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作为一个历史文化地理的区域范畴,大致包括今湖北、湖南两省及河南西南部的南阳地区,与长江中游地区大致相符。本书所讨论的荆楚文化,也就是这一区域内文化的发展、表现、内涵及其特质。为了研究的方便,在区域的界定上根据历史时期的具体情况有所调整,但所涉及
的地域基本上不超出长江中游和上游三峡地区的大致范围。
荆楚地区北有秦岭余脉伏牛山、桐柏山、大别山与中原相隔,南以五岭为限,西有大巴山、巫山、雪峰山等,形成与巴蜀黔中的天然边界,东有罗霄山、幕阜山以及鄂东丘陵与赣皖分野,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自然地理区域,所以历史上其政区设置一直比较稳定。战国时的《尚书·禹贡》谓“荆及衡阳惟荆州”,也主要是指今两湖及南阳地区。战国晚期,秦灭楚,置郡,荆楚地区有南阳(治宛,在今河南南阳)、南郡(治江陵,在今湖北荆州)、黔中(辖地相当于今湘西、黔东北)、长沙(治临湘,今湖南长沙)等郡,而鄂西北部分地区则包括在汉中郡(治南郑,在今陕西汉中)里。汉初沿袭秦制,后又分黔中立武陵郡(治义陵,在今湖南溆浦),分长沙立桂阳郡(治郴县,在今湖南郴州);零陵郡(治零陵,在今广西兴安县北境),分南部、衡山立江夏郡(治西陵,在今湖北云梦)。至汉武帝时分置十三州刺史部,置荆州刺史,辖南阳、南郡、江夏、武陵、长沙、零陵、桂阳7郡、国,我们所说的荆楚地区除今鄂西北郧县、房县、竹山、竹溪一带属于益州汉中郡以外,全都属于荆州刺史所辖。东汉沿用不改,只是到东汉末年刘表为荆州牧时分南阳置章陵郡(治章陵,在今湖北枣阳),故史称刘表统率八郡。
三国鼎立,荆楚地区的政区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首先是曹据操荆州,分南阳西界立南乡郡(西晋改为顺阳郡,治南乡县,在今河南淅川境),改章陵为义阳郡,又分南郡立襄阳郡(治襄阳,在今湖北襄樊),分益州汉中郡东部立西城郡(后改为魏兴郡,治西城,在今陕西安康市),后又分西城立新城(治房陵,在今湖北房县)、上庸(治上庸,在今湖北竹山西境)二郡,并属荆州(治南阳郡宛县,今南阳市)。故三国时魏荆州统南阳、南乡、义阳、江夏(魏吴分立,魏江夏郡治上昶城,在今湖北安陆南境)、襄阳、魏兴、新城、上庸8郡。夷陵之战后,魏(后为西晋)、吴在荆楚地区对峙,吴也置有荆州,治江陵(在今荆州市)领南郡、宜都(分南郡立,治西陵,在今宜昌)、建平(分宜都西部立,治巫县,在今湖北秭归境)、江夏(魏吴分立)、武昌(分江夏立,治鄂,在今湖北鄂州)、天门(分武陵立,治零阳,在今湖南慈利境)、长沙、桂阳、临贺(分苍梧郡北境立,治临贺,在今广西北部贺县境)、衡阳(分长沙郡西部立,治湘南,在今湖南湘潭境)、湘东(分长沙郡东境立,治酃县,在今湖南衡阳市东境)、昭陵(分零陵郡北部立,治昭陵,在今湖南邵阳)等郡。
西晋统一后,荆州南北分治的局面结束,西晋荆州初治襄阳,后移江陵,统魏兴、上庸、新城、南乡(后改顺阳)、南阳、义阳、襄阳、江夏、南郡、宜都、建平、天门、南平(治江安,在今湖北公安境)、武陵(治临沅,在今湖南常德)、衡阳、长沙、邵陵(昭陵改)、零陵、湘东、桂阳、安城(分湘东郡东部立,治平都,在今江西安福)、武昌等郡。东晋播迁,北方人口大量南来,有相当一部分进入今襄樊为中心的汉水中游地区、以汉中为中心的汉水上游地区和以江陵为中心的长江中游两岸。