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字子厚,唐代蒲州解县(今山西运城县西南)人,大历八年(773年)生于长安,元和十四年(819年)卒于柳州刺史任。他出生于高门大族,受过良好的教育。中进士后,历任校书郎、蓝田尉、监察御史里行。唐顺宗永贞元年(805年),参与王叔文等发起的改革,旋遭失败,被贬为邵州刺史,还未及到任,再被
贬为永州(今湖南零陵县)司马,元和十年,例移为柳州刺史。
柳宗元贬放荆楚长达十年,其一生作品中的大部分是在谪居永州的十年中写成的。他对荆楚文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韩愈在《柳子厚墓志铭》中写道:“衡湘以南,为进士者,皆以子厚为师”。反过来,荆楚人民的生活与历史文化也给了他许多,如屈原的遭际与思想,给予他的影响尤大。
柳宗元本来志在“施之事实,辅时及物”,而自贬放,不是处于迫害的恐惧中,就是旷闲无事,但他抱志“不可陈于今,则宜垂于后”,谪居十年,著述十年。
1.柳宗元《天对》、《天说》中的唯物论自然观
柳宗元是一个朴素唯物论者,他反对历史与现实生活中的种种迷信,还在长安为尚书郎时,就写过《贞符》[1]一文,批驳董仲舒等汉儒附会祥瑞的言论,到永州后,他依然坚持自己的观点,还向朝中寄发此文。他很厌恶《左传》、《国语》中诞妄不经的记载,专门写了《非国语》加以批判。他在永州虽类囚徒,但“未尝肯道鬼神等事”;他劝告友人“不为方士所惑”;他想尽种种方法,劝阻同僚的修仙服气之举。
他还是一个哲学唯物论者,继承荀子、王充的唯物主义传统,形成了自己的唯物主义天道观。在永州,他写下了《天对》与《天说》。《天对》是以回答屈原《天问》的体裁写出的,在《天对》中,他说明自然世界是阴、阳、天三者的统一体,“合焉者三,一以统同”,三者统一于元气,世界的本始“惟元气存”,它不是什么神灵与人物造就的,而是“无营以成”,“无功无作”。世界具有空间上的无限广阔性,“东西南北,其极无方”,“无中无旁”,“无隈无隅”。世界的自然运行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天说》一文,是围绕韩愈的观点展开的。韩愈认为,天有意志,有视听,能赏功罚罪。柳宗元认为:
彼上而玄者,世谓之天;下而黄者,世谓之地;浑然而中处者,世谓之元气;寒而暑者,世谓之阴阳。是虽大,无异果蓏、痈痔、草木也。假而有能去其攻穴者,是物也,其能有报乎?繁而息之者,其能有怒乎?天地,大果蓏也;元气,大痈痔也;阴阳,大草木也,其乌能赏功而罚祸乎?功者自功,祸者自祸,欲望其赏罚者大谬;呼而怨,欲望其哀而仁者,愈大谬矣。子而信子之仁义以游其内,生而死尔,乌置存亡得丧于果蓏、痈痔、草木耶?
