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化的角度看,民居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构架,一定形式的民族民居除受自然环境的制约和外来文化的影响外,还与该民族所处的社会制度、经济形态、生产和生活方式、家庭结构、婚姻习俗相适应。传统民居体现了各民族的社会文化力量,反映了他们的道德观和世界观,具有浓厚
的乡土气息。
云南各少数民族历史悠久,其民居文化源远流长。考古实例说明,各民族民居最初的形式分为穴居和巢居两类,居住在北部地区的民族是由早期人工洞穴发展到晚期的土掌房,如彝族、哈尼族等。居住在南部热带雨林区的民族民居则是由早期的人工巢发展成晚期的井干茅屋,如傣族、布朗族、德昂族等。这是各族人民在长期的辛勤劳动和生产实践中创造发明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其功用也由避阴防害的实用性逐渐走向审美的精神需求,形成滇云民居的两大传统。另外,自从汉族建筑技术从唐代传入云南后,影响了滇池、洱海地区发展较先进的民族的建筑。特别是从明代起大量汉族移民进入云南,汉族民居得到普遍推广,坝区的白、彝、纳西、阿昌等民族的传统民居发生了变化,在保留自己原有特点的前提下更进一步向汉式建筑靠拢,形成滇云民居的第三个特色。
注解:
《民居》部分的写作主要参考了以下资料:
云南省设计院《云南民居》编写组:《云南民居》,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6年版;
斯心直:《西南民族建筑研究》,云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
王翠兰、陈谋德主编:《云南民居:续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3年版;
蒋高宸编著:《云南民族住屋文化》,云南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蒋高宸编:《云南大理白族建筑》,云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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