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术产生于远古时代。远古先民崇拜超自然的神灵,并予以祭祀而祈福佑。起初,没有专门的巫师、祭司,降神享祭属于氏族公共事务。进入父系氏族社会后,随着私有观念的产生,一度出现“民神杂糅”现象。人人都可享祭神灵,家家(指父系大家庭)都有“巫史(祝)”。这种泛泛而频繁的祭祀,既没有统一的
神祇,也多为祭品所困扰,且方法简单,不灵易知,从而导致轻慢神事,甚至对神失去敬畏感。部落联盟的首领为了强化自己的地位,便将降神享祭之事交由“巫祝”之类的专职人员担任,禁止众人与天神直接交通,即所谓“绝地天通”。
据楚人观射父所言,担任巫师的条件要求甚高。只有“民之精爽不携二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巫师除了降神之外,还要“制神之处位次主,而为之牲器时服。”巫觋降神,定神位及享祭规格后,由祝与宗主持祭祀事宜。观射父又曰:“而后,使先圣之后之有光烈,而能知山川之号、高祖之主、宗庙之事、昭穆之世,斋敬之勤、礼节之宜、威仪之则、容貌之崇、忠信之质、禋洁之服,而敬恭明神者,以为之祝。使名姓之后,能知四时之生、牺牲之物、玉帛之类、采服之仪、彝器之量、次主之度、屏摄之位,坛场之所,上下之神,氏姓之出,而心率旧典者为之宗”(《国语·楚语》)。
芈姓楚人尚未南下荆楚以前,其先重黎就曾以部落首领兼任帝喾高辛时部落联盟的火正,观象授时,主祭天神,甚有功,能光融天下,被帝喾命曰“祝融”。重黎死后,其弟吴回复任火正,为祝融。即楚先重黎、吴回先后以部落首领兼任过部落联盟的“巫祝”之类的职务。
远古时代后期,三苗部落联盟活动在荆楚地区,巫风炽盛,多次反抗中原华夏集团。尧、舜、禹三代先后出兵打败三苗,除了对三苗采取流放措施而外,尧在荆楚采取过“绝地天通”的措施(《国语·楚语》);舜也在荆楚“更易其俗”(《吕氏春秋·召类》);禹则“别物上下”,使“神民不违”(《墨子·非攻下》)。必须指出的是,尧、舜、禹在荆楚“易俗”,主要是在江汉之间,似乎尚未涉及到江南一带,故直到战国时江南沅湘一带巫风仍然炽盛。
商代,是我国尊神事鬼的巫风达到登峰造极的时代。所谓“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礼记·表记》)。大量的殷墟甲骨文几乎全是求神贞卜的卜辞。从商王日常生活到国家大事几乎不离贞卜,贞卜机构成为国家决策的重要组织部门,贞人亦得以参与政事。他们的活动造就了商代特有的巫官文化。但是,为商人所信奉的神并未能挽救其灭亡的命运,从而动摇了“神本”思想,也极大地冲击了人们对巫术的信仰程度。西周“敬天保民”思想的提出,是民神关系转变的一个标志。周人虽然不像商人那么迷信鬼神,但“敬天”并没有放弃,朝廷仍有巫职官员,《周礼·春官》“司巫掌群巫之政会”,便是明证。但“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礼记·表记》)。楚人虽然也受到周人的影响,但巫文化的成分过于中原。
内容把关:白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