依照“元气”论,人们崇仰膜拜不已的“天”与贱视无睹的果蓏、痈痔、草木并无本质的差别,将上玄的天说破到这种地步,是需要极大的理论勇气的。柳宗元的“元气”的天,是没有人格的、没有情感意志的物质的、自然的天。
《天说》写成后,引起刘禹锡的热烈响应。
2.刘禹锡论“天道”与“人道”
刘禹锡,字梦得,彭城(今江苏省徐州市)人,生于大历七年(772年),卒于会昌二年(842年)。他生于儒学世家,举进士,又登宏辞科,曾入淮南节度使杜佑的幕府,从杜佑入朝,与柳宗元同任监察御史里行,并一同参与永贞革新,被贬为连州刺史,在道,又被贬为郎州(治所在今湖南常德)司马。元和十年后,历任连、和、苏、汝等州刺史,在朝中当过主客郎中、礼部郎中、集贤院学士、太子宾客。他平生与柳宗元极相知,晚年与白居易相友善。
刘禹锡亦贬居荆楚十年,对荆楚文化有独特的贡献:他做过许多歌词教给武陵的巫祝,有的甚至传唱至晚近。
刘禹锡作《天论》[2],响应柳宗元的《天说》。柳刘二人思想一致处颇多,如皆主张天人各不相预,反对那种认为天“如有物的然以宰者”的客观唯心论,但也有不同之处,不能将刘禹锡视为中唐哲学论战中的“第二提琴手。”
刘禹锡认为,天具有“形”、“势”与“数”这样的存在规律与运动规律,可为人所认识。“天形恒圆而色恒青,周回可以度得,昼夜可以表候”,是“恒高而不卑,恒动而不已”的物质实体。
以“有形”实体论天,是刘禹锡自然观的一个重要特点。中国思想史上,由于“形而上者谓之道”的支持,唯物主义自然观的主流是“元气论”。“元气”脱离形质,是高度抽象的概念,精妙的思辨形式,但正因此,在与佛、道虚无主义世界观的斗争中,往往不甚有力。而“实体论”虽在形式上较粗糙,然而很结实。当然,“实体论”与“元气论”也非截然对立,往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实体论”尤其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无”存在否?“空”是不是实体?刘禹锡认为,这不能完全依靠感觉经验,而要运用理论思维,“以目而视,得形之粗者也;以智而视,得形之微者也。乌有天地之内有无形者邪?”“空者,形之希微者也。为体也不妨乎物,为用也恒资乎有,必依于物而后形焉”。
他把“实体论”引入“元气论”中,提出:“天之有三光悬寓,万象之神明者也,然而其本在乎山川五行。浊为清母,重为轻始。”这一思想与老子“重为轻根”的思想有一定联系。按“元气论”的阐述,世界本原和本质是阴阳二气,阳气清轻升而为天,具精神属性;阴气浊重沉积为地,具物质属性,“元气”论也完全可以通过崇阳抑阴穿凿通向唯心论的暗道。刘禹锡“浊为清母,重为轻始”之论填塞住了这一暗道。
在天人关系问题上,刘禹锡有突出的贡献。他认为,天道自然与人类社会分别遵循着不同的规律,即“天理”与“人理”。“天之所能者,生万物也;人之所能者,治万物也”,“天之道在生植,其用在强弱;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
“大凡入形器者,皆有能有不能。……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这就是天与人交相胜,实际是“天理”与“人理”的交相胜。在人的自然属性即“天理”占支配地位的自然状态下,在生存适应方面拥有优势地位的是体质强的个体与数量多的群体,这是“天理”对“人理”的优胜和取代;在人的社会属性即“人理”亦即“法”占支配地位的文明状态下,圣贤有德之人拥有优势地位,这是“人理”对于“天理”的优胜和取代。“人能胜乎天者,法也”。他以人类文明进步为坐标,作出“人理”高于“天理”的价值肯定,剥夺了“天理”的神圣威光,使那种动辄以“天理”解说政治与人伦的臆断变得一钱不值。
刘禹锡对“天意”论的出现作出一定的理性分析,指出其根源就在于理之昧与法之弛。在易于行船的场合,人们易于认识到船的疾徐安危取决于操舟人;而在江海之中,人们常把船的疾徐安危归于“天意”。当人类社会的“法”不被动摇,人们会用“法”评判一切,不会臆测“天意”;当“法”受到动摇,赏不尽善,罚不尽恶,人们就易于将超出“人理”之外的现象归于“天意”;当“法”彻底废弛,是非颠倒,人们会将一切现象归于“天意”。这对那些虚夸“天意”以为美谈者,不啻于一声棒喝。
3.柳宗元的历史观
柳宗元在历史观方面对“天意”论也进行了清算。《贞符》在揭露祥瑞、符命时,就反对那种唐王朝建立合乎“天意”的附会。封建社会的士大夫,否认其当朝政权建立在“天意”的基础上,柳宗元确实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他继承传统民本主义思想又有所超越,提出唐朝建立在“生人之意”上。以前的民本主义还要假借“天意”的外衣,如所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而柳宗元完全绕开“天意”,代以“生人之意”,虽犹不免为唐王朝讴歌,但这背后的历史观是比较理性的。
