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迷信,属于巫术的一种。有岁忌、月忌、日忌等等,都涉及到宜(适宜做什么)忌(不能做什么)两个方面,而以忌讳为主,故以“禁忌”加以涵盖。这种迷信古今中外都存在过,荆楚有关考古发现比较突出。《楚帛书》中的“月忌”和《九店楚简》中的《日书》,是我国考古发现时代最早的有关
记载。这些发现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先秦楚人的“禁忌”迷信。
《楚帛书》中的“月忌”,在帛书的四边,每边一个季度(含3个月份)。四边按春、夏、秋、冬四季顺序顺时针方向排列。每月都有彩绘月神神像,都是一些复合体的神怪。四边的四角(即季度相交处)分别绘有一种植物枝叶,从东北角到西北角,分别着青、红、白、黑四种彩色,与帛书中间甲篇文字中的“青木、赤木、黄木、白木、黑木”可相对应,当与五行方位有关。五种颜色分别代表木、火、土、金、水,其中黄木代表土,土居中故四周没有绘画黄木。李学勤先生认为帛书“月忌”同占侯时日吉凶用具的“式盘”有关,尤与所谓“六壬”(因六十甲子中6个壬而得名)式盘有相近之处。[1]帛书“月忌”在每月之下都有宜忌两种而以忌讳为主,内容涉及做大事、会诸侯、出师、征伐、嫁女、娶女、筑室、畜生等国事和日常生活活动。如帛书“月忌”:正月,“曰取:犯则至,不可以杀。壬子、丙子凶,作北征,率(帅)有咎,武□其。”二月,“曰女:可以出师,筑邑,不可以嫁女,取臣妾,不夹,得,不成。”凡此皆属于式占一年各月的行为宜忌。
《九店楚简》主要是指56号楚墓所出竹简。这批竹简主要属于占侯时日宜忌的《日书》。主要内容:其一,为历忌,包括楚《建除》(以建、陷等12名排列岁月地支,并述其宜忌)、楚《丛辰》(以秀、结等12位排列地支,并述各日宜忌)。其二,为四时吉凶类,包括10个天干日的吉凶;12地支日的宜忌;以及“成日”、“吉日”和“不吉日”的宜忌。其三,为相宅,主要述建筑住宅方位的宜忌。其四,为朝夕启闭,以12地支日(如“五子”、“五丑”等)朝夕启闭占方向吉凶、逃、入、疾病。其五,为“岁”忌,述凶煞星神游行的方位,及其“往亡归死(出行还入)”的忌日、“移徙吉凶”。其六,为“行”的宜忌,即以12地支占行,并述出行宜忌。其七,为裁衣宜忌。其八,为死生阴阳,讲岁时阴阳消长,以供选择时日。[2]
以上诸种宜忌所涉事项有:娶妻、生子、祭祀、筑室、立社稷、带剑、冠礼、聚众、徙家室、入人、裁衣、结言、嫁子、见人、佩玉、田猎、凿井、行水事、远行、纳室、嫁女、入货、见邦君、逃入、出征、纳田邑、疾病、作事、百事,等等,涉及到人生的方方面面。如楚《建除》首条曰:“刑(月名):建于辰,陷于巳,于午,坪于未,宁于申,工于酉,坐于戌,盖于亥,城于子,复于丑,宛于寅,微于卯。凡建日,大吉,利以娶妻、祭祀、筑室、立社稷、带剑、冠。”又如楚《丛辰》第二条曰:“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是谓结日。作事,不果;以祭,吝;生子,无弟;如有弟,必死以亡;货不□以猎田邑□。”再如相宅,其曰:“北方高,三方下,居之安寿,宜人民,土田聚得。”“西方高,三方下,其中不寿,宜人民,六扰。盖西北之寓,亡长子。”[3]等等,皆宜忌迷信,渗透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束缚人们的行为,影响甚深。
注解:
[1] 李学勤:《再论帛书十二种》,《湖南考古辑刊》第4集,岳麓书社,1987年。
[2] 李零:《读九店楚简》,《考古学报》1999年第2期。
[3] 李家浩:《江陵九店五十六号墓竹简释文》,载《江陵九店东周墓》,科学出版社,1995年。
内容把关:白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