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都是有名有姓的,姓名是用以区分此人与彼人的一个很重要的识别符号,提到某人的姓名,就自然联想起他的笑貌,他的事情,他的特征。不过,姓与名虽然紧紧相连,但它们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国语·周语》说:“姓者,生也,以此为祖,令之相生,虽不及百世,而此姓不改。”这就是说,姓代表某
一家族,它表示某一人群在血统上存在渊源关系,所谓“五百年前是一家”是也。然而,姓的形成是复杂的,并不一定所有同姓的人都出自一个祖先,少数民族的汉姓就是如此。在古代,姓与氏是有区别的,《通鉴外纪》说:“姓者,统其祖考之所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意思是说,同宗共祖的为一姓,同姓中各分支则为氏,以姓区分同姓、异姓,以氏区分嫡系、庶出,但自西汉以来,姓氏便混而为一了。
姓名看起来很简单,谁生来都有姓,谁生下来就取名,但认真考究起来,却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社会文化现象,也是民俗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拿汉族的姓氏来说,它的形成就很复杂,有的以住地、封国、职官、职业为姓,有的以先人的氏族、人名、排行、谥号为姓,有的是赐姓,有的改了姓,有的是少数民族借有汉姓,如此等等。
而少数民族的姓名,遇见的情况就更复杂了。譬如贵州各民族的姓氏和人名,就经历了一个极其复杂的嬗变过程。这里,至少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很早就使用汉姓和汉名;另一种是原先“有名无姓”,后来才取了汉姓;还有一种是既有汉姓汉名,又有本民族的姓名。为了说明问题,我们在叙述了汉姓在贵州的出现之后,重点剖析彝族“家支”和“娄于”,侗族的“头、基、公、家”,苗族的“苗姓”与“汉姓”及父子连名。
贵州的汉姓要以“糝大姓”说起。汉代实行“移豪民,填南中”的政策,将“三蜀大姓”移入贵州,并以他们为中心,将其依附的百姓、招徕的游民,戍边的士卒以及发配的罪徒编制成“部曲”,这便开始了贵州的汉姓。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原丧乱,中央王朝对边疆失去控制,“三蜀大姓”便与当地少数民族的“方土大姓”结合起来,独霸一方,遂成“?糝大姓”。最先见于史籍的大姓,有龙、傅、董、尹及谢氏,如“保境为汉”的谢暹,“开南中之学”的尹珍,“号南州人士”的谢宝,“保境为晋”的谢恕等。
到了隋唐时期,谢、赵、宋氏崛起,在贵州颇有势力,于是有“东谢蛮”、“西谢蛮”、“西赵蛮”出现,“糝蛮”的首领亦谢氏,而宋氏为“西南蕃大酋长”,足见这一时期使用汉姓的并不都是汉族,他们或许是少数民族使用汉姓,或许是被少数民族“夷化”了的汉人。五代时,楚王马殷派龙德寿等率八姓兵戍守南宁州(今惠水),遂演变为龙、方、石、程、韦、洪、卢、张“八蕃”,这批人以后便融入了布依族。北宋时龙氏最为活跃,自宋太祖乾德以来即率先入朝,封官赐爵者代不绝人,成为黔南一大望族。唐宋间,思州的田氏、播州的杨氏、水东的宋氏都有很大势力,说明汉姓在贵州已造成较大影响。
到了元代出现异常,有些蒙古人改用汉姓,如刘国杰本姓乌古伦,但贵州有些已使用汉姓的首领却改为蒙古姓名,如播州土司杨汉英改名杨赛英不花,水东土司宋钦改名宋蒙古歹。明代以军屯、民屯、商屯及卫所移入大批汉族,汉姓自此更为普遍。明太祖朱元璋以彝族土司霭翠之子“居水西最为诚恪”,赐名安的,从此始有水西安氏,这是少数民族改用汉姓的一个典型。少数民族大量改用汉姓,恐怕是清代“改土归流”以后的事,这是因为要“编户齐民,计亩升科”,按户征收赋役,强行将大家族划小,按其汉语译音或《百家姓》中的姓氏分别改用汉姓,使用汉名。
古书上说彝族的先民“有名无姓”,这是有一定根据的,但归根到底是对彝族社会不甚了解。“家支”是彝族社会结构的一大特征,它是以血缘为纽带结合起来的亲族集团,整个彝族社会都由若干“家支”构成。“家支”是以父系血统划分,同出于某一祖先的后裔便属一个家支,以祖先或住地命名,以父子连名的谱系相联系,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基础结成宗法关系,它包括家、支和小糧[1]。
