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之后,江西的矿冶业有淘采沙金、铸造铜钱、利用煤炭等事迹。进入唐朝,矿冶业全面发展,金、银、铜、铁、锡都在开采利用,尤以银矿占据显要地位。唐高宗时,饶州乐平县人邓远奏
请开采银矿,获准设置邓公银场。该矿产量旺盛,“每岁出银10余万,收税山银7 000两”[1],占全国税银总额12 000两的58.3%。银矿开采冶炼业带动了当地其他行业的发展,不久即以邓公场为中心建立德兴县。
唐代江西的铜矿生产比较兴盛,在洪州、袁州、饶州、信州境内共有6个官营铜矿,而饶州占3个。从唐中期开始,于饶州设永平监铸铜钱,每年铸钱7
000贯。这是江西在西汉时刘濞铸钱于西山之后,开始进入铸钱业生产的第二个大阶段。到了五代的南唐统治时期,永平监铸钱量增至每年6万贯,在财政经济中的作用不断增大。
注解:
[1] 《元和郡县志》卷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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