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龙族居住于云南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境内。20世纪初基督教传入。但是固有宗教观念依然是主要信仰。
独龙族认为人和动物都有两个灵魂:“生魂”
(“普拉”)和“死魂”(“阿细”)。人和动物的生死是由天上的造物神“格蒙”事先安排定的。当格蒙将人和动物的生魂收回,生命就随之终结。生魂再也不能复生,就连转世也不可能,他将从世界上永远消失,只有死魂阿细还在人世间游荡,并且会时常加害于人和牲畜。要把死魂赶走只有时常用酒肉饭菜祭献,让它远走“阿细墨里”,即鬼魂的栖身之地。或者燃烧麻布,以难闻的糊臭味使死魂掩鼻逃到“阿细墨里”。“阿细墨里”是鬼魂的居地,那里与人间相似,有山水田园,有村寨房舍,有牲畜庄稼。生前共同生活的乡亲朋友,死后也会在阿细墨里一起度日。生前活多少岁,阿细也只能存在多少年。
独龙族认为:从天的最高处到人间共有10层。第一层由总管天上一切的天神“木佩朋”所居;第二层由创造人间万物的“格蒙”所居,格蒙掌管人畜的生死,庇佑、赐福给善良的人们;第三层是鬼王住所;第四层是众鬼的住所;第五层是铁匠嘎尔哇的亡魂所居;第六层是人与动物的灵魂可到达的地方;第七层是善良人和婴儿的亡魂居住处;第八层是恶鬼关活人与生禽灵魂的地方;第九层是为各家屋顶上的空间;第十层是各家的火塘。
在每个家庭里火塘都是最受众人崇拜的圣物。没有火就没有生灵,没有火塘人类就无法生存。每逢饮酒吃肉都要虔诚地向火塘洒酒供肉祭祀。火堂上支锅的三块石头或三角架,都被视为神圣不可亵渎的灵物。
巫师有治病消灾的“南木萨”和作预言与祭鬼的“乌”两种。过去由家族长和村寨头人兼任。相传楠木萨是由天神格蒙选派的。他有一双特殊的眼睛,能和会治病消灾的“南木”交往。南木萨治病时,先用点燃松树的枝叶薰屋,以排出邪气,然后设供。他身披麻布毯,摇铃击鼓,迎接南木的降临。南木自天上带来良药“生登梯”交给南木萨。南木萨将天药滴入病人口中。如果病人不能吸收天药,意味着病人的生魂已被格蒙收走,康复无望。但是,能够用鸡、猪的生魂去与格蒙交换病人的生魂。南木萨的功力就是与格蒙交换生魂,他会举行换魂仪式,为病人召回已游荡天外的生魂,使之得以痊愈。
“乌”是比较古老的巫师。他的功能在于作预言和祭鬼。“乌”借助特殊的巫术,自称鬼魂附身,击鼓摇铃,以痴迷状又唱又舞,做出种种预言、卜测凶吉祸福。每年春节前后,独龙族要举行一次剽牛祭鬼仪式,保佑村寨平安、人民吉祥,这是“乌”大显身手之时,具有无人能够替代的职能。
两种巫,互不统率,互不干涉,互不交替,各司其职,各显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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