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之名,始见于唐。最早见于史书的是唐玄宗时的集贤殿丽正书院,但却非私人讲学之所,兼有宋代馆阁的性质。私人讲学的书院,起于中唐,经五代演化发展,至宋时成为兴盛一时的书院制度,历元明清而不衰,培养出众多的各方面人才。
(一)岳麓、石鼓书院的创立
唐中后期、五代及两宋,荆楚地区的书院主要集中在今湖南省境内,湖北省境内较少。唐代湖南的书院大致有6所:衡州石鼓李秀才书院、衡山南岳书院、韦宙书院、卢藩书院、耒阳杜陵书院、澧州文山书院,但多为士大夫隐居读书之处,而非士子肄业之所。至宋时,湖南书院大兴。据初步统计,湖南书院的建制数目仅次于江西、浙江,全境有51所,分布在近30个县内,其中以长沙、衡山、醴陵、平江、茶陵等地最多,而绝大多数建于南宋[1]。闻名全国的有岳麓书院、石鼓书院、碧泉书院等。而湖北见于记载的书院则较少,更未见有闻名全国者。
岳麓书院,在今长沙市岳麓山。张縂《岳麓书院记》[2]叙述了它自创办至南宋乾道年间的盛衰与办学宗旨。宋太祖开宝九年(976年),潭州太守朱洞始建屋于岳麓山抱黄洞下,以待四方学者。真宗咸平二年(999年),知州李允则“益崇大其规模,中开讲堂,揭以书楼,塑先师、十哲之像,画七十二贤。”四年,又奏请修广舍宇,生徒至60人,赐国子监诸经释文、义疏,《史记》、《玉篇》、《唐韵》,王禹偁为之记。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湘阴人周式任山长,益广其居,谭绮为之记。八年,真宗召见周式,拜国子学主簿,使归教授,诏赐旧名“岳麓书院”额,增赐宫中秘阁藏书,“于是书院之称闻天下,鼓笥登堂者,相继不绝”。岳麓遂成为全国四大书院之一。两宋之交,遭战火洗劫,“兵革灰烬,什一仅存”,几成荒榛之地。至孝宗乾道元年(1165年),湖南安抚使、知潭州刘珙重振书院,命州学教授郭颖主持,“鸠废材,用余力,未卒岁而屋成。为屋五十楹,大抵悉还旧规,肖阙里先圣像于殿中,列绘七十子,而加藏书于堂之北”。第二年,延请张縂主教事。岳麓书院的兴盛从这时开始。乾道三年,朱熹从福建来潭州访张,逗留二月,讲学岳麓、城南,书院走向传播理学、培养人才的兴盛时期。正如元人吴澄所说:“自此之后,岳麓之为书院,非前之岳麓矣!”[3]明人陈凤梧也说:“晦庵、南轩二先生,相与讲道岳麓,岳麓之名,遂以闻于天下。”[4]淳熙十五年(1188年),湖南安抚使潘畴继修书院,“广二斋,益额十人”,[5]以教授顾杞兼山长,张縂高足吴猎为堂长。绍熙五年(1194年),朱熹以湖南安抚使知潭州来湘,再振岳麓,扭转“比年以来,师道陵夷,讲论废息,士气不振,议者惜之”的局面。扩大书院规模,前有宣圣殿5间,殿前引水作泮池,列屋百间,学生千余人;置学田50顷;聘醴陵贡生黎贵臣充讲书执事;置额外学生10员,以处四方游学之士;依州学例,日耗米1升4合,钱60文。朱熹亲自在书院讲学,训认“切己务实,毋厌卑近而慕高远”,随问随答,毫无倦容。于是,求学者座不能容,“饮马池水立涸”,盛况空前。他又以《白鹿书院学规》颁之于岳麓书院,明确办学宗旨。理宗时,再赐旧名“岳麓书院”额,别建岳麓精舍,与书院、州学并称“潭州三学”,岳麓书院走完了官学化的全过程,成为湖湘的最高学府。宝祐元年(1253年),湖南转运副使吴子良聘吉州欧阳守道为副山长,开讲“发明孟氏正人心、承三圣之说”,弘扬理学[6]。张縂季子张庶、侄张忠恕也先后讲学书院。德祐元年(1275年),元兵攻入湖南,破长沙,焚书院,岳麓书院再次遭劫。
石鼓书院,在今衡阳市内石鼓山。原为唐元和中衡州李宽读书故址。宋太宗至道三年(997年)。李士真就遗址创建,列为宋代四大书院之一。北宋中后期,倡导官学,书院衰落,石鼓书院乃废弛。南宋理学昌明,作为宣传阵地的书院随之而兴。淳熙十三年(1186年),潘畴“始因旧址列屋数间,牓以故额,将以俟四方之士有志于学而不屑于课试之业者。”光宗时,宋渊扩建,“益广之,别建屋以奉先圣先师之象”,添印书籍,选纳人才。[7]石鼓书院历史悠久,甚为宋人所重。
