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至清朝的稳定发展
唐宋以后,江西的行政区再次增多,基础坚实,没有重复大起大落的过程。
唐承隋制,改郡为州。江西的7郡依次更名为洪、饶、抚、吉、虔、袁、江7州。肃宗时增置信州,治上饶县。为了加强对地方的监督,唐太宗依山河形便,分全国为10道,
江西地方属江南道。玄宗改为15道,江南道分为东、西二道。洪、饶、
抚、吉、虔、袁、江、信8州所辖38县,统归江南西道。后来的江西省名由此而来。
南唐时代,在江西境内增置2个州级政区。北宋时代,江西再增3个州级政区,全境共9州4军(同下等州),分属2路,即洪、吉、抚、袁、筠、虔6州,临江、南安、建昌3军属江南西路;江、饶、信3州及南康军隶江南东路,和今天的苏南、皖南连在一起。另一方面,在今湖北境内的兴国军(辖3县)则隶属江南西路。就江西地区全境的13州军而言,已有68县,遍布四境,比较完密地管辖着各地。
元朝实施行中书省制度,在南昌设江西等处行中书省,辖区除江西大部分地方以外,还有广州等15个路州(大约相当于现在的广东省境)。但是,江西的饶州路、信州路和铅山州则在江浙行省属下。这种辖区的交叉分属状况,对增进相关地域的经济文化交流,有很大的行政便利。
从明朝开始,江西全境隶属江西承宣布政使司,不再统辖广东、湖北的地方,确立了完整划一的政区界域,至今六七百年没有改变。宋代江西境域的13州军,明清时称13府。清乾隆间把宁都县升为省辖州,全境便是14府州,分布于四境,使政区网络完密而饱和了。民国初年,撤销府州,江西省共辖81县。民国后期从安徽省划来婺源县,再次增进了江西与江东徽州文化的内在联系。
实习编辑 白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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