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诏的政治体制深受唐朝影响,虽不完全相同,但也相差不远。
最高首领是国王,称为“南诏”。南诏在宫殿上坐西向东,自称为“元”,呼诸臣为“昶”;诸臣对南诏只自称官
衔不称臣。南诏的亲兵称为“朱驽去苴”(“去苴”意为腰带)。南诏有妻妾数百人,总称为“诏佐”。王后叫“信么”或“九么”;妃叫“进武”。只有南诏宫廷内才得使用金银餐具,其余官将只能用竹制餐具,贫贱者只能用手抓食。
南诏之下设清平官六人,每日与南诏参议境内大事。从六人中推举一人为“内算官”,代南诏判押处置文书,设两副官协助。
设大将军十二人,与清平官同列,每日与南诏及清平官共同议事。将军为军事高级将领,分为诏亲大将军、大将军、将军三等。大将军在朝内随清平官议政,出外镇守重要城镇担任节度使,如有突出的功劳,可晋升为清平官。清平官、大将军有妻妾数十人。
设“外算官”二人,由清平官或大将军兼领。外算官统领“六曹”。“六曹”的文书应当行下的由外算官决定后,与六曹文牒行下。外算官相当于唐朝的尚书省。
“六曹”,相当于唐朝的六部。这六曹是:兵曹,主管军事;户曹,主管户籍;客曹,主管官园、祭祀、礼乐等;刑曹,主管司法刑律;工曹,主管宫造、河津、桥梁等;仓曹,主管仓廪储藏。各曹设曹长一人。成绩卓著的曹长,可迁补大将军。又设断事曹长,主管缉拿推鞫盗贼;军谋曹长,主持阴阳占候。设同伦长两人,各有副都,主月终唱示。
南诏政区为首府(六赕),六节度,设节度使统领一方。各地方,凡一百家以上设“总佐”一人,一千家以上设“理人官”一人,一万家设“都督”一人。“理人官”的办事机构是“村邑理人处”,是南诏最基层的政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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