碧泉书院,在今湘潭县西南。它由南宋胡安国、胡宏创建。南宋初,胡安国避地荆楚,来到“色如拖蓝,投物水中皆碧”的碧泉,深为这里“苍然群木之下,翠绿澄静,藻荇交映”的自然景色所吸引,流连忘返,遂与弟子们在此开荒芟草,植松竹,结庐舍,是为碧泉书堂。胡宏师承父学,修建和扩大书堂,并改名为“碧泉书院”。他自己撰《碧泉书院上梁文》,[8]号召学术界以此为开端,振兴书院,“伏愿上梁以后,远邦朋至,近地风从。袭稷下之纷芳,继杏坛而跄济”。胡氏父子以书院为阵地,研究和传播理学,培养弟子,形成自己经世致用的学术风格,开创湖湘学派。从这个意义上说,碧泉书院实际上是宋代湖湘学派的发源地之一。
宋代尤其是南宋湖南书院的兴起与发达,与理学的传播有密切关系。自周敦颐开创理学,一批著名的理学家如杨时、张縂、吕祖谦、朱熹、真德秀、魏了翁等先后来到湖南。他们或讲学书院,或创建书院,以书院为阵地传播理学,促成湖湘学派的形成。特别是朱、张会讲岳麓,影响更为深远,成为各地兴办书院的样板。而且他们传授的理学弟子回乡后,循师规,在各地创办书院,主持讲事,更广泛地传播理学。而当时的湖北地区,则处于宋金(宋蒙)对峙的前沿,常受到战事的影响,因而较之湖南,人才凋零,更无著名的学者来往,所以书院亦远比湖南逊色。当时湖北境内比较有名的书院主要有荆门军的东山书院,嘉鱼县的义学书院,武昌县的南湖书院,公安县的竹林书院,江陵的南阳书院,蒲圻县的新溪书院等。在总体规模和个体知名度上都赶不上湖南。
(二)元明清时期书院的发展
由于政府的提倡,元代书院兴盛一时。荆楚地区的书院教育在元代也得到进一步发展。
岳麓书院在南宋德祐年间(1275—1276年)毁于兵燹。元至元中(1264—1293年),潭州学正、郡人刘必大重建,恢复宋时旧观。延祐元年(1314年),潭州路判官刘安仁再次重修。据吴澄《重建岳麓书院记》[9]载,此次重修工程浩大,“林之朽者易,壁之墁者圬,上瓦下甓,更彻而新。前礼殿,旁四斋,左诸贤祠,右百泉轩,后讲堂。堂之后,阁曰尊经。阁之后,亭曰极高明。悉如其旧,门庑庖馆,宫墙四周,靡不修完”。从规制看,大致与宋代相等。据吴澄记载,有朱某、张厚等先后任山长。石鼓书院在开庆元年(1259年)亦曾毁于兵火,翌年由提刑俞琰重建,并由提学黄干出公帑置学田以赡诸生。“自是衣冠济济,有上庠之风”。入元后,“仍置学官主其地”。据元黄清老《石鼓学田记》载,石鼓书院所置学田大多在茶陵州,元初为寺僧强占,经山长程敬直等一再申诉,顺帝至元二年(1336年)在监察御史颜伯成支持下才得以收回,共395亩有奇。同时,在衡州新城和祁阳、衡山为豪右所占据的学田,亦一并收回。[10]由于官府的支持,石鼓书院在元代大体维持了南宋末年的规制,继续处于兴盛时期。此外,元代湖南地区重建和修复的书院还有:南岳邺侯书院、湘乡涟滨书院、衡山南岳书院、安仁清溪书院、道州濂溪书院、常德沅阳书院、兴宁观澜书院、龙阳龙津书院、宁乡莱山书院等。见于记载的新建书院有:长沙乔江书院、长沙东冈书院、浏阳南台书院、湘潭碧泉书院、益阳庆洲书院、攸县凤山书院、茶陵紫微书院、茶陵东山书院、祁阳浯溪书院、武冈儒林书院、澧州学殖书院、澧州道溪书院、慈利聚奎书院、安福(今大庸市)道溪书院、永定天门书院等,共15所。元代全国共新建书院87所,湖南新建书院约占总数的六分之一。在湖北地区,书院也进入发展阶段。元代湖北共有书院23所,它们是:
襄阳路二所:隆中书院(襄阳县)
沧浪书院(枣阳县)
黄州路四所:东坡书院(黄冈县)
问津书院(黄冈县)
孔子书院(黄冈县)
河南书院(黄陂县)
中兴路六所:东山书院(江陵县)
白鹤书院(潜江县)
石桥书院(潜江县)
竹林书院(公安县)
山谷书院(松滋县)
白水书院(枝江县)
峡州二所:
北山书院(宜都县)
清江书院(宜都县)
德安府二所:江汉书院(安陆县)
长庚书院(应城县)
沔阳府一所:天门书院(景陵县)
武昌路六所:南阳书院(江夏县)
主一书院(江夏县)
鸣鹤书院(崇阳县)
南湖书院(武昌县)
龙川书院(武昌县)
湖山书院(武昌县)
书院的规模较宋代也有所扩大。如主一书院有庐舍数百间,学田1
000亩;长庚书院有学田400亩;河南书院有学田200亩;南湖书院庐舍数十间,南阳书院庐舍58间。书院大都讲授程朱理学,为统治阶级培养出大量人才。
