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教育的蓬勃发展
唐宋时期以不学为辱
唐代中期以后,长期的社会动乱,州县官学普遍衰败,社会要求有新的教育形式,私家书院应运而生。现有资料说明,江州"义门"陈氏(故里在今德安县车桥乡)的东佳书堂始于大顺元年(89
0年),是目前所知全国最早而且完备的一所书院。陈氏家族的书院教育,分院学、书堂两部分,院学教7岁~15岁的童蒙识字读书,书堂供15岁以上的子弟深造,以应科举考试。书堂有屋数十间,聚书数千卷,田二十顷,以为游学之资。东佳书堂不仅供本家族子弟读经史、习诗文,准备赴考,还是外地士人游学的好场所,北宋僧文莹说:江州陈氏家塾"聚书延四方学者,伏腊皆资焉,江南名士皆肄业于其家"[1]。
创办于唐后期的还有高安县的桂岩书院、永丰县的皇寮书院、新建县的虎溪书院等。延至五代南唐时期,新创办的书院又有泰和县匡山书院,奉新县梧桐书院、华林书院。先前李渤兄弟读书的白鹿洞,已建成为庐山国学,成为和建康国子监同等的最高学府,引来江南江北的士人,对江西的教育事业起了促进作用。
宋代江西的书院更多。这一方面是科举考试的推动,另一方面是经济条件比较充裕。各州县办的书院,据光绪《江西通志》记载,属宋代开创的共136所(其中北宋54所,南宋82所),高居全国第一位。[2]著名的如建昌洪氏的雷塘书院,乐史在乐安办的慈竹书院,曾巩在临川办的兴鲁书院,陆九渊在贵溪办的象山精舍;州县官办的如白鹿洞书院,吉安白鹭洲书院等。在名气比较大的书院周围,还有很多乡村私塾。洪州、袁州等处的乡间私塾成效不错,教授儒家诗书之外,还有实用性的法律诉讼常识。地方官奏报朝廷说:"江西州县有号教书夫子者,聚集儿童,教以非圣之书,有《四言杂字》,各类非一。"[3]"教书夫子"成为一批士人的职业名称,可见人数多,散布各地,是传授文化知识的启蒙者,奠定着社会教育的基础。
北宋中期开始,提倡州县开办学校,不少州县出现"其令之一唱,而四境之内响应而图之,如恐不及"[4]的热烈局面。经过几代人努力,江西13州军68县全部有了学校。官办、私办的学校和书院(包括私塾)并盛,呈现文化高涨的景象。嘉祐年间(1056-1063年),吴孝宗写《余干县学记》说:
古者江南不能与中土等,宋受天命,然后七闽、二浙与江之西东,冠带《诗》、《书》,翕然大肆,人才之盛,遂甲于天下。江南既为天下甲,而饶人喜事,又甲于江南。盖饶之为州,壤土肥而养生之物多,其民家富而户羡,蓄百金者不在富人之列。又当宽平无事之际,而天性好善,为父兄者,以其子与弟不文为咎;为母妻者,以其子与夫不学为辱。其美如此。[5]
吴孝宗此处说饶州甲于江南,他的家乡抚州以及洪、吉、袁等地的情况,大体上也如此,即他所说的江南西路、东路,浙江东路、西路,以及福建路共有"冠带《诗》、《书》,翕然大肆"的文化现象。人们以不学、不文为愧疚,虽然是概指,而且女子没有受教育的权利,但是历史地看,这仍然是进步的风尚,值得珍视。
注解:
[1]
文莹:《湘山野录》卷上。
[2] 福建是朱学发源地之一,有书院50个左右。
[3] 《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150。
[4]
曾巩:《元丰类稿》卷17,《宜黄县县学记》。
[5] 洪迈:《容斋随笔》四笔,卷5,《饶州风俗》。
实习编辑 白文军 海丽苏
内容把关
白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