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朱元璋洪武时期,云南曾两度纂修省志。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明朝发兵云南,十
五年平定全省,设立云南布政司。大约与此同时,云南就开始了省志的修纂。《明太祖实录》记载:“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六月壬辰,云南志书成。初,云南既平,上命儒臣考校图籍及前代所有志书,更定而删正之,通六十一卷,至是始成。”说明洪武十四年,云南既平之后,就有了第一次省志的修纂。志书虽已修成,却未见评论,也未见刊行,不详其内容,可能仅是上呈朝廷,并未流传而已。洪武年间,初修《云南志》未能流传后,又有再次修纂省志之举。洪武二十九年(公元1396年)西平侯沐春上奏命王景常等再修省志。此次修志大约在建文二年(公元1400年)成书,锓刻于次年[1]。洪武修纂的两本《云南志》均已无传本。解放后,赵万里编《云南志》辑本,多从《永乐大典》中抄出,则为洪武《云南志》。明景泰年间编纂的《寰宇通志》、景泰《云南志》等关于云南洪武年间事迹多有录自洪武旧本者。
景泰《云南图经志书》十卷,陈文等修纂,是现存明代云南最早的省志,保存了明初云南大量珍贵的史料。陈文在《重修云南志序》中说:“景泰五年七月八日诏礼部重修天下地理志……文等忝于其事,祗严早夕,博访而遍观,穷搜而远探;正旧志之乖讹,公舆情之去取,若是者四阅月,始获成书,分为十卷以进。”由此而知,此书成于景泰五年(公元1454年)左右。此书十卷,前六卷为《地理志》,后四卷为《艺文志》。地理按府州区划分别记叙,各府州下又设立了建置沿革、事要二项:建置沿革主要记载各府州历代的设治情况;事要下又分别按郡名、至到、风俗、形势、公廨、学校、井泉、堂亭、楼台、寺观祠庙、古迹、墓葬、桥梁、馆驿、名宦、人物、科甲、题咏等二十一门叙述,事要所载文字简略,大都录自前人志书,并非当时采访。《艺文志》所载多元人所作诗文碑记之文,亦录自前志书。此书虽简略,却是现存志书比较完备的,颇具参考价值。
弘治《云南总志》卷数不详。景泰《云南图经志书》十卷中有四卷是专用于记载艺文的,所以有详于诗文而略于事实之嫌。为了补景泰《云南图经志书》之不足,并续记景泰后的事迹和人物,弘治十六年(公元1503年)云南巡抚陈金以为省志“关制度、寓劝惩、不可不修”,倡议再修云南省志。于是云南省布政司委派按察司副使提督学校彭纲主其事。彭纲“乃定为疑式,指出合考书籍、公案,属教授李介等督诸儒人,依式便录,复檄诸郡邑卫所,得其旧志事略,乃更稽讨参订增损益,使简不遗,详不冗,以适厥中。书既成,题曰《云南总志》。”此书为补景泰《云南图经志书》详于艺文、略于事要而作,故体例、内容多涉及当时云南制度沿革、事迹人物、学校科举等全面情况,“展卷一阅,则一方之事,古今之迹,灿然存目”[2]。可惜此书成书后未行锓版,仅有抄本流传,今天已难窥全貌。
正德《云南志》四十四卷,周季凤编纂,是流传至今的明代中叶的一部史实翔实、质量上乘的方志。周季凤字公议,江西宁州人士。《云南志序》所称,他有感于云南自景泰修志以后越五十余年间,虽于弘治彭纲曾修省志,但“未就去位,予承其乏,按试之余,取其稿观之,嘉其用心之勤,而惜其志之未遂,为足成之。”由此看来,彭纲《云南总志序》说“书既成”,而周季凤却说“未就去位”,“为足成之”,可能鼓纲已成书,周季凤重加编次,略有增损,故如晁必登所说“期月始成”,因编次较易为力。书成后,刻于正德以后。正德《云南志》成书于明朝中期,这时云南经过多年的屯垦经营,社会经济有了很大发展,特别是明初进入云南的军屯、民屯等移民大都安居土著了,云南得到了大规模的开发,所以正德《云南志》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汉族移民屯种分布和军事戍守的情况和云南民族、社会、经济的发展情况,是反映明代中叶云南历史的最重要的史籍。
注解:
[1] 王景常:《云南图经志书序》,平显:《云南志后序》。
[2] 彭纲:《云南总志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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