明朝前期,书院不甚发达,因为明政府的教育重点是发展官学,大兴科举,不注重私人讲学的书院。所以自洪武初,至成化初的100多年中,书院处于沉寂期。这一时期,湖北仅建书院4所:钟祥郢门书舍、襄阳鹿门书院、石首城南书院,以及麻城龙溪书院。此外,修复前代书院4所:嘉鱼义学书院、咸宁相山书院、襄阳隆中书院、鄂州龙川书院。湖南的情形也大致如此,许多著名书院包括岳麓书院在这一时期都还没有得到恢复。明中叶成化以后至嘉靖年间,由于政治腐败,官学教育衰落,原有书院遂逐渐恢复,并且大办书院,形成书院教育的新高潮。其中,湖北新建书院104所,遍布各县。湖南恢复或新建书院更多。最有影响的是岳麓书院的恢复和发展。岳麓书院在元末毁于兵火,明成化中知府钱澍重建。弘治七年(1494年),长沙府通判陈钢增建“诚明”、“敬义”二斋及崇道祠。继之,通判李锡、同知杨茂元分别修建高明亭、尊经阁,“辟道路,广舍宇、备器用,增公田,储经书”,[11]使岳麓书院基本恢复旧观,结束了百年荒凉的局面。后来,湖广行省右参政吴世忠、潭州知府杨表、王秉良、孙存等又进行过一些扩建增建工程,岳麓书院出现“振美一时”的局面。石鼓书院大约在永乐中修复,后来的地方官员又不断进行重修与扩建,规制更为完备。除此之外,明中叶以后,湖南各府、州还创建了一批新的书院,其中大多建于嘉靖年间。较具代表性的有:
长沙府:善化惜阴书院,湘阴仰高书院,宁乡玉山书院。
茶陵州:云崖书院、洣江书院。
衡州府:衡山文昌书院、文定书院、甘泉书院、集贤书院、东廓书院,南岳九龙书院,耒阳白石书院。
永州府:宗濂书院,东安清溪书院,宁远崇正书院、会濂书院。
宝庆府:爱莲书院、城南书院,新化文昌书院,武冈鳌山书院。
岳州府:华容尤峰书院。
辰州府:崇正书院,沅陵虎溪书院。
沅州府:明山书院。
桂阳州:蒙泉书院。
清朝初年,统治者担心汉族知识分子利用书院作为反清基地,遂对书院采取压制的政策。顺治九年(1652年)曾诏令各地“不许别创书院,群聚徒党”。[12]随着清朝在全国统治的确立,社会日趋安定,顺治末年对书院的抑制政策有所松动,康熙、雍正年间进而采取支持和鼓励政策,于是各地书院纷纷复兴。在湖南,石鼓书院率先于顺治十四年(1657年)获得批准,恢复重建;岳麓书院亦于康雍七年(1668年)获准重修。雍正、乾隆年间,岳麓书院一再重修,雍正帝赐膏火银千两,乾隆帝赐“道南正脉”匾额,岳麓书院在全国的重要地位再次获得肯定,但官学化的程度也进一步加深。岳麓书院成为当时湖南的最高学府,在全省各府、州、县招生,应试者皆须是通过童子试合格的秀才。肄业生徒按目课试,分官课、馆课两种。官课由湖南巡抚、学政或长沙知府出题,馆课则由山长主持。同时,醴陵东莱书院、超然书院、益阳龙洲书院、常宁书院、道州濂溪书院等旧有书院都相继恢复,并创建了一大批新的书院。这样,每县均有书院,甚至一县几所书院。据统计,康熙至嘉庆年间,湖南省境内新创建的书院即多达71处。在湖北,省城武昌的江汉书院是湖北省的最高书院,历任山长皆为饱学名儒,如夏力恕、鼓久余等。最初,肄业学生定额60人,后增至240人。同时,省城还没有书院,各府州县也纷纷效仿,书院完全官学化。据统计,清代湖北先后共设书院149所,其中修复、改建前代书院26所,新建书院123所。
注解:
[1] 杨金鑫:《宋代湖南书院概况》,载《岳麓书院通讯》1983年第1期。
[2] 载《新修岳麓书院志》,清咸丰辛酉重刊本。
[3] (元)吴澄:《重建岳麓书院记》,载《岳麓文钞》卷3。
[4] (明)陈凤梧:《岳麓书院原序》,载《岳麓文钞》卷4。
[5]《玉海》卷167《宫室·院上》。
[6]《宋史》卷411《欧阳守道传》。
[7] 朱熹:《石鼓书院记》,载《方舆胜览》卷24。
[8] 见胡宏《五峰集》卷3。
[9] 光绪《湖南通志》卷68《学校志七·书院一》。
[10] 光绪《湖南通志》卷69《学校志八·书院二》。
[11] 康熙《岳麓志》卷7,杨茂元:《重修岳麓书院记》。
[12]《古今图书集成·选举典》第17卷《学校部汇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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