东晋以及随后的宋、齐、梁政权为安置流民,在荆楚地区设置了许多侨州郡县,其中最为重要者在雍州(治襄阳,辖今南阳盆地、鄂北襄樊十堰地区)、司州(治平阳,在今河南信阳,辖今相当于今豫东南部信阳地区、鄂北孝感地区和随枣走廊东部)以及京兆、扶风、义城、始平、广平、华山、南天水、冯翊、河东、新兴、南义阳、汝南等郡。随着北方移民的大量移入,荆楚地区的经济得到进一步开发,政区设置也因之而发生了较大变化,除上述侨州郡县的设置外,西晋怀帝时分荆、广二州置湘州(治临湘,在今湖南长沙市),领衡阳、长沙、邵陵、零陵、湘东、桂阳、临贺、始兴(治曲江,在今广东韶关)、始安(治始安,在今广西桂林)等九郡,后又分零陵郡立营阳郡(治道县,在今湖南道州)。刘宋孝武帝时,又分荆、湘、江、豫四州置郢州(治夏口,在今武汉市),领江夏(治夏口)、武昌(治鄂,在今湖北鄂州)、西阳(治西阳,在今湖北黄州)、竟陵(治长寿,在今湖北钟祥)、随(治随县,在今湖北随州)、武陵、天门、巴陵(分南郡南部立,治巴陵,在今湖南岳阳)等8郡。这样,到南朝中期,荆楚地区共有四个州,其州治襄阳、江陵、长沙、夏口就称为这一时期荆楚地区的四个政治与军事中心。其中荆州刺中常都督荆、湘、江、郢、雍、秦、梁等州诸军事,所以江陵又是长江中游地区最重要的政治军事中心,而襄阳因为是流民聚居的地区,甲兵甚盛,又处于南北朝对峙的前沿,其武力常常影响荆楚地区
南朝后期,州、郡越设越多,范围越来越小。《宋书·州郡志》说:“名号骤易,境土屡分,或一郡一县,割成四五,四五之中,亟有离合”,造成“虚号相伪”的局面。梁、陈二朝,州郡数的增加达到恶性膨胀的地步。梁中大同元年(546年),荆楚地区拥有荆州、雍州、北郢州、郢州、岐州、绥州、新州、富州、南司州、应州、湘州、西豫州、光州、沙州、定州、衡州、桂州、洛州、南洛州、洵州等20余州,郡更是不计其数。北周与后梁政权时增加更多。州的面积大大缩小,比汉代的一个郡还要小得多。郡县更不必说。当时人谓“或地无百里,数县并置;或户不满千,二郡分领。……民少官多,十羊九牧”①,正是形象的比喻。这种极端混乱的状态也是南北朝政府中央权力衰弱的表现。中央政府对地方政权已经失控,地方权力也近乎解体。
隋代周而立,并灭陈统一,于开皇三年(583年)和开皇九年(589年)先后对南方和北方政区进行了调整,合并州郡为一级,称为州。到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又大举并省州县,同时改州为郡。所以隋炀帝大业年间,荆楚地区共为分房陵(治光迁,在今湖北房县)、西城、淅阳(治南乡,在今河南淅川县南境)、南阳、縮阳(治方城,在今河南方城)、淮安(治比阳,在今河南泌阳)、襄阳、舂陵(治枣阳,在今湖北枣阳)、汉东(治随县,在今湖北随洲)、安陆(治安陆,在今湖北安陆)、永安(治黄岗,在今湖北黄州)、竟陵、南郡、沔阳(治沔阳,在今湖北仙桃)、江夏、巴陵、澧阳(治澧阳,在今湖南常德)、清江(治盐水,在今湖北长阳)、沅陵(治沅陵,在今湖南沅陵)长沙、零陵、衡山(治衡阳,在今湖南衡阳)、桂阳(治郴县,在今湖南郴州)等23郡。
唐沿隋制,只是改郡为州。唐太宗侦观元年(672年),按山川形便分全国为十道,荆楚地区分属山南、淮南与江南三道。到唐玄宗开元年间,又将贞观十道分成十五道,“每道置采访使,检察非法,如汉刺史之制”。荆楚地区分属淮南、山南东、江南西、黔中四道。山南道(以及后来的山南东道)治襄州(在今湖北襄樊),江南西道治洪州(在今江西南昌),淮南道治扬州(在今江苏扬州),黔中道治黔中(在今贵州彭水),所以唐前期荆楚地区只有一个一级政区的治所,襄阳遂成为这一时期荆楚地区的政治中心。安吏之乱后,唐王朝在全国普遍设立方镇,荆楚地区设有山南东道节度使、鄂岳观察使(治鄂州,在今湖北武汉)、荆南节度使(治江陵府,在今湖北荆州)、湖南观察使(治潭州,在今湖南长沙)等四个方镇。在方镇割据的局面下,襄阳、鄂州、长沙、江陵成为所在地区的政治与军事中心。而其中江陵建为南部,在唐后期的政治经济生活中具有独特的重要地位。
