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怒族地区有藏传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传入,但怒族的传统宗教依然为大家崇奉。在怒族的氏族起源的传说中,多把某种动物作为自己的祖先,并以这种动物作为本氏族的徽号与名称,对这种动物特别加以
崇拜。在泸水、福贡等地的怒族有以虎、蜂、雄、猴、社、鼠、牛等为号的氏族。
怒族认为山川树木等自然物和风雨雷电等自然现象都有神灵主宰。人的祸福都来自鬼神。他们崇奉的鬼神名目繁多,各氏族也不尽相同。主要有天鬼、山鬼、水鬼、地鬼、路鬼、树鬼、瘟疫鬼、冲犯鬼等。家里有人患病被认为是冲犯了鬼怪,要请巫师作法驱鬼、禳解、招魂。
村子里发生偷盗事件,无法判断,失主与被怀疑者共同请巫师主持“神判”。神判的一种方法是滚水捞石。在铁锅中装满从江、河、井取来的三种水(称三合水),放入石头,升火烧水。被怀疑者是男性,烧柴9捆;女性烧柴7捆。巫师祷告,双方发誓,随即伸手到滚水中捞取石头。三日内手不起泡者,即宣告为清白恢复声誉,并得到怀疑者赔偿的牛多头。手被烫伤,即被视为有罪,要遭处罚。另一种神判叫火中拔桩。将2尺长的石桩埋入土中半截,堆柴于石桩上焚烧,男性烧柴9捆,女性7捆。巫师祷告,双方发誓,从火中将石桩拔出,不受伤者为清白,受伤者为有罪。神判是氏族与村子的大事,大家都要到场见证。场面严肃,气氛神圣。神判一直延续到20世纪的40年代,到50年代初已被彻底废除。
巫师以招魂、祈福、禳灾为主,也主持神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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