侗族也使用汉姓,但他们对“姓”的理解却与汉族完全不同,一个姓并不表示一个家族,而是包括若干互通婚姻的家族“头”(或督),这就是说,他们所说的“姓”,事实上是一个通婚集团。譬如黎平、榕江交界处的肇洞以陆姓为主,而陆姓实际上包括宁、宰、面、陇、满、邓、闷、拍、打、相麻、并个、顶报、乔等13个“督”,也就是13个家族。家族组织分为“头”(督)、“基”(或翁)、“公”(或高然岱侬)和“家”(或然)四个层次。同属一“头”的人,都是一个祖先传下来的子孙,因彼此有血缘关系,一般不准通婚。“基”是大家族的分支,相当于“房”,同“基”的人血统较近,不同“基”的人血统较远。每个“基”包括两个以上的“公”,“公”是指同出于一个祖父的儿孙,血统最近。包括祖、父、孙三代。一个“公”有若干“家”(或然),都是一夫一妻的小糧[2]。
苗族现今都普遍使用汉姓,但其间有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最先使用汉姓的是湘西、川东一带的苗族,大概在唐宋时期,由于与汉族交往较多,已出现了汉姓,并依照汉族的习惯,确定字辈,编修家谱,建立祠堂。在这种情况下,黔湘边境的苗族自然受到影响。从明代开始,在驿道附近,在卫所周围,在编制里甲的地方,苗族逐渐采用汉姓。但其余大部分地区,则是清代“改土归流”后的事情。云贵总督鄂尔泰在陈报经理“苗疆”一事时认为,“苗人多同名”,应“各照祖先造册”,凡“不知本姓者,官为立姓”,于是,造册时便以头人或户主苗名译为汉姓,或由官府按《百家姓》确定。但苗族自己是有姓氏的,每个以父系为中心的近亲血缘集团都有自己的专称。例如:黔东北的“代瓜”、“代卡”、“代举”、“代晓”、“代略”、“代来”;黔东南的“九将西”、“九将方”、“九将勾”、“九将柳”、“九将打”、“九将贡”;黄平的“喀柳”、“喀嗄杷”、“必向”;麻江的“西玖”、“西菊”;凯里的“喀雄”、“喀稿”等等。
在黔东北地区,使用苗姓时往往放在人名之后,如某人名叫“玉金”,苗姓为“代卡”,就叫做“玉金卡”,使用汉姓后,“代卡”为“麻”姓,于是称为“麻玉金”。黔东南苗族平时不使用苗姓,也不连上自己的名字,只是在区分家族时才用来作说明。苗姓一般只在本民族内部使用,外人不得而知,故古书上误认为“苗人有名无姓”。苗名一般是父子连名,但与彝族不同,它采取的不是“顺推正连”法,而是“逆推反连”法,从子名反连到父名,即把子名放在前面,父名放在后面,例如:子为“桥”,父为“宝”,则称“桥宝”。也有父女连名,但没有母女连名,如女为“花”,父为“银”,则称“银花”。
有少数采取子父祖三代连名,如“石桥等”便是子名“石”、父名“桥”、祖名“等”相连。有了父子连名,血缘关系便一目了然,彼此间的亲疏关系也很清楚,为缔结婚姻关系提供方便。有些地方,父子连名可上溯十数代或数十代,例如:瑞勇—勇保—保双—双勇—勇龙—龙缴—缴赖—赖相—相纪—纪勇—勇公—公木—木羊—羊吉—吉纪……等等。不过,当面称呼时不连父名,否则会被认为对老人不尊敬。互相称呼时要根据辈分和长幼关系,再冠上一个恰当的称谓词[3]。
瑶族现已采用汉姓,如荔波的白裤瑶有谢、何、罗、陆、王、蓝、覃、黎、韦九姓,这些汉姓多半是从当地布依族中学来的。但有一点值得注意,有些姓氏有大小之分,如陆姓分为大陆和小陆,何姓分为大何与小何,彼此可以通婚,这大概是“破姓开亲”的结果。家族组织,瑶语称为“破卜”,汉语译为“油锅”,意为“同在一个锅里吃饭的人”。据调查,与这些汉姓相对应的,都有某种“破卜”的专称,例如:谢姓称do55
nεη13 tsα55,何姓称do55 nεn33
d55,罗姓称do55|o13,陆姓称do55
ktεi13,王姓称do55 γε13pa,蓝姓称do55
nε55|εi13,覃姓称do55
ηεi13,黎姓称do55|ai55,韦姓称do55|ai55。这里的“do55”,含有“男人”的意思,说明这些瑶姓都表示一个父系家族。黎、韦二姓的名称同是do55|ai55,这是因为他们原先同宗共祖,在血统上有渊源关系。
黎平平茶一带的红瑶,也实行父子连名制,用子名连接父亲和祖父的名字,例如:“卜王保”,他的父名为“英”,祖父名为“苟”,那么,儿子的全名便是“卜王保·英·苟”。成年男女有了孩子之后,自己的名字也相应改变,要在自己的名字里加上第一个孩子的名字,如沈老耿,其妻名为卜妹已,第一个孩子叫“妹生”,于是,沈老耿的名字就变成了“沈补妹生耿”,“补”为“父亲”。其妻除改名外,还要改换夫姓,这样,卜妹已的名字,也就变成了“沈奶妹生耿”,“奶”在瑶语里是“母亲”的意思。至于人的命名法,男孩多以“耿”、“贵”、“王保”等名称之,女孩多以“妹生”、“妹五”称之,而且,男名前贯以“老”,女名前贯以“妹”,因为同名太多,又以孩子出生的年份作区别,例如:子年生的男孩名“老己”,女孩为“妹己”,这里的“己”是“子”的瑶语读音。同样,寅年生的加“英”,卯年生的加“卯”,辰年生的加“生”,巳年生的加“水”,午年生的加“伍”,未年生的加“委”,申年生的加“胜”,酉年生的加“育”,戌年生的加“些”,亥年生的加“海”[4]。
注解:
[1]彝文《西南彝志》及《彝族简史》。
[2]向零《六洞调查》。
[3]《苗族简史》。
[4]《贵州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