《贞符》中,柳宗元还勾画了人类社会早期发展的轮廓:
惟人之初,总总而生,林林而群。雪霜风雨雷雹暴其外,于是乃知架巢空穴,挽草木,取皮革,饥渴牝牡之欲驱其内,于是乃知噬禽兽,咀果谷,合偶而居。交焉而争,睽焉而斗,力大者搏,齿利者啮,爪刚者决,群众者轧,兵良者杀。披披藉藉,草野涂血。然后强有力者出而治之,往往为曹于险阻,用号令起,而君臣什伍之法立。德绍者嗣,道怠者夺。……
对太古之世的蒙昧混沌状况的叙说,戳破了厚古薄今、贵往贱来的美谈。他还肯定,在人类的早期发展过程中,“欲”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内在驱动力,正是“饥渴之欲”保证了个体的生存,而“牝牡之欲”保证了种的繁衍;而险恶的环境是逼迫人类寻找适应生存之道的外力。柳宗元的这一思想并没有因晚近人类学的巨大进展而失去光辉。
《封建论》更将人类历史发展进化的轮廓勾画到文明国家的产生:
彼其初与万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无毛羽,莫克自奉自卫,荀卿有言: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争,争而不已,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众;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后畏;由是君长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为群。群之分,其争必大,大而后有兵有德。又有大者,众群之长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属,于是有诸侯之列。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诸侯之列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封,于是有方伯、连帅之类。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连帅之类,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人,然后天下会于一。是故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自天子至于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
柳宗元很可能在永州山区对当地较为原始的少数民族的生活实况进行了人类学考察,否则,仅靠天才的猜想是得不到这样的认识的。
对荀子“假物以为用”的观点的发挥,也具有非凡的意义。假于物,就是工具的使用与制造。在人类历史上,最早的私有物必是工具,工具的使用与制造,既带来人类的进步,也导致并加剧人与人之间的争夺,争夺必导致裁决威权的出现,于是,雏形国家、君长刑政、战争、德政相继产生,国家规模由小到大,由部落君长而诸侯而方伯、连帅而天子,最后达到天下统一。这样自下而上的历史发展模式,很接近我们今天对历史发展的认识。
历史进程不取决于什么“天意”,也不取决于“圣人”的意志。
武则天夺取唐朝最高统治权,宗室诸王无力阻止,许多人归因唐朝强干弱枝的中央集权模式,沉寂多年的关于分封制的讨论又升温了。柳宗元写下《封建论》,参与了这场讨论。他从否定分封制出发,并分析指出历史上的分封并非出自“圣人”之意,而是出于不以“圣人”意志为转移的“势”。他说:“彼封建者,更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封建,非圣人之意也。”这种“势”植根于往古来今的历史联系之中。
柳宗元的历史观,是一种充满理性精神的进化历史观,具有极高的思想价值,在荆楚之地发生了久远的影响,这笔珍贵的思想遗产留给了明清之际的王夫之。
韩、柳、刘三位文学家在荆楚的哲学活动,对宋代理学的诞育有着深刻的影响,在中国思想史的谱系中,他们的哲学思想可以看作是宋代理学的“生身之父”。宋代理学固然带有时代的烙印,但在许多方面还是酷肖其“父”:如韩愈的“道统”理论、神化“圣人”的观点,柳宗元、刘禹锡的“天”无人格意志的主张等等,都作为哲学思想的遗传基因,留在荆楚,并影响了理学的面貌。这样看来,宋代理学由荆楚思想家开创,也许并非偶然。而这位思想家,就是周敦颐。
注解:
[1] 柳宗元各篇见于《柳宗元集》,中华书局,1979年。
[2] [唐]刘禹锡:《刘禹锡集》第5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
内容把关:白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