北宋改唐代的道为路。宋初分全国为十三路,后来逐增加到十五路、十八路、二十三路、十十六路。十八路是宋代维持最久的路制,而二十三路则最有代表性。在荆楚地区,宋代置有荆湖南路(治潭州,在今湖南长沙)、荆湖北路(治江陵,在今湖北荆州)以及京西南路(治襄州,在今湖北襄樊),其中荆湖南路的地域范围与今湖南省大致相当,只是湘西沅水流域属于荆湖北路。三路分别以其治所为中心,这样荆楚地区就形成襄樊、江陵、长沙三足鼎立的地域政治格局。到南宋初年,岳飞在鄂州驻屯大军,节制京西与荆湖南北路,鄂州的地位迅速上升。而与此同时,襄樊却历经残破,特别是宋元之际的襄樊攻围战历时八年之久,予其几乎是毁灭性的破坏。所以,到元朝设置湖广行省,遂以鄂州作为首府,鄂州逐渐取代江陵、襄陵成为荆楚地区的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中心。当然这一转移过程在元代并没有彻底完成,因为元代荆楚地区北部,即今湖北省的大部分地区和豫西南南阳地区均属于河南江北行省,襄阳与江陵分别置有襄阳路和中兴路,荆湖北道宣慰司也设于江陵,所以江陵的地位也还比较重要。
明代的行省比元代要小得多。在相当于元代南部9省的区域中,划分为15个行省,即两京十三布政使司。明朝合元代江北河南行省的今湖北省部分和元代湖广行省的今湖南省部分置湖广行省,治武昌府(在今武汉),而将南阳地区划归河南省,这样我们所说的荆楚地区绝大部分就都属于湖广行省。明朝的湖广行省分置襄阳、郧阳(治郧县,在今湖北郧县)、德安(治安陆,在今湖北安陆)、黄州、承天(治钟祥,在今湖北钟祥)、武昌、汉阳、荆州、岳州(治巴陵,在今湖南岳阳)、长沙、宝庆(治邵阳,在今湖南郡阳)、永州(治零陵,在今湖南零陵)、衡州、辰州(治沅陵,在今湖南沅陵)等14府,以及施州卫(治施州,在今湖北恩施)、保靖州宣慰司(治保靖,在今湖南保靖)、永顺宣慰司(治永顺,在今湖南永顺东境)和靖州、郴州直隶州(在今湖南靖县)等。
清初沿明制,置湖广行省。康熙三年(1664年)分湖广置湖南、湖北两行省,今荆楚地区的政区格局至此完全奠定。清代分荆州府西境置宜昌府,北境置荆门州,改明承天府为安陆府,施州卫为施州府,所以湖北省领10府1直隶州(清末分汉阳府增置夏口厅);分岳州府置澧州和常德府、南洲厅,分衡州府置桂阳州,在湘西设置永顺府、沅州府以及永绥、乾州、凤凰、晃州等直隶厅,所以湖南省领9府4直隶州5直隶厅。
民国时期,荆楚地区的政区格局没有大的变动,值得注意的变化主要是市的设立。清朝末年,首先在汉口成立了汉口市政会。1926年秋,北伐军占领武汉三镇后,汉口单独设市,直属于湖北省政府。1927年4月,成立了三镇合一的武汉特别市,直属国民政府,市政府设于汉口。与此同时,湖南长沙、衡阳与湖北宜昌也相继设市。市级政权的设立是荆楚地区社会经济近代化在政区建置方面的表现,也极大地促进了城市的发展。
注解:
①《隋书》卷46《杨尚希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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