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捕野兽,堪称世界上最古老的生产方式之一,并且从古至今沿袭不断。综观历史的“脚印”,世界上没有一个民族没有经历过以狩猎为生的历史阶段。狩猎和采集、捕鱼一样,不同层次地满足着人类生活的需要。它曾给人类提供了
主要的蛋白质营养,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起过极为重要的作用。
云南各民族的狩猎史,由于大多数民族无文字,详细情况不甚明了,只能从考古中得到一些侧面的了解。云南博物馆《云南人类起源与史前文化》一书中说:“在元谋人化石层中,出土了不少哺乳动物的肢骨碎片,有的碎片具有明显的人工痕迹,如其中一件,长8.4厘米,宽3.1厘米,厚2.6厘米,骨片两端有清楚的切削痕迹,可能是用来制作骨器的。”[1]如此看来,早在一百七十多万年前的元谋人时代,云南的祖先就开始了狩猎生产的历史。此外滇东南小河洞类型出土的动物碎片也较多,其中有鹿、熊、野猪等[2],还有元谋大墩子出土了狩猎用的弹丸、石球等。这些都是石器时代云南先民狩猎生产的明显证据。
在云南青铜文化中,狩猎的器具渐渐多起来了,如晋宁县的石寨山、江川县李家山出土的狩猎的箭镞、箭箙、弩机及长矛等器具。更具说服力的是还出土了数十件反映狩猎场面的饰物,如13号墓(石寨山)有一骑士猎猪的镂花铜饰物,为一骑士御马追捕一猪,骑士佩剑,野猪狂奔马前,骑士右手持矛刺猪。除了狩猎以外,还有猎鹿、猎虎等的狩猎场面,栩栩如生。另外,还有为数不少的动物与动物之间争斗的饰物。这一切无不充分重复体现了滇人对狩猎的熟悉,对野兽间争斗的熟谙,否则是绝对制造不出如此精彩细致的饰物的。更令人吃惊的是,在众多的青铜器上,铸有或雕刻着许许多多形象逼真的、栩栩如生的各类动物。“据统计,云南青铜器出现的动物图像有:牛、羊(绵羊、山羊)、马、猪(家猪、野猪)、狗、鹿、虎、豹、猴、狼、狐、熊、狸猫、蛇、穿山甲、兔、水獭、鸪、鹈鹕、鸳鸯、鹰、鹞、燕、孔雀、鹦鹉、鸡(公鸡、母鸡)、乌鸦、麻雀、枭、鹭鸶、雉、鱼虾、蜈蚣、青蛙、蟾蜍、蜥蜴、蜜蜂、甲虫、老鼠等四十余种。”[3]
自汉代以后,有关云南民族狩猎的文字记载日益多了起来,如唐人樊绰撰的《云南志·名类》卷四就曾记载:“寻传蛮……持弓挟矢,射豪猪,生食其肉,取其两牙双插顶,傍为饰,又条其皮以系腰”,“裸形蛮……一丈夫,尽日持弓,不下葛栏,有外来侵暴者则射之;其妻入山林,采拾虫鱼菜螺蚬等归啖食之”,“扑子蛮……善用泊箕竹弓,深林间射飞鼠,发无不中”,“望蛮……又能用木弓短箭。箭镞敷毒药。”从此以后,对云南少数民族狩猎情况的记载更多了,也更加详细。
云南少数民族现存的狩猎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各少数民族不仅有丰富的狩猎经验,而且方法很多,枪射、弓射、网捉、扣捕等等,应有尽有。特别是扣捕,使用广泛,数量很大。在秋季,一个哈尼族的猎手可以一次设下二三百处扣子捕鸟。每年一二月份,景颇族在旱谷场上布满连环扣,可以捕到大量的鸟类。云南少数民族的狩猎工具有驽、箭、枪、刀、陷阱、扣子,无所不用。特别是被称为“万能工具”的长刀,到了山上,随机应变,灵活多样,最能派得上用场。
云南少数民族在他们原始氏族时期,都曾将狩猎作为他们一种重要的生产手段。到20世纪中叶,有的民族进入封建社会,有的民族处于奴隶社会晚期,有的仍处于原始社会末期。各民族的生产水平有很大差距,狩猎在各民族的经济生活中所占比重也不相同。一般说来,狩猎在民族经济生活中所占比重较大,其社会形态相对较低,并且都是聚居山区,诸如独龙族、怒族、傈僳族、景颇族、佤族、拉祜族、哈尼族等等。山区蕴藏着丰富的禽兽资源,给狩猎提供了优良的条件。聚居山区的少数民族,均剽悍勇武,有丰富的狩猎经验,知道什么季节到什么地方猎捕什么动物,如景颇族十分熟悉野猪的生活习性,知道何时何地可以打到野猪。1949年以前,景颇、傈僳、佤、彝、怒、苗、瑶、布朗、独龙等山居少数民族在农闲时节都要举行季节性的围猎,以补充粮食之不足。这种季节围猎,独龙族称之为“节德佳”。每年一至三月,独龙族便开始集体围猎生活,由族长“吉可罗”带领青壮年男子,携带弩弓、毒箭、竹矛、砍刀、猎犬和粮食,在野兽出没的森林里围猎。出猎之前,由猎手们用面粉捏成各种动物野兽形状的模型,来到猎场,将这些面捏动物野兽置于祭祀用的竹架上,由族长向山鬼“着木打”祭祀,然后用弩箭或砍刀将模型砍倒,以表示能够猎取到大量的野兽。仪式完毕,族长命人群分几路向森林搜索前进,如果发现大兽,如野牛、狗熊、虎、豹等,便大声吆喝,然后驱使猎犬猛追,猎人们四面包抄合围,将大野兽驱赶到陷阱中,将其击毙,而后抬回村寨。全村居民以敲响芒锣迎接,然后按人口将兽肉分送给各家各户煮食。兽头则归主要的猎人,食肉后将兽头悬挂在门外,以示荣耀。
居住于坝区和江河湖畔的少数民族农业生产水平较高,狩猎在其经济生活中所占比重很小,而且多是除害式或娱乐式的狩猎,技术比较单一。
对于狩猎的观念,居住在山区的少数民族,社会形态相对较低,这些民族一般认为山上的野兽是大家的,你拿我拿都一样,去了就可以有肉吃。所以这些民族将森林里的野兽视为家养,往往是妇女提醒男子们去出猎,她们会极为有趣地说:想吃肉了,去山上拿一只吧。经济条件较好的民族则将狩猎当做集体出游或村寨集体活动,并不经常举行。
注解:
[1] 云南博物馆:《云南人类起源与史前文化》,云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4页。
[2] 云南博物馆:《云南人类起源与史前文化》,云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78页。
[3] 张增祺:《中国西南民族考古》,云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2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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