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元代云南设立行省后,儒学文化在云南得到广泛传播和发展,云南文化和史学进入了一个与中原内地同步发展的新阶段。明清时期,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兴修地方志的高潮,云南地方志的编修也进入了全盛时期。明初中央王朝为纂修全国大一统志,编订体例,命儒臣分赴各
布政司,催促纂修省志,呈送备采。云南也在朝廷的统一部署下,开始了省志的全面修纂。终明一代,云南先后九次修纂云南省志。明代地方志修纂的一大进步除了编修反映全省概况的省志以外,还表现在云南开始了府州县志的修纂,使得地方志的编纂更为普及。虽然今存明代志书不到十种,但有目可查的志书有七八十种之多,其中府州县志也达五六十种,反映了明代云南史学发展的新气象。
明代地方志编修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向地方官提供参考,作为统治的依据,一般情况下,这些地方志是由地方官聘请当地知名文人或在任地方官及幕僚编修,所依据的资料为档案、账册、家谱、史书、地方文献、笔记、古器物碑铭及实地采访的风土民情纪录等,其中一部分可靠程度较高,正如章学诚在《修志十议》中说:“地近则易核,时近则迹真。”尽管明代云南所编纂的地方志,有的不免存在着辗转抄录、未做认真考究或仓促成书等不足,内容上也有不少浮夸、失实、迷信、歪曲等现象和封建糟粕,但大多数省志和府州县志保存了明代云南比较全面完整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情况和社会风貌,是今天研究明代云南历史的最重要的史料。特别是地方志涉及范围十分广泛,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宗教、风俗、名胜、天文、地理、方言、农谚等,可以说是地方性小百科全书,不但有极高的史料价值,而且也是明代云南文化迅速发展、全面进步的历史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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