现冤情,但县尉却串通郡守,反诬黄某受贿,最后四个乡民都死于非命。
小说中也有写家主虐杀妾婢的作品,如《朱司法妾》写朱琮的妻子王氏不能容朱的侍妾,日夜凌虐终致侍妾自刎而死。《张渊侍妾》叙江东副总管张渊,置妾20人,“而御之甚严,小过必挞”。在豪门富族之中,婢妾奴仆简直就是任人宰割的牲畜,小说通过这些充满血泪的叙述控诉了整个封建社会的奴婢制度。
受尽欺压、奴役的下层劳动人民在现实世界里无力反抗那强大的恶势力,因而往往幻设超人的力量来惩治恶人。故事中那些土豪劣绅、贪官污吏的下场或是被雷电击死,或是被冤死的鬼魂追索性命,或是来生变牛变马,甚至祸遗子孙,总的都是恶有恶报,让人读后胸中怨气得以渲泄。对于那些能在饥荒之年发仓济民、解放奴婢的开明富人则予以赞扬。小说中也体现了宋人的一些伦理观念,比如不孝者常常遭五雷轰顶或变猪变牛的报应,再嫁的妇女、再娶的丈夫、负心的男子常常会遭到死鬼的纠缠报复等。
《夷坚志》广泛地反映了宋代数十年间社会各方面的情况,留下了丰富的历史资料,它是中国传统小说史上的一座高峰,对当时的市人小说和后世的文言、通俗小说都有极大的影响。
注解:
[1] 本节参考萧相恺:《宋元小说史》,浙江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
实习编辑 白文军 海丽苏
内容把关 白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